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全国政协委员、青海省政协副主席鲍义志
在今年的“两会”上,推动少数民族文化繁荣发展成为代表委员关注的热点之一。
全国政协委员、青海省政协副主席鲍义志长期以来非常关注少数民族文化的发展。他说:“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在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各族人民创造了各具特色、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各民族文化相互影响、相互交融,不断丰富中华文化的内涵。少数民族文化是中华文化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和发展少数民族文化是推动我国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内容之一。”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开展少数民族特色文化保护工作,加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党报党刊、广播影视节目、出版物等译制播出出版”。“发展少数民族文化,发挥文化凝聚作用,推动各民族共同发展,是促进民族团结和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的内在要求”,鲍义志委员在谈到新时期我国推动少数民族文化繁荣发展的重要性时说,少数民族文化与汉文化相互交流,水乳交融,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关系,共同推动了中华文化的形成和发展。同时,少数民族文化对于汉文化或著说中原文化有很强的向心性,这种文化的认同,也极大地促进了少数民族对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政治认同。
青海省是我国少数民族较多的省份之一,各民族文化各异、习俗不同,同时宗教信仰多元,但各民族文化相互交融、和睦相处、彼此包容、相互欣赏。鲍义志委员以青海为例向记者说明了文化发展与民族融合的关系:各民族文化愈繁荣,民族之间的关系就会愈加融洽,社会建设的根基就会愈加深厚,人与自然和谐的理念就会愈加完善。
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少数民族文化事业,提出了“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一新世纪新阶段我国民族工作的主题。从新中国成立至今,我国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取得了历史性重大成就。“了解一个民族,必须了解这个民族的文化;尊重一个民族,必须尊重这个民族的文化;发展一个民族,必须发展这个民族的文化。”鲍义志委员说,“两个共同”是我们党深刻总结处理民族问题经验的科学结论,对支持和推动少数民族文化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当前,我国改革发展处于关键时期,文化建设和民族工作面临加快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这对少数民族文化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也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有利条件。鲍义志委员认为,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的关键,一是深入开展少数民族文化研究,实施少数民族文化保护工程,抓好少数民族文化遗产、古籍和语言文字的抢救保护工作,少数民族群众中蕴藏着许多原汁原味的文化财富,必须进一步加强对少数民族文化的保护和挖掘,该保护的一定要全力保护,该扶持的一定要扶持到位,该投入的一定要加大投入。二是加强少数民族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国家实施各项重大文化工程时,加大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倾斜力度。三是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发展民族文化产业。少数民族文化的民族特色、地方特色、时代特色非常突出,要抓住特色、培育特色,形成优势;要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增强创新意识,使少数民族文化充分体现传统与现代的结合,体现民族特色与时代精神的结合,实现少数民族文化在创新中发展。四是促进文化交流融合,最终走出一条事业与产业并举、特色和品牌共赢的发展道路。此外,还要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民族文化事业发展的保障措施。
鲍义志委员表示,要团结和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少数民族文化发展的良好氛围,把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作为一项重要战略任务,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促进少数民族文化建设与全国文化建设、与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建设协调发展,推动各民族相互尊重、相互学习、和谐发展,形成繁荣文化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