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核心价值观其实就是一种德”,“核心价值观是文化软实力的灵魂、文化软实力建设的重点”。我们认为,面向21世纪的以人为本的集体主义正是这样一种德,正是这样一种文化“和实力”。[1]
在人类价值观体系中对其他价值观起着支配作用,处于核心地位的价值观只有两种:“一种是个人主义,一种是集体主义。”[2]集体主义与社会主义相伴生,个人主义和资本主义相结合。法国马克思主义者拉法格将集体主义与共产主义作为同一词。因此,有学者指出“集体主义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3],科学社会主义意义上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决非是平等、公平正义或者其他,而是集体主义。[4]
一、当代中国集体主义
1.当代中国集体主义
(1)当代中国集体主义的文化渊源。
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集体主义思想和传统文化中的集体主义思想是当代中国集体主义的两大文化渊源。
集体主义被称为马克思主义社会价值理论的“阿基米德点”。法国马克思主义者拉法格将集体主义与共产主义视为同一概念。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明确指出,共产主义社会是一个“自由人的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自由人联合体”体现了新型的集体主义价值观,从根本上结束了以前个体与群体之间根本对立的状态,是马克思关于未来社会的价值取向和形态目标,是对未来社会本质的概括。恩格斯曾将这一新型的集体主义表述为“社会的利益绝对地高于个人的利益,必须使这两者处于一种公正而和谐的关系之中”。[5]
以“天下为己任”,“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为价值取向,以家和、国和、天下和为目标的集体主义是数千年来中华民族精神的积淀与延续。“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正是对这种传统集体主义的新阐发、新表述、新概括。
这种传统文化中的集体主义经过马克思主义集体主义思想在中国的传播,二者融合汇通的结果,形成了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三位一体的当代中国集体主义核心价值观,或者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即当代中国集体主义。
(2)当代中国集体主义的“硬核”。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革命时期的集体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集体主义、改革开放时期的集体主义。但是,无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革命时期的集体主义,还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集体主义,抑或改革开放时期的集体主义,其“硬核”都聚焦于“奉献”。“奉献”即“为人民服务”是当代中国集体主义价值观最稳定的部分。
(3)“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90年辉煌的“金钥匙”。
“为人民服务”的集体主义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是中国共产党90年辉煌的“金钥匙”。我们要反复告诫我们的共产党员,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为人民服务”这把“金钥匙”我们任何时候都不能丢失!
2.当代中国集体主义的历史演变
(1)当代中国集体主义的历史演变。
“为人民服务”为“硬核”的集体主义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不同历史时期有不同的内涵;同时,“为人民服务”为“硬核”的集体主义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不同历史时期都有着相同的特点——追求和谐。
首先,以“为人民服务”为“硬核”的当代中国集体主义是历史的、具体的,它在我国社会主义革命、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历史内涵。
在社会主义革命时期,体现为太行精神、延安精神、井冈山精神、长征精神、西柏坡精神等在内的浴血奋战、牺牲奉献的集体主义精神;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体现为铁人精神、大庆精神、大寨精神、雷锋精神、两弹一星精神等在内的艰苦创业、无私奉献的集体主义精神;在改革开放时期,体现为深圳精神在内的开拓创新、进取奉献的集体主义精神。牺牲奉献—无私奉献—进取奉献,[6]形成了“以为人民服务”为“硬核”的集体主义在当代中国的历史演化轨迹,凸显了进取奉献是当代中国新型集体主义的时代内涵。
其次,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不同历史时期,以奉献为“硬核”的和谐集体主义都有着相同的特点——追求和谐。
主要有:第一,都是在中国共产党带领下,以奉献牺牲追求大同为最高社会理想的历史。静态地看,中国共产党的牺牲奉献,不是为牺牲奉献而牺牲奉献,是为追求“大同”这样一个和谐社会理想而牺牲奉献;动态地看,社会主义的每一个历史时期,都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华民族追求“大同”最高和谐社会理想的过程。第二,社会主义的每一个历史时期以和谐为集体主义道德,不仅中国共产党人在践行,普通老百姓也在践行。几千年来,家和国和天下和的和谐集体主义理念流淌在中国人的血液里,渗透于中国人的骨子里,只不过是“百姓日用而不自知”。“礼失求诸于野”,道德重构要从民间寻求资源。
(2)改革开放以来当代中国集体主义的探索与形成。
一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当代中国新型集体主义思想的探索与形成。
邓小平时代“三个有利于”“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的提出是当代中国新型集体主义思想的探索过程;“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与人民共享”等,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当代中国集体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新表达。
习近平时代预示着中国共产党新型集体主义价值观基本形成。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的“二十四个字”,正是从国家、社会、公民三个层面,对当代中国新型集体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新概括。习近平总书记站在人类命运共同体高度,倡导共赢主义,标志着当代中国集体主义话语体系基本成熟。
二是我国学界对集体主义的新认识。
罗国杰先生重申了集体主义原则三个方面的内容:“集体利益优先于个人利益,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的辩证统一以及集体主义重视和保障个人的正当利益”,划分了集体主义道德的四个层次:大公无私、先公后私、公私兼顾、不损公肥私。[7]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远远没有达到马克思所说的“自由人联合体”水平的现实条件下,有学者将市场经济条件下集体主义的内涵概括为:以个人与集体利益关系为轴心,以互利互惠为前提,以公平和公正为杠杆,以功利原则为动力,以奉献精神为导向,以竞争务实为实现手段,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评判标准,以共同富裕为现实追求,以共产主义为价值指归,实现了个人与集体的完满结合和高度统一的新型价值观体系。[8]
三是西方国家对当代中国集体主义新看法。
美国专栏作家戴维·布鲁克斯(David Brooks)在《纽约时报》发表文章认为:“个人主义国家往往把权利和隐私摆在第一位。这种社会里的人倾向于夸大他们本人的技能,高估他们个人的重要性,而忽略团体努力。而集体主义社会里的人通常看重和谐和责任。”
戴维·布鲁克斯还预言,“如果亚洲的成功重新引发了个人主义和集体主义的争论(本来这场争论在冷战后看似已经结束),那么个人主义力量不太可能再横扫战场,甚至难以占据优势”,“其中原因之一是:这个世界上崇尚个人主义的社会相对来说占少数。另一个原因是:近来不少科学研究的要点都倾向于表明——西方社会一切取决于个人选择的理念其实只是一种幻觉,中国将社会关系摆在第一位是对的。”
戴维·布鲁克斯强调:“中国的崛起不仅仅是一个经济事件,也是一个文化事件。也许在将来,和谐集体的理念能和‘美国梦’一样引人入胜。”[9]
四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学界对当代中国新集体主义的探索。
有什么样的核心价值观,就有什么样的发展观。“最大多数人最大幸福”是18世纪末英国功利主义学派边沁道德与立法的总原则。针对工业化经济学最大的“蛀牙”,即效用与快乐倒置的问题,2002年,经济学诺奖得主卡尼曼响亮地提出了“回到边沁”的主张。西方发达国家面临的是富裕起来的人们仍然不幸福的问题,而我们面临的问题要比西方要大得多,也多得多:我们不仅面临着富裕起来的人们的幸福的问题,也面临着没有富裕起来的人们的幸福的问题,同时,还面临着西方发达国家在发展过程中曾经遇到过的人的心理健康问题,以及发达以后才遇到的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问题。西方国家在几百年发展过程中不同阶段出现的问题,在中国发展的初级阶段就遇到了。所以,我们必须有自己“最大多数人最大幸福”的发展模式。重要的是,改革开放取得巨大成就,“最大多数人最大幸福”的中国发展模式已初现端倪,科学发展观的提出是对这一中国模式的提升与完善,我们要从核心价值观的角度对这一发展模式进行实践概括和理论阐释。
同时,我们在引进西方市场经济的同时,也流入了西方个人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糟粕,极端个人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蔓延,“‘互害型文化’的确正在形成”[10]。虽然说,社会转型时期道德失范是每个转型国家都会遇到的问题,但通过当代中国集体主义道德的重构,可以将这种失范期缩短。社会转型时期道德重构是每个转型国家都应当重视的问题。
正如有学者指出的:“随着社会实践和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个人与社会、个体与整体的关系日益密切,人们对此关系的认识也不断深化,由此便产生了现代西方的新旧个人主义之辩和当今中国对集体主义的反思。中国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必须在该价值问题上扬弃个人主义,借鉴和吸收其中的合理因素,并充实和完善集体主义,以弘扬真实合理的新集体主义价值观”。[11]
二、当代中国集体主义的重构
核心价值观是道德体系的“灵魂”,道德规范体系是道德体系的“基本骨架”。我们对集体主义道德体系的重构,就从集体主义的道德规范体系入手。我们认为,21世纪的新集体主义不仅要把利他讲清楚,也要把公正讲清楚。“利他”是当代中国新型集体主义的“硬核”,“社会公正是全体人民意愿最大公约数”[12],同时,公正也是人类文明最大公约数。所以公正是当代中国新型集体主义获得国内和国际社会最广泛认同的道德基础。
我们的研究表明,当代中国21世纪的新集体主义是以人为本的集体主义即进取奉献主义,以人的生存、发展、幸福为目标,以进取互利[13]为基础,以奉献为价值导向,不损人为底线。[14]正如西方将资本主义个人主义核心价值观表述为“民主、自由、人权”一样,以人为本的集体主义也可以用中国传统文化语言表述为一个字“和”,也可以通俗地表述为“共赢”。
1.共赢——进取互利的公共行为规范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今天,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大历史任务,就是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为人民幸福安康、为社会和谐稳定、为国家长治久安提供一整套更完备、更稳定、更管用的制度体系”。
公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首要价值。从可持续发展观角度看:“社会公平,不仅指当代各社会群体、同一社会群体内部不同个体之间的公平,而且包括代际公平。”[15]
公平的、可持续发展的规范是互惠。正如弗雷德·斯皮尔所说:“如果我们觉得制定一个关乎整个地球人可持续发展的环境和社会行为规范是个不错的主意的话,那么在一定程度上的互惠合作——包括设置限制竞争——可能是个很好的起点。这种互惠合作的行为在整个生命的历史上一直存在,因此为构建未来互惠合作的行为规范提供了很好的基础。”[16]
“礼之用,和为贵”。我们对和谐集体主义的建构就从公平的“互惠”性规范开始。
中国几千年形成了“三纲五伦”封建主义道德规范体系。习惯上,我们注重传统五伦中互相责任、义务,而从另一个角度讲,它其实也相应地赋予了双方的权利。如,当代新儒家代表人物杜维明先生在对三纲、五伦的阐释中,强调其相对应的互动关系,试图找到与现代伦理接轨的地方。“杜维明一方面侧重阐发五伦观念中所包含的可以为现代人所接受的互动互惠关系”[17]。
基于这一理解,我们将“五伦”拓展为包括熟人、陌生人等所有的人与人关系在内的“大一伦”关系,再我们把人与人的关系假设为对称的、有差异的(富强的和贫弱的)和极端差异的(极端富强的和极端贫弱的)三种情境(第二、三种假设与孟子“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相呼应),就形成了人与人互动互惠的三个层面。
(1)互利。互利对双方来讲是对称的、平等的,有多大的利就会有多大的义,有多大的义就会有多大的利;对方的利就是自己的义,对方的义就是自己的利,故“互利”也是“互义”,是义利统一的最高形式。由于己与他是相对的,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看,它是平等的人与人之间的连续性的互利,即互惠,我们称为合作。合作是共时性的互利。作为我国的制度安排,互利是通过市场经济政策来体现的,旨在共赢性发展。
(2)互容。在社会发展过程中,由于机遇、能力等原因,势必出现富强与贫弱之分,这种富强与贫弱之间的差异是市场经济难以消解的,需要进行宏观调控。在出现贫富差异时的公正是互容。互容主张富强者“利他不损己”,要帮助那些天赋资质较弱或机遇条件较差的社会成员;主张贫弱者“利己不损他”,要自立自强,勇于承担起自我生存发展的责任。但是,由于贫富、强弱是相对的,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看,它是平等的人与人之间的互助。互助是历时性的互利。作为我国的制度安排,互容是通过宏观调控、公共服务政策来体现的,旨在包容性发展。
(3)互保。在社会偶然出现极端贫富、极端强弱等极端差异的情境下,按照生物进化规律,就可能出现弱肉强食的现象;或按照社会进化规律,就可能出现物极必反、揭竿而起的现象。此时,我们不妨采用一种初始意义上的公正——互保,即极端富强者“利他略损己”和极端贫弱者“利己略损他”。互保将老子“天之道,损有余以补不足”的平均主义修正为“略损有余以补不足”的均衡主义。此时的“略损”对富强者来讲,或许是微不足道的,但对身陷绝境者来讲,却是“雪中送炭”。天有不测风云,人人都有处于极端弱势情境的可能,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看,它是平等的人与人之间的互救。互救是历史性的互利。作为我国的制度安排,互保主是通过社会保障、救助、慈善政策来体现的,旨在维稳性发展。
从公正的角度讲,互利、互容、互保表达了初始意义上的公正;合作、互助、互救表达了高级意义上的公正,因此,我们统称为公正的集体主义。
从和合学的观点看,互利、互容、互保体现了儒家“爱有差等”的“仁爱”思想,体现的是不同利益主体间在不同层面的不同而和谐的发展,彰显的是“和而不同”;合作、互助、互救体现了墨家“爱无差等”的“兼爱”思想,体现的是相同利益主体间,即平等的人与人之间在不同层面的共同而合作的发展,彰显的是“合”而“同”,因此,我们又统称为和谐的集体主义。
同样,由于互利、互容、互保表达了初始意义上的互利,合作、互助、互救表达了一般意义上的互利——合作是共时性的互利、互助是历时性的互利、互救是历史性的互利,因此,我们又统称为进取互利。
但是,由于在极端差异情境中,“略损”是微不足道的,本质上是属于“不损”的范畴,换言之,“利他略损己”和“利己略损他”本质上属于“利他不损己”和“利己不损他”的范畴,进一步地,“互保”本质上属于“互容”的范畴,“互救”本质上属于“互助”的范畴。也就是说,进取互利包括初始意义上的互利、互容两重公共行为规范和一般意义上的合作、互助两重公共行为规范,“互不损”是它的理论边界。我们由此可以断定:进取互利若进入制度安排符合帕累托最优——无损一人地增进公共福利总量[18],重要的是,增加的部分最利于贫弱群体。
新制度经济学在解释互惠制度如何产生的问题上,其中一种思路是采用演化博弈论的方法形成的三类典型的模型,即直接互惠模型、间接互惠模型和强互惠模型[19]。合作、互助分别适应直接互惠模型、间接互惠模型,而极端情境下,“罪有应得”式公正则适应强互惠模型。
2.共赢——进取互利的主体行为规范
正如“五伦”(父慈子孝、夫和妇从、兄友弟恭、朋谊友信、君敬臣忠)可以转换为“十义”(父慈、子孝、夫和、妇从、兄友、弟恭、朋谊、友信、君敬、臣忠)一样,我们可以将互利(平等双方的己他两利)、互容(贫弱者利己不损他、富强者利他不损己)两重主体间行为方式展开,进取互利的两重主体间行为方式就转换为进取互利的三重主体行为方式,即:贫弱者利己不损他、一般人己他两利、富强者利他不损己。这种转换即保证了“主体间性”行为方式和“主体性”行为方式的内在同一性,也内在地保证了进取互利公共行为方式和个人行为方式的内在一致性。
从此,“我与你”的关系就展开,转换为“我与他”的关系。如果我们再嵌入人类与自然“我与它”的关系,那么,实现“我与他”进取互利的三重主体行为方式就拓展为“我与他(它)”进取互利的三重主体行为方式,即利己不损他(它),己他(它)两利,利他(它)不损己。陈昌曙先生曾将可持续发展观归纳为“利己不损他”,刘湘宁、陈文化将其拓展到“利他(它)利己”[20]的基础上,我们又进一步地拓展到“利他(它)不损己”。
(1)利他(它)不损己,即“兼济天下”或“厚德载物”型。利他,是利他所急需的,而不是利他所贪欲的。为所有的人在所有的时候的利他、容他、保他、助他、救他,以及尊他、爱他、信他、谅他等提供了最大的道德空间,为我们国家对其他国家提供人道主义援助,以担负起一个大国——而不是强国的责任提供了伦理支撑。
(2)己他(它)两利,即“己立立人,己达达人”、遵纪守法型。为所有的人在所有的时候与他人的互利、互容、互保、合作、互助、互救,以及互信、互尊、互谅、互爱提供了最大的道德空间,它内在地要求人人都有义务为社会付出劳动,同时人人都有权利享受社会发展带来的种种益处。内在地要求人人要遵守己他两利的家庭道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序良俗等等。
(3)利己不损他(它),即“独善其身”“自强不息”“艰苦奋斗”或“改革创新”型。为人们在创新而规范(制度)落后时充分地发挥自己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供了最大的伦理空间,为所有的人在所有的时候的自利、自容、自保、自助、自救,以及自立、自强、自尊、自爱、自谅等提供了最大的道德空间,也对我们建设“自主创新型国家”的准确定位提供了伦理依据。
三重主体行为方式能使行为主体进退有度、张驰有序,保持内心最大的和谐和外在最大的张力,利于实现“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的社会文化理想,为国际事物中承担“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提供了伦理支撑。
3.共赢——进取互利以利他为价值导向生成进取利他主义
进取互利在公域体现了民主,在私域体现了自由。但是,我们必须指出,道德的行为是利他的行为,至少是不损他的行为。因此,进取互利要提倡以利他为价值导向,就是提倡以利他为荣,以损他为耻,以不损他为底线。“利人乎即为,不利人乎即止。”(《墨子·非乐上》)
“利他”为忠,“不损他”为恕;“利他”是积极的、理想的道德,“不损他”是消极的、现实的道德。“不损他”使我们在“忠”“孝”间有了较大的回旋空间,利于消解“自古忠孝两难全”问题,也是爱国主义走向国际主义的桥梁。
对个人来讲,就是提倡以利集体(他人、国家、社会等)为荣,以损害集体(他人、国家、社会等)利益为耻,以不损害集体(他人、国家、社会等)利益为底线,集中体现了社会主义荣辱观。对集体来讲,就是要以“最广大人民的利益”为价值导向,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以人为本”的思想,体现了“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
从终极意义上讲,进取互利若没有价值导向就会陷入道德相对主义;若以利己为价值导向,就可能滑入极端利己主义;若以利他为价值导向,才能生成以进取利他主义即人为本的集体主义。利他即奉献,进取利他即进取奉献。
(1)内在地生成了以人为本的集体主义公共道德行为规范(制度)体系和“和合”发展轨迹。静态地看,内在地生成了以人为本的集体主义公共道德行为规范体系:即以最广大人民利益为价值取向的互利、互容两重公共行为规范(制度)——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角度讲是合作、互助。动态地看,纵向地生成了以人为本的集体主义由互容向互利这一富强与贫弱差异减小的过程,横向地生成了以人为本的集体主义由互利、互容向合作、互助由“和”向“合”发展的轨迹,即由“和而不同”向“合”而“大同”、由共同而有差别的富裕向共同而无差别的富裕的发展轨迹,是由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向社会主义高级阶段的发展轨迹,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从全面建成“小康”,进而走向“大同”的发展轨迹。正是从这一意义上,我们说,以人为本的集体主义道德核心价值观是“兴国之魂”。
这一发展模式内在地要求,物质和精神富强者等上位者要发挥自己的先导作用,才能形成人与人普遍意义上的互动、互惠。正是从这一意义上,我们是否可以这样理解:“三纲”强调的“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礼纬·含文嘉》),同时也要求上位者或强者一方,如君、父、夫,要率先为臣、子、妻作出表率,然后,就容易形成君臣、父子、夫妻的互动、互惠。但在实际生活中,君、父、夫并不总是强者的一方,如君有困时,国有难时,父有老时,夫有病时——此时,臣、子、妻就成为强者一方,就要起先导作用了,在暂时处于强者地位的臣、子、妻先导作用下,才容易形成君臣、父子、夫妻的互动、互惠。从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语境来讲,只有发挥领导干部、共产党员、先富者的主导作用,才能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中国梦”。
(2)内在地生成了以人为本的集体主义主体道德行为规范体系和人格发展轨迹。静态地看,内在地生成了以人为本的集体主义主体行为规范体系:进取互利以“最广大人民的利益”为价值取向,是对极端富强者“利他损己”的肯定和对贫弱者“利己损他”的否定,其结果内在地生成了由低向高的四重集体主义主体道德规范:利己不损公或利己不损它、公私兼顾或己他两利、先公后私或先他后己、大公无私或无私奉献。动态地看,内在地生成了“最大多数人最大幸福”人格主体的发展模式。进取互利以“最大多数人最大幸福”为价值取向,一是纵向地生成了人格主体由“穷”到“达”幸福的“质”的提升过程,这是人格的“内圣”过程。二是横向地生成了人格主体由“独善其身”到“兼善天下”幸福“量”的拓展过程,是从“家”到“国”“移孝为忠”的“外王”过程。质的提升和量的拓展,二者之间横向贯通、纵向衔接、分层递进、螺旋上升,内在地生成了“最大多数人最大幸福”的人格主体在(物质和精神的)“阶层差”和“亲疏序”的“差序格局”中,由现实人格向理想人格的发展过程与发展模式,与儒家“修齐治平”“内圣外王”的人格修养路径一致,实现了儒家士大夫人格向公民人格的现代转换。
从国家层面上讲,是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和和平发展模式的统一。
以上我们通过以人为本的集体主义道德规范体系的建构,既整合了不同层面的道德,即圣德、贤德、常德、弱德,也整合了不同的价值观,即通过大公无私和先公后私或无私奉献、先他(它)后己,传承了为人民服务、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等社会主义固有价值观;通过公私兼顾或己他(它)两利,整合了公正、民主、仁爱、和谐、可持续发展观等人类普适价值观;通过利己不损公或利己不损他(它),整合了个人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积极、合理因素,为每个人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最大发挥提供了最大的伦理空间,也使集体主义获得了新的发展活力。正是通过建构与整合,生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价值观体系,确立了以人为本的集体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地位。
正是从这一意义上,我们讲,一方面,以人为本的集体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硬核”,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价值观体系是以人为本的集体主义(道德、制度)规范体系在价值观层面的逻辑展开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价值观体系在理论层面的逻辑展开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话语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在话语层面的逻辑展开与完善。这种“硬核”以及(道德、制度)规范体系—价值观体系—理论体系—话语体系的依次展开,使以人为本的集体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了拉卡托斯科学研究方法论的理论属性。另一方面,从以人为本的集体主义的理论逻辑和实践逻辑演变的角度讲,从“无私奉献”到“进取奉献”,证明了集体主义核心价值观其“奉献”,即“为人民服务”的“硬核”没变,我们建构的只是它的四层“保护带”,也证明了以人为本的集体主义是一以贯之性和与时俱进性的统一。
总之,通过建构,我们惊喜地发现,当代中国集体主义核心价值观获得了比西方个人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加广阔的话语空间,获得了核心价值观以及理论、制度、发展模式的比较优势。因此,我们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自信、制度自信、道路自信的关键是文化自信,归根结底是核心价值观自信。
[1]张立文:《和实力的意蕴与建构》,《人民论坛》2013年第16期。
[2]梅宁华:《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不应将集体主义极端化》,《北京日报》2011年1月17日。
[3]吴向东:《集体主义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马克思主义论丛》2013年第5期。
[4]王中汝:《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集体主义还是其他》,《社会主义研究》2010年第5期。
[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第203页。
[6]王黎静:《太行精神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太行精神研讨会论文集》,山西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第278页。
[7]罗国杰:《集体主义原则的几个问题》,《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12年第6期。
[8]王岩:《整合超越市场经济视域中的集体主义》,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9][美]戴维·布鲁克斯:《中国和谐梦可能不输美国梦》,盎山译,《参考消息》2008年8月14日。
[10]张光芒:《警惕互害型文化蔓延》,《人民论坛》2012年第19期。
[11]王书道:《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反思与整合》,《天中学刊》2000年第6期。
[12]吴忠民:《社会公正是全体人民意愿最大公约数》,《光明日报》2015年6月3日。.
[13]王黎静:《试论进取互利》,《理论月刊》2009年第1期。
[14]王黎静:《当代中国核心价值观的建构与发展模式的生成——以科学发展观为视域》,《科学社会主义》2011年第2期。
[15]潘家华:《可持续发展经济学再思考》,《人民日报》2015年6月29日。
[16][荷]弗雷德·斯皮尔:《大历史中的道德问题初探》,孙岳译,《全球史评论》2013年第6期。
[17]李祥俊:《中国传统哲学精神与现时代》,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51页。
[18]胡寄窗:《1970年以来的西方经济学》,经济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191页。
[19]罗小芳、卢现祥、邓逸:《互惠制度理论和模型述评》,《经济学动态》2008年第3期。
[20]刘湘宁、陈文化:《试论利他(它)利己可持续发展观》,《株洲工学院学报》2002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