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鸦片战争以来,广大华侨对近代中国民族民主革命作出了重大贡献,有口皆碑;新中国建立后,海外华侨华人对祖籍国的建设事业贡献卓著,有目共睹。学术界对前者的研究比较深入,对后者的研究相对薄弱。时值纪念新中国诞生60周年华诞之际,本文即对华侨华人与祖籍国关系加以探讨。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使中华民族的历史翻开了新的一页。中共由革命党转变为执政党,一如既往地重视提高华侨的地位及其在未来社会建设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在筹备和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期间,中共及其领导人毛泽东邀请一些华侨代表回国共商国是。侨领陈嘉庚、司徒美堂等6名华侨代表参加了政协会议,他们当选为政协委员,有的当选为政协党委。在政协委员和常委中,华侨代表和归侨背景的代表共15人。政协通过的《共同纲领》明确提出:“尽力保护国外华侨的正当权益”。在新中国的政府建构中,中央人民政府下设华侨事务委员会,归政务院总理周恩来直接分管,由著名民主人士何香凝任主任委员。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及侨乡的市县级政府均设侨务机构。1956年10月,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在北京成立,陈嘉庚任主席。至年底,仅两个月的时间里,全国共建立七八十个侨联组织。这些说明,华侨参与了新中国的创建,新中国建立伊始,就确定了与华侨的密切关系。为其参加新中国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新中国的诞生,在国际上产生的巨大影响,使海外华侨扬眉吐气,热烈庆祝,随即掀起了以各种形式支持新中国建设事业的热潮:他们放弃国外优厚的待遇回国,为振兴新中国的科技事业贡献力量;他们回国投资建厂,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他们发扬捐资兴学的传统,创办公益福利事业,为祖国建设添砖加瓦。“迢迢江洋直向东”的诗句,表达了爱国华侨回归祖国的迫切心情。
(一)为新中国科技事业贡献才智
为了把自己的一切聪明才智献给新生的祖国,恢复发展经济、振兴科技事业,建国伊始,不少有学有造诣的华侨知识分子毅然放弃国外优越的生活待遇和工作条件,怀着一颗拳拳报国之心,冲破重重阻力,克服种种困难,回到生活艰苦、条件落后、百废待兴的祖国。据初步统计,新中国建立后的五年内,回国参加各项建设事业的华侨将近18万人,其中有一批知识分子精英。
当新中国诞生的礼炮即将鸣响时,在美国留学并获博士学位的任新民,毅然辞职回国。回国后,他立即投入火箭和卫星研制工作,担任运载火箭和卫星的总设计师,为我国航天事业奋斗了30多个寒暑。“他在‘长征’系列运载火箭和卫星通信的研制中,在主持航天工业部的技术领导工作中作出了重要贡献。”[1]
1950年6月,中国留美学生组成的“留美科协”在芝加哥召开年会,会议公布一封给全国科学工作者的信,其中说:“我们一致决心在最短的时间内回国,回到我们所来自的中国科学工作者兄弟的行列,投入于建设新中国的巨潮。”[2]据统计,后来“留美科协”有多半数成员回国。
“两弹一星”元勋钱学森,早年在美国留学并获得博士学位,成为空气动力学、现代航空科学和火箭技术专家。新中国成立,他决心回国报效,但随即遭到阻止并被软禁了五年。而他最终冲破阻挠,回到了祖国,成为我国的“导弹之父”。
1955年从印度尼西亚归国的归侨科学家陈宗基,是我国土流变学和岩石力学的奠基人;在国际上,他提出的“粘土结构力学和卡片结构”,被不少国外教科书称为“陈氏卡片结构”。归国后,他主持和参与主持设计了三门峡大坝、葛洲坝、南京长江大桥、攀枝花及大冶钢铁基地、塘沽码头等国家重大工程的设计,贡献卓著。
新中国建立初期,从海外归国报效的著名华侨科学家和学有成就的留学人员还有地质学家李四光,原子能专家王淦昌,以及钱伟长、钱三强、华罗庚、卢嘉锡、王大珩、方宗熙等一批人。据统计,从1949年9月到1952年底,留学归国者达2400人,约占当时中国在外留学生总数的一半。[3]他们在地质学、物理学、数学、医学、光学、生理学等学科有着高深的造诣。他们奋斗在各条战线上,成为新中国重要科学领域的开拓者和研究工作的组织者,尤其是为我国的国防科技事业作出了卓越的贡献,功垂共和国史册。
(二)回国投资创办厂矿企业
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内社会稳定,经济迅速恢复发展,党和政府制定了鼓励华侨回国投资的政策,一些侨商回国投资兴办企业。据统计,从1950年至1957年,华侨在国内投资兴办的企业有50多个。[4]其中以福建华侨投资公司和广东华侨投资公司成立最早、影响较大。
福建华侨投资公司成立于1952年7月。作为吸收侨资的常设机构设在福州,并在厦门、晋江、龙溪三个地区设立办事处,发行华侨股票,募集华侨资金引导侨资投向。到1957年7月,投资入股人数已达8000多户,累计投资额达2000多万元人民币,建立14个厂矿。其中泉州糖厂、源和食品厂,福清油厂、南平松香厂、厦门罐头厂等效益良好。1956年福建华侨投资公司总产值为4400万元。[5]到1966年,共有11000余海外华侨认股投资,吸收侨资8000多万元人民币。福建省运用华侨投资的资金在全省27个县市新建和扩建了47个工矿企业,后来发展成为福建省的骨干企业。[6]
1951年开始,由国家和华侨共同投资,在广州创办华南企业公司、华侨工业建设公司和广州投资公司等三个规模比较大的公私合营企业。1955年3月,经商议,以上三个公司经过改组合并成立了公私合营广东华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后改名广东华侨投资公司。公司改组合并后扩大招股,在汕头、梅县、广州、台山等28个市县成立了分公司,进行募股。公司资本总额为人民币1亿元,分为100万股,由政府投资并向华侨和港澳同胞募集。到1956年底,该公司兴建扩建的工厂企业有21个,产值达7100万元,产品130多种,分别向港澳、东南亚、欧美等地出口。[7]到1966年,广东华侨投资公司共吸收华侨资金7800万余元,其中外汇资金6800多万元,股东近2万户。[8]
除福建、广东华侨投资公司外,还有其他一些华侨投资企业,其对促进侨乡的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由于国家很快实行限制并存消灭私人资本的政策,致使华侨回国投资越来越少并逐渐消失。
(三)回国捐资办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