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国走过了光辉历程、取得了伟大成就、积累了宝贵经验,对于现代市场经济绕不开的世界性难题——政府与市场关系,我们更是从未停止探索。可以说,新中国成立70年以来经济社会的发展历程也是我国对政府与市场关系实践探索的过程。政府与市场关系既是一个重大理论命题,又是一个重大实践命题。当前,随着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准确理解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深入总结新中国成立70年来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实践经验和理论创新成果,系统梳理其发展规律和发展特点,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新中国成立70年以来,政府与市场关系受经济发展水平、思想认识水平、经济政治体制改革等因素的影响而不断调整、不断变迁。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定位也不断经历着“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一认识和实践相统一的动态变化过程,并不断推动政府与市场关系向前发展,不断推进有关政府与市场关系的“认识论”“实践论”和“辩证法”的道路探索,不断深化对政府与市场关系的理论认识。从新中国成立70年来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实践过程来看,大致可以分为三个时期:1949—1978年的政府与市场关系萌芽期、1978—1992年的政府与市场关系探索期、1992年以来的政府与市场关系完善期。
1949—1978年:政府与市场关系萌芽期
1949年新中国成立之初,一穷二白、百废待兴。为了快速恢复国民经济,党和政府深入实地调研,对我国的经济结构作了较为合理的评估,比如1949年颁布的《共同纲领》就明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建设的根本方针,是以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的政策,达到发展生产、繁荣经济的目的。国家应在经营范围、原料供给、销售市场、劳动条件、技术设备、财政政策、金融政策等方面,调剂国营经济、合作社经济、农民和手工业者的个体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和国家资本主义经济,使各种社会经济成分在国营经济领导之下,分工合作,各得其所,以促进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因此,在新中国成立初期,政府与市场各司其职,相互配合、良性互动。其中上海的四次物价风波,就能很好地体现当时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政府为经济社会的发展保驾护航,规避市场失灵,但又不过度“越位”;市场充分发挥其作用,在政府指导下,合理配置资源。从而实现了新中国成立之初国民经济的恢复与发展。
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与发展,我国开始进入社会主义建设的探索时期。为了顺利实现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从1953年开始,我国进行了社会主义三大改造,到1956年,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得以基本确立,这一伟大社会变革为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奠定了基础。与此同时,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企业失去了经营自主权,企业生产完全按照国家的计划进行,完全遵循自上而下的计划指令,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被严重弱化。
三大改造完成后,在建设社会主义的探索过程中,由于对马克思主义的片面理解和对苏联模式苏联经验的生搬硬套,我国确立了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在该体制下,市场的作用被完全摒弃,市场规律、价值规律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政府计划成为了配置资源的唯一手段,经济主体生产什么、生产多少、如何生产、为谁生产都完全遵照政府计划指令逐层进行。
1978—1992年:政府与市场关系探索期
随着国内政局的稳定以及国内经济的好转,1978年,根据邓小平同志的指示,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上,实现了全党工作重点由阶级斗争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并且作出了对外开放的重大决策,吹响了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向市场化方向发展的号角。在1982年党的十二大上,邓小平同志总结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历史经验,正式提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命题,并且确定了“贯彻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 的原则,并指出这是经济体制改革中的一个根本性问题,因此“要正确划分指令性计划、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各自的范围和界限”,政府与市场的界限开始得到重新关注,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也重新得以重视。
到了1987年党的十三大上,根据邓小平同志提出的设想,大会确定了我国经济发展三步走的战略部署,系统阐述了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对于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有了进一步深入的认识,提出,“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的体制,应该是计划与市场内在统一的体制”“计划和市场的作用范围都是覆盖全社会的。新的经济运行机制,总体上来说应当是‘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机制”。这从某种意义上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奠定了理论基础。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市场范围逐步扩大,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不断增强。1992年初,邓小平同志在南方谈话中指出:“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这进一步理顺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使我们在“计划”与“市场”关系问题上的认识有了新的重大突破。
1992年至今:政府与市场关系完善期
在邓小平同志南方谈话后,1992年党的十四大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指出“我们要建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在社会主义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要大力发展全国统一的市场,进一步扩大市场的作用,并依据客观规律的要求,运用好经济政策、经济法规、计划指导和必要的行政管理,引导市场健康发展”。可以说,党的十四大后,市场真正开始扮演基础性角色,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也开始明确起来,即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
1997年,党的十五大提出“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并且进一步明确了如何进一步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改革流通体制,健全市场规则,加强市场管理,清除市场障碍,打破地区封锁、部门垄断,尽快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进一步厘清了政府和市场的界限,明确了政府与市场的各自作用,为政府与市场的有机统一奠定了基础。
2001年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对外开放步伐进一步加快,以开放促改革也就成为了其中的应有之义,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倒逼我国更好地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特别是随着我国逐渐融入世界经济,经济全球化发展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提出了更高要求。2002年,党的十六大提出要“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在更大程度上发挥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则进一步提出“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健全现代市场体系”“从制度上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从这一系列回顾中不难发现,我国越来越重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强调减少政府对市场的干预,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而且从实践来看,市场在其中所起的作用也越来越明显。但与此同时,我们也不能忽视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这是保证市场发挥作用的重要力量。因此,2012年党的十八大上,除明确将更大程度和更广范围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外,还进一步提出要“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自此,我国开始考虑将“看得见的手”(政府)与“看不见的手”(市场)有机协调,以形成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统一的格局。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全面深化改革也进入了深水区,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成为了当前的主要议题。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可见,新时代下对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定位也与过去大不相同,一方面强调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更为重要的“决定性作用”,另一方面则是对政府的职能提出了新的要求,作出了新的定位。党的十九大上进一步明确提出,“着力构建市场机制有效、微观主体有活力、宏观调控有度的经济体制”。这一表述不仅为新时代的政府与市场关系指明了方向,而且还就如何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及如何更好地发挥政府的职能提出了要求,也对如何将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有机统一起来给出了答案,这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新贡献和新突破,有助于形成政府与市场关系和谐共生的新格局。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那样,“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二者是有机统一的,不是相互否定的,不能把二者割裂开来、对立起来,既不能用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取代甚至否定政府作用,也不能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取代甚至否定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在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问题上,“看不见的手”和“看得见的手”都要用好,努力形成市场作用和政府作用有机统一、相互补充、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格局。
新中国成立70年以来的实践表明,只要政府与市场关系处理得当,我国的经济社会就能得到迅速发展。那么,未来如何才能更好地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八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为我们指明了方向:“市场作用和政府作用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互为补充的。要坚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完善市场机制,打破行业垄断、进入壁垒、地方保护,增强企业对市场需求变化的反应和调整能力,提高企业资源要素配置效率和竞争力。发挥政府作用,不是简单下达行政命令,要在尊重市场规律的基础上,用改革激发市场活力,用政策引导市场预期,用规划明确投资方向,用法治规范市场行为。”
【本文作者为厦门大学经济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