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共八大路线研究的新进展
下面这些观点充分体现出学术界对这个问题研究的深入思考。
第一种观点是八大路线前期准备不足说。持这种观点的学者大多赞同邓小平关于这个问题的论断,即“八大”正确路线未能坚持下去的原因是由于党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思想准备不足,如石仲泉等的《邓小平论中国社会主义前期党史——学习邓小平论中共党史之一》(《中共党史研究》1997年第3期)、朱纯治的《党的八大的历史意义及其路线未能贯彻的原因》(《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史教学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985年版)、孙力的《也谈八大路线未能坚持下去的原因》(《党史研究》1983年第4期)等。孙力指出:八大对党的工作重心的战略转移认识不足,主要表现在对三大改造后阶级关系的变化和阶级斗争新的特点认识不深刻,这是当时党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在理论和实践上准备不足的一个表现;八大没有指明三大改造基本完成后,政治上的过渡时期已经结束和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无产阶级专政的变化,也反映了八大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思想准备不足,这个不足之处在复杂的阶级斗争形势下被发展成为一种错误认识,从而为以后的阶级斗争扩大化提供了理论依据;八大提出的经济建设方针存在两个问题,一是没有指出当时经济建设中的主要倾向是冒进,二是没有具体分析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之后经济建设的客观条件;八大对如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如何适应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需要以及执政党建设的问题缺乏深刻完整的认识;八大在强调知识分子作用的同时,仍然把知识分子作为团结教育改造的对象,以及对主要矛盾的提法基本上正确但在表述上又不很确切和严密,这都是八大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思想准备不足之处。[17]
第二种观点可以归纳为八大路线本身隐含着路线中断因素说。阎朦就认为八大关于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表述也有着一定的矛盾性。[18]有学者指出了当时存在的理论误区:“以为要发展生产力,就要变革‘落后’——‘低级’的生产关系,要让生产关系不断‘升级’,并且要建立一种具有超前的‘先进’的生产关系来带动或拉动生产力的向前发展,而这也应该算是毛泽东对八大决议中关于社会主要矛盾的结论无法赞同的思想基础。”[19]邹宇雷则认为,八大提出的国内主要矛盾“就其所要表达的基本精神来说是正确的。但这个提法,一方面容易使人误认为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整个地超越了生产力发展的水平,产生了我国社会主义改造是否搞早了、是否不该搞的误解;另一方面又会使人误认为我国在社会制度方面已不存在继续改进的问题,只要发展生产力就行了。”[20]张运清认为:“八大在对我国的主要矛盾有所认识但又认识不够深刻的基础上,提出了我国当时社会主要矛盾是先进的社会制度同落后的生产力之间的矛盾。这种提法显然不科学。它根本违背了历史唯物主义关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辨证运动的原理,这说明我党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分析不深刻,也缺乏理论论证。正因为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缺乏科学分析……毛泽东在八届三中全会上改变了八大关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提法,而重提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矛盾、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矛盾仍然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这就埋下了党犯20年‘左’倾错误的祸根。”[21]齐卫平、赵雷指出:“由于生产资料所有制改造加速完成,中共领导对社会制度转变缺乏足够的心理准备和思想准备,八大之前未能对新制度建立后社会主要矛盾进行认真研究。”八大虽然对社会主要矛盾问题做出了结论,但比较粗糙,“毛泽东不赞成八大关于社会主要矛盾的结论,却又主张先不要急于修改这个结论。围绕八大做出的结论,当时的理论界进行过专题讨论,但没有形成集中的看法,无助于统一认识。毛泽东后来明确改变了八大的结论,强调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是社会主要矛盾,并逐步发展到‘以阶级斗争为纲’。这个改变是战略性的失误,危害是极其严重的。”[22]还有学者指出:“八大《决议》在正确地肯定我国社会主义的主要矛盾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之后,又不恰当地下了一个断语说:‘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已经建立的情况下,也就是先进的社会主义制度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产生这种情况,固然是由于理论上的疏忽,更主要是反映了我们对社会主义制度的理解是不深刻的。毛泽东最早发现了这一问题,他在1957年10月党的八届三中全会的讲话中即指出这种提法从理论上是讲不通的,同我国社会的实际情况也不相符。”[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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