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对土地改革的评价问题
研究者对新区土地改革都持肯定的态度,都给予了积极的评价,但是各人从不同角度出发,对土地改革的评价所涵盖的范围、内容却有所不同。
1951年10月23日在北京召开政协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周恩来在会议上作的政治报告中对新中国土改作了精辟的评价。他的总结涵盖了(1)中国社会经济结构的变化——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取代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农民翻身掌握了农村政权,农民协会及民兵等基层组织广泛建立起来;(2)土地改革后取得的经济成就——生产力的解放使得农业增产;(3)为工业化发展打下基础——农民购买力的提高,工业品畅销;(4)农村文化教育面貌的改变——农民冬学、夜校的开办,科学知识得到传布。[12]
其他研究者中对土地改革的评价,杜润生主编的《中国的土地改革》的观点可以作为代表,该书认为,土地改革的意义可以归结为以下几点:(1)废除了封建土地所有制,实现了“耕者有其田”。(2)激发了农民的革命和劳动积极性,支援了革命战争,解放了农村生产力。(3)改善了农民的生活,提高了农民的购买力。(4)摧毁了地主阶级的反动统治,巩固了革命政权,农民真正成了农村的主人。(5)掀起了学习文化的热潮,促进了农村的教育和文化卫生事业。[13]但是该书缺少土地改革对于国家工业化发展的认识,不能不说是个很大的缺陷。
成汉昌则认为,近代中国,封建半封建的土地制度是一种落后和腐朽的制度,这种情况如果不加改变,农业生产力以及全部社会的生产力就不能解放,土地改革的完成,为国家民主化、工业化、独立、统一和富强扫除了基本障碍,提供了一个基本的前提。此外,他还注意到,土地改革有力地配合了当时全国各地进行的抗美援朝、镇压反革命、“三反”、“五反”、知识分子的思想改造等运动及各条战线的民主改革,在巩固新中国人民民主政权的斗争发挥了重要作用。[14]
《剑桥中华人民共和国史(1949~1965)》一书的观点认为,作为一项经济改革方案,土地改革对总的贡献究竟有多大,这个问题仍可以争论。土地改革运动的主要成就是政治上的。决定性的事实是,旧秩序已经证明毫无力量,氏族、宗庙和秘密会社等旧的村组织已被新的组织代替,承担了它们的教育、调解和经济职能。[15]
最近,杜润生提出,对于土改的意义,现在仍有不少误解,因此有必要重新加以解读。他说,有人以为,土地改革是一个已经过去了的历史事件,不再具有现实的价值。其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土地改革是农村进入全面性大革命的最初一役,它的意义特别重大,影响到当初的“合作化”和今日的“包产到户”,因此决不能简单地贬之为“历史的陈迹”。在中国,土地改革是由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化的一个必经革命步骤。杜润生强调四点:(1)孙中山也提倡“耕者有其田”,他缔造的国民党后来向封建主义、帝国主义妥协,走向反动,不可能领导完成这个民主革命。废除封建,党取得农民,没有土地改革就不会有人民战争的胜利。(2)过去谈土地改革的必要性,往往偏重于分配土地。但可分配的土地并不很多。建国后,对于土地改革,曾有两种选择,一个是有偿征购,一个是无偿没收。最后选择没收政策,这是因为中国共产党的土地改革,既是作为一项经济制度的改革,又是作为推进政治变革的一场阶级斗争。(3)战争环境的影响不应忘记。如果在解放区没有一个最彻底的土地改革,不能充分满足贫苦农民的要求,就很难克服所遇到的困难。(4)重组基层,使上层和下层、中央和地方整合在一起,使中央政府获得巨大的组织动员能力,以及政令统一通行等诸多好处。这对于一个向来被视为“一盘散沙”的农业大国来说,其意义尤为重大。[16]显然,他将土地改革的意义由过去局限于经济层面转向政治层面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在短短两三年时间里,在中国这样一个传统的落后农业大国,成功进行土地改革,无论怎么褒扬都不为过。事实证明,国内外学界对新中国成立后的土地改革运动这一重大事件上所持的疑义最少。尽管如此,由于土地改革涉及的社会层面广泛而又深远,这一课题仍然值得学界挖掘新意。目前学界对新中国土地改革运动的整体研究已经不多见。近年来,各地区域性土地改革研究继续深入[17],这些土地改革的区域性研究有一个共同之处,就是它们都证明了以前对土地改革整体研究的论断,并将其进一步充实。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对新中国成立后土地改革的研究从微观上走向更加深入,比如李立志从一个反映农民社会心理的侧面探讨土地改革与乡村社会、政治结构的关系,很有新意。[18]佘君从现代化的角度重新解读土地改革运动,指出土地改革是中共百年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和必然要求,[19]也是一种新的研究角度。欧金林的《湘西土改中的一张重要布告》[20]是最微观的实证研究,这种研究有助于弄清当地土地改革中的一些细节问题,很有价值。江红英侧重于对土改的目的与效果之间联系的研究[21]。莫宏伟从地主、富农、中农、贫农、雇农、工商业者等阶层出现的各种思想变化来印证这场中共历史上最为大、最深刻的变革,[22]也很有启发性。
(作者为当代中国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①]主要是华东、中南、西南及西北等1947年9月大反攻后新近解放的地区,通常称之为新区。新中国成立后的土地改革运动往往被研究者简称为新区土地改革或新区土改。
[②]张永泉、赵泉:《中国土地改革史》,武汉大学出版社1985年版。
[③]董志凯、陈廷煊:《土地改革史话》,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
[④]罗平汉:《土地改革运动史》,福建人民出版社2005年年版。
[⑤]杜润生:《杜润生自述:中共农村体制变革重大决策纪实》,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
[⑥]J·R·麦克法夸尔、费正清编,谢亮生等翻译:《剑桥中华人民共和国史(1949~1965)》,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
[⑦]刘裕清:《北京市郊区土地改革运动述评》,《党史研究》1985年第6期。
[⑧]赵增延:《建国初期侨乡的土地改革》,《中共党史研究》1990年第5期。
[⑨]邵阳市地方志编纂委会:《邵阳市志》第4册,湖南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
[⑩]叶明勇:《建国初期土地改革政策与“和平土改”问题评析》,《当代中国史研究》2007年第4期。
[11]叶明勇:《建国初期土地改革政策与“和平土改”问题评析》,《当代中国史研究》2007年第4期。
[12]《周恩来年谱(1949~1976)》上卷,中央文献出版社1997年版。
[13]杜润生主编:《中国的土地改革》,当代中国出版社1996年版。
[14]成汉昌著:《中国土地制度与土地改革——20世纪前半期》,中国档案出版社1994年版。
[15]J·R·麦克法夸尔、费正清编,谢亮生等翻译:《剑桥中华人民共和国史(1949~1965)》。
[16]杜润生著:《杜润生自述:中共农村体制变革重大决策纪实》,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
[17]比如王雷平的《建国初期山西新区的土改运动》,《中共党史资料》2001年第3期;赵友福的《彭真与建国初京郊土地改革》,《中共党史资料》2000年第3期;冯绍霆的《解放初期上海郊区土地改革实证研究》,《上海行政学院学报》2000年第2期;莫宏伟的《饶漱石与华东新区土地改革》,《江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3期。
[18]李立志:《土地改革与农民社会心理变迁》,《中共党史研究》2002年第4期。
[19]佘君:《土地改革的现代化透视》,《探索与争鸣》2002年第11期。
[20]欧金林:《湘西土改中的一张重要布告》,《湖南文史》2003年第4期。
[21]江红英:《新区土地改革与开辟工业化道路》,《中共党史研究》2004年第1期。
[22]莫宏伟:《新区土地改革时期农村各阶层思想动态述析——以湖南、苏南为例》,《广西社会科学》2005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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