1981年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在总结党和国家历史经验的基础上,实现了全党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决议》以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党史为主要认识和研究对象,并与新中国成立以前的党史相贯通,回顾和总结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历史进程、成就与经验,取得了一系列关于党的历史问题的思想认识成果,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发展史上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指导意义。
《决议》坚持贯彻实事求是精神,在继承和发展的基础上提出了一系列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推进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发展。
《决议》对建党以来至新中国成立以前28年历史作了回顾,对新中国成立以来32年党的重大历史问题作出结论,正确评价毛泽东的历史地位。《决议》指出,就毛泽东的一生来看,他对中国革命的功绩远远大于他的过失。如果没有毛泽东多次从危机中挽救中国革命,如果没有以他为首的党中央给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和人民军队指明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我们党和人民可能还要在黑暗中摸索更长时间。毛泽东为党和人民军队的创立和发展,为中国各族人民解放事业的胜利,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缔造和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建立了永远不可磨灭的功勋。
《决议》系统地提出毛泽东思想的科学体系和活的灵魂。《决议》指出,毛泽东思想以独创性的理论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具有多方面的内容,主要是关于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革命军队的建设和军事战略、政策和策略,思想政治工作和文化工作,党的建设。毛泽东思想的活的灵魂,是贯穿于上述各个组成部分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其基本方面即实事求是、群众路线、独立自主。《决议》把毛泽东思想同毛泽东晚年的错误区别开来,坚持和发展了毛泽东思想。
《决议》继承党的八大关于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重大判断,进一步将其明确表述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围绕这一社会主要矛盾,党开辟社会主义建设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推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向前发展。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决议》是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在新时代发生转化的重要历史依据。
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决议》,标志着党在指导思想上的拨乱反正胜利完成。《决议》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实事求是地分析研究建党特别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党史,对党的重大历史事件作出了正确总结,正确评价了毛泽东的历史地位,充分论述了毛泽东思想作为必须长期坚持和发展的党的指导思想的伟大意义,推动全党全国人民统一思想认识,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而奋斗。
《决议》初步阐述了党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逐步确立的适合我国情况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正确道路,进一步指明了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和党的工作继续前进的方向。《决议》从十个方面总结了这条道路的主要点,其中就改革开放的理论基础进一步强调,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变革和完善必须适应于生产力的状况,有利于生产的发展。我们的任务是要根据我国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在每一个阶段上创造出与之相适应和便于继续前进的生产关系的具体形式。正是在这条道路的基础上,党的十二大提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重大命题。历史地看,《决议》所提出的这条道路的主要点已经把改革开放前和后两个历史时期内在地、辩证地统一起来,这条道路的性质、方向和实质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作者:宋月红,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当代中国研究所副所长、中国社会科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来源:《光明日报》(2021年03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