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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祖爱: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建军治军的基本经验
发布时间: 2017-12-19    作者:刘祖爱    来源:第十六届国史学术年会论文集 2017-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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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近平在一次中央军委常务会议上指出:“在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长期实践中,我们不仅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也积累了十分丰富的建军治军经验,我们要认真归纳总结,进一步完善提高。”[1]本文旨在尝试系统总结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建军治军的基本经验。 

  一、坚持密切跟踪世界军事发展趋势,明确使命任务,科学制定军事战略方针和军队建设目标 

  强国强军,战略先行。1978年12月,中共中央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中国进入改革开放的新时期,党和国家工作重心转移到社会主义建设。为适应改革开放新形势需要,国防和军队建设指导思想实行战略性转变,即从准备“早打、大打、打核战争”的临战状态转向和平时期的建设轨道上来,军事战略方针由“积极防御、诱敌深入”转到实行“积极防御”。与此相适应,邓小平1981年9月指出:“我军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坚强柱石,肩负着保卫社会主义祖国、保卫四化建设的光荣使命。因此,必须把我军建设成为一支强大的现代化、正规化的革命军队。”[2]这就及时明确了新时期军队建设的总目标,有效地指导了20世纪80年代中国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顺利开展。20世纪90年代初,随着高新技术大量涌现并应用于军事领域,战争形态、战场环境、作战手段、指挥方法等各个方面,都在发生革命性变革,世界各主要国家都在调整军事战略,企图谋取新优势。以高技术为支撑的新战争形态对遏制战争与打赢高技术条件下的战争的新要求,成为中国国防和军队建设发展的外在动力。经过酝酿,1993年初,中共中央军委明确提出新时期军事斗争准备的基点,要从一般条件下的常规战争转到打赢现代技术条件特别是高技术条件下的局部战争上来,推动军队建设从数量规模型转到质量效能型,从人力密集型转到科技密集型的发展道路上来,确立了“建设信息化军队,打赢信息化战争”的新军事战略方针,这是军事战略指导方针的重大调整。 

  进入21世纪后,尽管和平、发展、合作是当今时代的主流,但是随着国际形势的深刻变化和我国社会的深刻变革。中国共产党要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继续推进现代化建设、完成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三大历史任务,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要顺利完成上述任务,就需建设一支强大的人民军队。2004年12月,胡锦涛同志站在我们党、国家和军队建设的战略高度,将我军历史使命科学概括为“三个提供、一个发挥”:军队要“为党巩固执政地位提供重要的力量保证”,“为维护国家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提供坚强的安全保障”,“为维护国家利益提供有力的战略支撑”,“为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发挥重要作用”[3]。适应战争形势和作战方式发展变化趋势,针对我军总体技术跟发达国家军队相比还有相当差距,体系结构不尽完善,自主创新能力不强,军事训练建设现状滞后于国家利益发展的需要,为推进我军现代化的建设,中央军委明确“建设信息化军队、打赢信息化战争的战略目标,努力推进机械化和信息化复合发展”[4]的战略方针。党的十六大后,我们党在更高起点上推进军队机械化和信息化复合发展。 

  党的十八以来,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中国军队面临国家安全环境新变化,即我国正在由大向强发展的关键阶段,面临的挑战和考验前所未有。一些大国千方百计对我国进行战略遏制和围堵;我国周边领土安全和海洋权益争端、大国地缘竞争、军事安全较量、恐怖主义威胁等问题更加凸显;遂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艰巨。因此,中央军委贯彻新形势下积极防御的军事战略方针,着力建设同我国国际地位相称、同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相适应的巩固国防和强大军队,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力量保证。在军事战略指导上,统筹预防危机、遏制战争、打赢战争,加强军事斗争准备;在军事力量建设上,高度关注海洋、太空、网络空间安全,着力抓好陆航、特种作战、电子战对抗部队建设,使部队尽快成建制成系统形成作战能力;在军队建设目标上,提出了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即建设一支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的人民军队。从而确立了军队建设新的起点和标准,明确了军队各项工作的聚焦点、着力点,拎起了国防和军队建设的总纲。 

  二、坚持政治建军,确保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牢牢掌握军队 

  从思想上政治上建设和掌握部队是我军建设的基本原则。改革开放以来,中央军委坚持从不同时期不同阶段的形势要求和使命任务出发,继承和发扬了这一优良传统。1981年9月,邓小平指出:“我们一定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加强政治思想建设,努力使部队成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模范。”[5]1989年11月,邓小平离开军委领导岗位时仍强调:“我们的军队能够始终不渝地坚持自己的性质。这个性质是,党的军队,人民的军队,社会主义国家的军队。”“我们的军队始终要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国家,忠于社会主义。”[6]江泽民担任军委主席后指出:“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这是我们建军的根本原则,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是我们军队特有的政治优势,必须继续保持和发扬”[7]。他要求军队要以党的宗旨为宗旨,以党的目标为目标,实现了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从“原则”到“军魂”的飞跃。2004年9月,胡锦涛任军委主席后指出:“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是我军建设和发展的首要问题。我们对这个问题要始终关注、抓住不放,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有丝毫含糊和动摇。”[8]他强调:“要始终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的根本原则和人民军队的根本宗旨,深入进行军队历史使命、理想信念、战斗精神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大力弘扬听党指挥、服务人民、英勇善战的优良传统。”[9] 

  党的十八大以来,针对我们党正带领人民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我军建设所处的时代条件和历史方位发生深刻变化,怎样保持人民军队的性质和本色,怎样确保全军始终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怎样使我军适应能打仗、打胜仗的要求?这是新形势下做好军队政治工作必须回答的时代课题。在习近平主席领导下,人民军队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继往开来、砥砺前行。2014年10月,在福建省上杭县古田镇召开的全军政治工作会议上,习近平主席指出:“必须正视军队建设特别是思想政治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要高度重视和严肃看待徐才厚案件,深刻反思教训,彻底肃清影响。”[10]12月,中共中央向全党全军转发《关于新形势下军队政治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这份由习近平主席亲自领导和主持起草形成的重要文件,着力回答和解决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从思想上政治上建设军队的重大问题,确保部队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永葆人民军队的性质和本色。军队党的建设是政治建军的核心问题,是军队全部工作的关键,关系到党的执政地位,关系到我军性质宗旨,关系到我军战斗力,关系到强军目标在国防和军队建设中的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军委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为实现强军目标提供可靠保证。 

  三、坚持科技强军和改革强军战略,依靠科技进步和不断改革推进国防和军队建设 

  强军以练兵为要,练兵以制器为先。20世纪中叶以来,世界经历着一场深刻的科学技术革命,大批高科技成果运用于军事领域,改变了战争的物质基础和手段,战争形态和作战样式也随之出现了一些新的特征。为适应这一形势,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邓小平关于“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论断和关于科学技术在现代战争中的突出地位的重要思想,奠定了“科技强军战略”的理论基础。20世纪末期,战争形态开始由机械化向信息化转变,一场以发展高技术武器为先导的军事领域的深刻变革正在世界范围内悄然兴起,为适应新的形势并争取自身优势,各国都在大力发展国防科技,更加注重质量建军。所有这些,使人民解放军建设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也给人民解放军建设与改革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中央军委及时制定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并于1995年12月提出了科技强军、实现“两个转变”的重大战略。科技强军战略的实施,进一步增强了全军官兵的科技强军意识和质量制胜观念,科学技术成为军队现代化建设的强大推动力。 

  军队改革是贯彻科技强军的必然产物。恩格斯指出,“一旦技术上的进步可以用于军事目的并且已经用于军事目的,它们便立刻几乎强制地,而且往往是违反指挥官的意志而引起作战方式上的改变甚至变革。”[11]改革开放以来,人民解放军贯彻科技强军的战略决策,积极稳妥地进行编制体制等方面的调整改革。坚持科研先行,紧跟世界高科技尤其是军事高科技的发展,通过逐步裁减部队员额、合并院校、精简机关、减少副职、设置文职人员等一系列重大措施,优化力量结构,创新指挥体制,推进管理改革,并使精兵原则进一步规范化、法制化,努力把部队建设成为机构精干、指挥灵便、装备精良、训练有素、反应快速、效率很高、战斗力很强的精锐之师。如为了贯彻科技强军战略,1985年我军裁减员额100万,1997年我军裁减50万,2002年我军裁减20万。党的十八大以来,针对国防和军队建设的制约因素,党中央对全面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专门作出战略部署,着力解决制约国防和军队发展的体制性障碍、结构性矛盾、政策性问题,推进军队组织形态现代化,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战斗力,进一步解放和增强军队活力。可以说,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是实现中国梦、强军梦的时代要求,是强军兴军的必由之路,也是决定军队未来的关键一招。为推进改革,中央军委成立了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领导小组和相关工作机构,改革工作有序进行。如牢牢把握“军委管总、战区主战、军种主建”的原则,以领导管理体制、联合作战指挥体制改革为重点,协调推进规模结构、力量编成、政策制度和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改革。随着改革的推进,我军发展理念和模式的转变加快,朝着世界一流军队的目标渐行、渐近、渐成。 

  四、坚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方针,不断规范治军方式,提高国防和军队建设法治化水平 

  治军之道,在于明法。改革开放以后,军队正规化建设的突出特点就是坚持依法治军。一方面,加强军事立法工作,相继制定了一系列军事法律、军事法规和军事行政法规、军事规章和军事行政规章,开始逐渐形成一个军事法规体系,基本做到有法可依;另一方面,重视军事执法工作,严格制度,严格纪律,严格训练,严格管理,健全军事法规制度体系和军事法律顾问制度,改革军事司法体制机制,创新纪检监察体制和巡视制度,完善审计体制机制,改进军事法律人才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组织法制和程序规则,推动军队建设逐步走上法制化、制度化的轨道。如自1986年起,全军先后实施了“一五”、“二五”、“三五”、“四五”普法教育,官兵法制观念普遍增强。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颁布实施,宣告了我国无国防基本法的历史,“依法治军”提法首次在我国现行法律中出现。“依法治军”方针的确立,标志着我军治军方式实现重大转变,军事法制建设迈出了新步伐。至2008年底,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直接调整国防和武装力量建设的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15件,国务院和中央军委联合制定的军事行政法规90多件,中央军委制定的军事法规210多件,各总部、军兵种、军区和武警部队制定的军事规章3200多件,几乎覆盖了国防和军队建设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为依法从严治军提供了法律保障。 

  党的十八以来,适应构建现代国家治理体系的新要求和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的新任务,依法治军向更高层次推进。习近平主席鲜明提出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是强军之基,是我们党建军治军的基本方略,他在主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起草时,明确要求把依法治军、从严治军问题单列一块写进去,纳入依法治国总体布局。在习近平主席和军委领导下,我军依法治军的理念与实践进入崭新阶段。一方面,紧紧围绕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着眼全面加强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坚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坚持战斗力标准,坚持官兵主体地位,坚持依法和从严相统一,坚持法治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相结合,构建完善的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形成系统完备、严密高效的军事法规制度体系、军事法治实施体系、军事法治监督体系、军事法治保障体系。另一方面,加大军事法规制度执行力度,厉行法治、严肃军纪,让制度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坚决杜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不留“暗门”、不开“天窗”,提高法规制度的权威性和约束力,让铁规生威、铁纪发力,提高国防和军队建设法治化水平,努力实现“三个根本性转变”。 

  五、坚持将战斗力作为军队建设的唯一根本标准,把军事训练摆在战略位置,不断提高部队实战化水平 

  有器不练,与无器同;练而不近实战,与不练同。把教育训练提高到战略地位,是邓小平新时期军队建设思想中的一个突出思想和独到见解。我们的军队过去是在长期的战争环境中锻炼成长和发展起来的,那时培养干部,锻炼部队,主要靠战场考验,是从战争中学习战争;和平时期,军队不打仗,靠什么来考验干部,用什么来提高干部,提高军队的素质,提高部队的战斗力?由此,邓小平在1975年中央军委扩大会议上提出一个原则,“就是在没有战争的条件下,要把教育训练提高到战略地位”[12]。进入新世纪后,胡锦涛指出:“我军已经多年没有打仗,缺乏信息化条件下作战经验。因此,必须坚持从信息化条件下实战需要出发从难从严训练。”[13]为此,他指示,军队要坚持以新时期“建设信息化军队、打赢信息化战争”军事战略方针为统揽,紧密结合使命任务,“要根据机械化、信息化建设实际进程和发展水平,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创造性开展军事训练,着力提高训练质量和效果,扎扎实实推进机械化条件下军事训练向信息化条件下军事训练转变,加快提高我军信息化条件下的威慑和实战能力”[14]。他强调:“强军必须兴训,治训务必从严。军事训练贵在一个‘严’字”[15];加强科学统筹,把战略战役训练、部队训练、院校教育、民兵预备役训练统筹起来,使训练改革协调发展、整体推进。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强调实战必先实训,并赋予军队提高军事训练实战化水平的重大命题。2012年12月10日,习近平主席指出:“军队作为一个武装集团,是要随时准备打仗的。我们必须强化战斗队思想,始终坚持用打仗的标准搞建设抓准备”;“要贯彻战训一致的原则,坚持仗怎么打、兵就怎么练,从实战需要出发从难从严训练部队”,不断强化官兵当兵打仗、带兵打仗,练兵打仗的思想。2014年3月,经习近平主席批准,军委颁发《关于提高军事训练实战化水平的意见》,紧紧围绕实现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军事训练作出战略部署。8月,总参谋部、总政治部联合印发《〈关于提高军事训练实战化水平的意见〉学习宣传提纲》,要求要切实把军事训练摆上战略位置,严格落实党委训练责任,加强训练中思想政治工作,深化战斗力标准大讨论成果,加强后勤和装备保障,进一步改进训练作风,做到全部心思向打仗聚焦、各项工作向打仗用劲,形成齐心协力大抓实战化训练的良好局面,着力推动部队训练向实战靠拢、院校教育向部队靠拢。 

  六、坚持走中国特色军民融合式发展路子,积极探索和创新军民融合发展的途径及体制机制,不断实现富国与强军的有机统一 

  改革开放后,如何正确处理国防科技工业在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中的关系,更好地发挥国防科技工业的经济与国防功能,是国防科技工业改革与发展面临的首要问题。1982年1月,邓小平在听取军委领导同志有关国防工业问题的汇报时指示:“国防工业有四句话:军民结合,平战结合,以军为主,以民养军。其中,以军为主改为军品优先,其他三句话不变。”[16]1985年以后,国防科技工业实行战略转变,由过去主要为国防建设服务,逐步转到为整个现代化建设服务,使军民结合进入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2008年3月,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决定,为加强整体规划和统筹协调,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国务院信息办不再保留。2009年7月24日,胡锦涛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要站在国家安全和发展战略全局的高度,坚持军民融合式发展,推动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良性互动,确保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实现富国和强军的统一,确保军队有效履行新世纪新阶段历史使命”;“明确推动军民融合式发展的战略目标、战略任务、战略举措,建立和完善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军队人才培养体系和军队保障体系,完善国防动员体系,不断开创军民融合式发展新局面”[17]。 

  党的十八大以来,围绕建设信息化军队、打赢信息化战争的目标,以创新发展理论为先导,深化改革、锐意创新,积极稳妥地推动中国特色军事变革,国防和军队建设深入发展。2015年3月12日,习近平在出席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解放军代表团全体会议时强调,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深入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努力开创强军兴军新局面。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全面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并提升为国家发展战略。在军民融合发展相关主体责任上,军地双方思考问题、推动工作,要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强化大局意识,树立一盘棋思想,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在军民融合发展保障机制上,要强化改革创新,着力解决制约军民融合发展的体制性障碍、结构性矛盾、政策性问题,努力形成统一领导、军地协调、顺畅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国家主导、需求牵引、市场运作相统一的工作运行体系,系统完备、衔接配套、有效激励的政策制度体系;要强化战略规划,拿出可行办法推动规划落实,要加强督导检查、建立问责机制,强化规划刚性约束和执行力;要强化法制保障,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军民融合发展,充分发挥法律法规的规范、引导、保障作用,提高军民融合发展法治化水平。 

  总结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治军建军的基本历史经验,科学制定军事战略和军队建设目标是先导,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是根本原则,科技强军、改革强军和军民融合是有效路径,围绕战斗力核心进行实战化训练是关键,依法治军是重要保障。核心思想是要坚持八个一致:军与势一致,即人民军队建设要密切适应世界军事发展趋势,特别是要适应潜在敌人的军事发展趋势,积极推进军事理论、军事技术、武器装备、编制体制、战略战术和军事人才培养等领域的创新,实现人民军队建设中“势”、“道”与“器”的有机统一;军与党一致,即人民军队始终坚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人民军队要成为党实现自己目标的有力工具;军与国一致,即人民军队要坚决捍卫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军与民一致,即人民军队要贯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军民结合、寓军于民;军与军一致,即人民军队内部各兵种之间、各军事单位之间要听从中共中央军委主席的统一指挥,高度协作与联合;官与兵一致,即人民军队要实现士兵和各级干部的有效沟通,正确处理官长与士兵关系、上级与下级关系,坚持尊重士兵和尊重官长的有机统一,做到官兵平等、民主集中、令行禁止;兵与兵一致,即培养部队士兵内部互帮互助、步调一致的良好作风;训与战一致,即要始终坚持从实战需要出发从难从严训练部队,提高部队实战化水平。 

  (作者为国防科技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副教授) 

  [1]《习近平国防和军队建设重要论述选编》,解放军出版社2014年版,第20页。 

  [2]《邓小平军事文集》第3卷,军事科学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第206页。 

  [3]《胡锦涛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第256—261页。 

  [4]《胡锦涛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第451页。 

  [5]《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95页。 

  [6]《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34页。 

  [7]《江泽民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77页。 

  [8]《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关于坚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重要论述摘编》,解放军出版社2012年版,第156页。 

  [9]《国防和军队建设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选编》,解放军出版社2008年版,第97页。 

  [10]《习近平国防和军队建设重要论述选编》(二),解放军出版社2015年版,第93页。 

  [1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14—515页。 

  [12]《邓小平军事文集》第3卷,军事科学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第55页。 

  [13]《胡锦涛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第452页。 

  [14]《胡锦涛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第451页。 

  [15]《胡锦涛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第452页。 

  [16]张云川:《邓小平与国防科技工业》,《学习时报》2006年10月3日。 

  [17]《胡锦涛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第248页。

    相关链接 - 当代中国研究所 - 中国社会科学院网 - 两弹一星历史研究 - 人民网 - 新华网 - 全国人大网 - 中国政府网 - 全国政协网 - 中国网  - 中国军网 - 中央文献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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