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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初期上海落实私房政策的历史考察
发布时间: 2021-07-21    作者:肖存良    来源:国史网 2021-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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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有步骤地端正指导思想,解决新中国成立以来许多历史遗留问题和实际生活中出现的新问题,对在‘文化大革命’中被严重破坏的各方面社会关系进行恢复和调整,有力促进了安定团结政治局面的形成”。目前,学术界对改革开放初期落实政策的研究已有一些,但主要侧重探讨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对其他领域研究较少。在对上海落实政策的研究中,既有落实知识分子政策研究,也有其他领域的研究。落实私房政策和落实文物图书工艺品政策是上海落实政策中的两大难题。解决好这两大难题,就能够达到“解决一个,影响一片”的效果。上海落实私房政策从1978年开始,至1987年基本完成。本文基于上海市档案馆相关档案和《解放日报》《上海政协报》(1987年更名为《联合时报》——笔者注)的相关报道等材料,对1978—1987年上海落实私房政策问题予以专题研究,探讨上海落实私房政策的背景、过程和成效,以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史研究。

  一、落实私房政策,助推改革开放

  1979年6月15日,邓小平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五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的开幕词中指出:“我们的国家进入了以实现四个现代化为中心任务的新的历史时期,我们的革命统一战线也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这就说明,此后统一战线工作将紧紧围绕“实现四个现代化”这一中心任务展开。“要实现四个现代化,就要善于学习,大量取得国际上的帮助。要引进国际上的先进技术、先进装备,作为我们发展的起点”。

  由于历史原因,一些西方国家对我国改革开放之初的政策仍有疑虑,对来华投资持观望态度。因此,争取港澳台同胞和海外华侨华人参与祖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就成为吸引海外资金、技术和人才的工作重点。据统计,“改革开放初期,中国引进的大量‘三资企业’(指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三类外商投资企业)中,属于‘三胞’(指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笔者注)的就占了70%的比例,金额在一半以上”。

  上海是重要的侨乡之一,是与港澳地区经济、文化等方面交流最频繁的城市之一,是去台人员亲属和台湾省籍同胞在大陆定居的家园之一。改革开放后,许多港澳台同胞和海外华侨华人到上海考察,进行经济合作,洽谈投资事宜。“1978—1995年,上海市累计批准外商投资项目13586个,协议外资342.7亿元,其中59%的项目和56%的资金是来自华侨、港澳同胞和华人的投资”。

  港澳台同胞和海外华侨华人与国内统战人士有着密切联系,要吸引他们回来投资,就需要发挥国内统战人士的桥梁纽带作用。但由于在“文化大革命”(以下简称“文革”)中大量统战人士被视为阶级斗争对象,其中很多人至1978年底还没有得到平反,难以充分发挥牵线搭桥的作用,因此,尽快落实相关政策就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上海落实政策工作包括全面发还原工商业者的定息、存款和被查抄财产,金额达8.5亿元人民币;改正错划右派16927人,恢复原来工资待遇;复查和平反大批错案,被打成“牛鬼蛇神”的7603人全部得到平反;落实区分“三小”政策,把58300多名原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划归劳动人民队伍;落实台胞和去台人员家属政策,基本落实受审查的台属案件6327件;落实、发还文物工艺品674595件,图书2360740册;落实起义投诚人员政策,对其中受到错误处理的1178人予以平反纠正。但落实私房政策任务更重、困难更大、所用时间更长,中共上海市委统战部原副部长范征夫曾形象地称之为落实政策中的“硬骨头”。

  据统计,“文革”中上海被查封没收的私人房屋共计124万平方米,涉及14161户私房业主。其中,除留给房主自住被没收产权的37万平方米和原房主出租被没收产权的私房37万平方米之外,落实政策的重点是被挤占的私房50万平方米,包括属于港澳台同胞和华侨华人的私房14.7万平方米,原工商业者私房22.3万平方米,其他私房13万平方米。“文革”期间,这50万平方米私房被分配给1.85万余户居民和780个单位使用。在住房历来紧张的背景下,50万平方米住房对于上海而言是个巨大的数字。1980年,上海市区人均居住面积仅为4.32平方米(包括棚户、简屋、阁楼在内),人均4平方米以下的缺房户高达91.8万户,占全市总户数的50%左右,缺房户比重之大为全国大城市之“最”,可见当时上海住房的紧张程度。因此,要完成50万平方米的退还任务对上海而言是一个严峻的挑战,但要团结海内外中华儿女同心同德搞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就需要有效落实包括私房政策在内的各项政策。关于这一点,2011年,范征夫在回忆落实统战政策时讲得很坦率:“如果不迅速拨乱反正,落实党的政策,把做错的事纠正过来,人心如何凝聚?你想想,那时许多党外人士头上戴着反动帽子,心上压着大石头,房子还没有落实,谁给你招商引资?谁与你齐心协力搞四化?”

  落实好私房政策体现了党和国家对统战人士的深切关心,有助于激励他们进一步拥护党的政策,支持改革开放的伟大事业。例如,1980年,上海市电影局退还了在“文革”中被占用的已故全国政协委员、市人大代表郭琳爽在淮海中路的一幢私房。郭琳爽有11个子女分别在美国、巴西等地定居,这一举措在其海外亲友中产生了巨大反响。1984年,他的儿子郭志楷回上海投资,与上海有关部门洽谈合作建造新永安大楼、合资建造30层大楼等项目,支持了上海的基础设施建设。

  总之,充分发挥统战人士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团结、吸引海内外华侨华人积极参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改革开放初期的一项重要工作。而落实好私房政策对于消除他们的疑虑、凝聚人心具有特殊的重要意义。因此,上海在住房异常困难的情况下,仍然想方设法努力推动私房政策的落实工作,为引进资金、技术和人才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落实私房政策中的三种关系及三种推动方式

  上海落实私房政策主要面临三个大的问题,而围绕这三个大的问题又形成了三种关系。对此,上海紧紧结合中央政策,依靠三种方式推动了私房政策的落实。

  (一)上海落实私房政策中的三种关系

  上海在落实私房政策过程中主要面临三个问题:一是借、占部门和单位不愿退出私房。例如,一些部门和单位对落实私房政策中的“谁占谁退”原则想不通,认为私房是原住房管理部门分配给他们的,现在要占用单位退回,不大合理。二是用于落实政策的新房房源不足。上海市政协市政建设研究委员会曾预测,上海1983—1990年将有61.3万居住困难户需要解决住房问题,共需建筑面积1485.4万平方米。如此一来,每年新建住宅的40%必须用来解决困难户的需求。与此同时,落实私房政策所需用房最初并未列入住房建造计划,因此,用于落实政策的新房房源不足,影响到这一工作的推进。三是不少占用住户要价过高。一些占用私房的住户“不但要扩大面积,而且对所提供的房屋百般挑剔,小了不要,差了不要,远了不要,底层不要,朝西朝北不要,卫生设备不独用不要,不独门独户进出不要”,否则,他们就拒不搬迁。

  这三个主要问题背后实际上蕴含着以下三种关系,要全面完成私房清退任务,就需要协调处理好这三种关系:

  一是“央地”关系。“文革”期间,上海部分私房被中央驻沪单位占用,落实私房政策需要它们动迁腾退,而这些单位不归上海管辖,需要通过协调其所属中央机构来推动房屋清退工作。截至1984年6月,在需要优先清退的华侨私房中,中央驻沪单位有3083平方米住房尚未清退,占未清退华侨私房总数的14.6%,其中,中国民用航空局占用804平方米、国家邮电局占用683平方米、中国人民银行占用304平方米。

  这就需要在落实私房政策中妥善地处理好“央地”关系,克服各种困难,完成私房清退工作。

  二是“军地”关系。驻沪部队需清退住房2.4万平方米,而他们与上海同样没有行政隶属关系,也需要上海与各驻沪部队协调落实私房清退工作。在这一过程中,部分单位态度消极,行动迟缓,拒不搬迁或拖延搬迁,给住房清退工作造成困难。因此,上海落实私房政策也需要获得驻沪部队的支持,调动驻沪部队的积极性,共同完成这一任务。三是“地方内部”关系。“文革”期间,部分私房被没收之后成为上海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文革”结束后,中共上海市委统战部等部门开展住房清退工作,向占用住房的党政机关提出退房要求。1980年,中共上海市委统战部向中共上海市委书记、市委常委和有关负责同志反映落实私房政策工作中存在的困难,提出要落实私房政策,先请市委办公厅带头的请求:市委办公厅、市机关管理局占用私房累计达793平方米。在住房清退过程中,市委统战部、市侨办和市委办公厅信访处一次又一次地写报告、出简报,市委办公厅就是按兵不动,拒不退房。“市委办公厅是全市最接近市委领导的机关,不带头执行党的政策,光叫别人来执行,行吗?”落实私房政策需要党政部门带头,“只要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带头了,其他的人就好办了”。

  上述三种关系涉及面广、解决难度大,影响了上海落实私房政策的工作进程。上海从1978年开始落实私房政策,至1980年8月,“已经归还和部分归还的只有326户,计18492平方米,只占被占面积的6%”。至1983年6月,上海落实私房政策的进度在全国20个城市中处于末位,需要清退的被占私房32.7万平方米(使用面积),占全国需要清退私房总数的一半以上。在需要优先清退的华侨私房中,至11月,“全国有关省、市、自治区尚未退还的华侨自住房还有16万平方米,其中,上海市7.2万平方米”,占全国未退还华侨自住房面积的45%,可见,上海私房清退工作拖了全国的后腿,这就需要上海进一步加快落实私房政策的步伐。

  (二)上海落实私房政策中的三种推动方式

  通过中央直接推动、中央和地方互动、地方推动三种方式,上海较好地处理了落实私房政策中的三种关系,加速了对私房的清退工作。

  1.中央直接推动落实私房政策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共中央在大规模平反冤假错案的同时,还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和现实社会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对新中国成立以来受阶级斗争扩大化错误影响造成的历史遗留问题,有步骤地进行了清理和解决,有效地调整了各方面的社会关系,调动全社会的积极因素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这其中就包括落实党的各项政策。对此,党和国家领导人也多次做出重要批示。早在1977年12月6日,邓小平就已故原第五机械工业部副部长吴皓的妻子写信要求落实政策一事批示:“请中组部对这类事要关心,实事求是地对每件事作出恰如其分的结论,这不只是对本人,对家属亲友都是关系很大的,拖不是办法”。1983年3月2日,邓小平在同几位中央负责同志谈话时又明确指出:“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包括改善他们的生活待遇问题,要下决心解决”。这些指示也推动了全国落实私房政策工作。与此同时,中共中央、国务院及中央各部委也通过各种措施督促、检查落实政策的情况,保证了包括落实私房政策在内的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1978年1月,中共中央转发了外交部党组《关于全国侨务会议预备会议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占住他们房屋;已占住的,应予退还”。改革开放后,中央加速了对私房的清退工作。1979年2月,中共中央转发《李先念、廖承志在全国侨务会议、第二次归侨侨眷代表大会上的致词和报告》,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主任廖承志在讲话中强调国家保护华侨房屋的所有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占住他们的房屋,凡党政军干部强占华侨房屋的,应立即退还。同年3月,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总后勤部《关于军队退还占用地方房屋和处理产权纠纷问题的意见》及总政治部《关于清查和处理部队占用私人房屋的通知》,并在通知中要求发扬军政一致、军民一致的优良传统,顾大局,讲团结,妥善处理好产权纠纷。1980年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北京市委关于处理机关部队挤占私房进一步落实私房政策的通知》,再次强调落实好私房政策。这些文件彰显了党和国家落实私房政策的决心,也为上海开展相应工作提供了政策指导及保证。

  1982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落实华侨私房政策座谈会纪要》《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落实华侨私房政策座谈会的情况报告》和《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落实“文革”期间被挤占的华侨私房政策的若干规定》三个文件,推动了全国的华侨私房清退工作。

  1983年3月,中共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部(以下简称中央统战部)转发《北京市人民政府颁布关于落实“文革”中接管的私房政策的若干规定的通知》。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和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落实华侨私房政策的报告》,要求在1984年上半年完成华侨落实私房政策的任务,并特别指出北京和上海尤其要抓紧。

  1984年7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习仲勋主持召开中共中央落实政策小组扩大会议,听取了中央统战部、中央组织部负责同志关于落实各项统战政策和知识分子政策的情况汇报,讨论下一步落实政策问题,会议要求迅速解决“退还被挤占房产”等十类落实政策问题。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共中央落实政策小组扩大会议纪要》,要求全国各地遵照执行。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关于加快落实华侨私房政策的意见》,要求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摸清情况、制定方案、督促落实,进一步推进落实华侨私房政策工作。

  1984—1986年,全国政协和中央统战部多次派检查组赴上海检查落实政策情况,其中包括私房落实政策情况。例如,“文革”期间,上海市工商联有五处房产长期被静安、杨浦、长宁、南市四个区的五所学校占用,久拖不还。1985年1月,全国政协落实政策华东调查组就该问题做了专项调查,明确这五所校舍应归还上海市工商联,在调查组的推动下,很快落实了其中两所校舍的归还问题,为解决这个多年扯皮的问题开了个好头。

  2.中央与地方互动落实私房政策

  在落实私房政策过程中,为处理好“央地”和“军地”关系,上海十分注意与中央及时沟通,通过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相结合的方式,妥善解决落实私房政策过程中的相关问题,一大批中央驻沪单位和驻沪部队占用的私房得以顺利归还。例如,上海市侨联原副主席简日林的私房在“文革”中被部队占用。1983年12月,全国政协和中央统战部在北京召开各地落实统战政策座谈会,范征夫代表上海市政协和中共上海市委统战部参加会议,他借此机会反映了上海落实政策中遇到的种种困难,其中就包括归还简日林私房问题。对此,胡耀邦批示:“请尚昆、秋里同志负责,立即派一个小组到上海去落实”。很快,中央军委就派了一个联合小组到上海,迅速把住房归还给了简日林家属,驻沪部队占用私房的清退工作局面由此打开。

  上海以此为契机,通过“央地”互动和“军地”互动方式加快了私房清退步伐,为私房清退工作按下了快进键。“文革”期间,大隆机器厂在虹桥机场附近的疗养所被划入“禁区”范围,由部队进驻,而该厂又占用了市政协委员、著名导演黄佐临的私房作为疗养所。在私房清退过程中,经过中央军委、中共上海市委、全国政协华东调查组和上海有关方面领导联合推动,上海市人民政府落实私房政策领导小组办公室与上海警备区、机电一局等有关单位多次协商,促使上海警备区归还大隆机器厂的疗养所房屋,大隆机器厂也腾出了黄佐临的私房,修缮之后交付房主,使得这一涉及多方关系的住房清退工作难题迎刃而解。

  海军东海舰队驻沪单位是住房清退大户,共需清退住房5400平方米,简日林私房归还之后,“东海舰队曾派一位副司令亲自坐镇上海,建立专门办公室,指定两位处级干部负责动迁工作,要求下属单位立下军令状,限期完成”。至1985年5月,东海舰队驻沪单位全部清退所占私房。私房清退后,东海舰队党委还对房屋进行了必要的维修并结算了租金。通过“央地”互动和“军地”互动,截至1986年3月,94.8%的部队占用私房得以清退,中央驻沪单位和部队驻沪单位落实私房政策工作顺利完成。

  3.地方积极推动私房落实政策工作

  在中央各项方针政策的指导下,中共上海市委、市政府积极推动市、区两级政府和各行业、系统单位开展私房清退工作。

  1980年7月,中共上海市委统战部向中共上海市委上报《关于落实统战对象私房政策的请示报告》,提出将落实统战对象私房政策列入本市建房规划,凡机关、部队占用的私房,尽先落实。1981年11月3日,中共上海市委、市政府批转市委统战部、市建委、市侨办、市房地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私房政策的报告》,报告对解决房源、政策教育、组织领导等问题做了具体规定。24日,中共上海市委召开各部、委、办和区、县、局以及驻沪部队党员干部会议,动员进一步落实私房政策。

  1982年2月,上海成立落实私房政策领导小组,并召开了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强调:“按照谁占用谁退的原则,由现占用单位退还,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拖延”;“要指定专人负责,任务重的区和局要相应设立专门班子,负责日常工作;积极开辟落实私房政策所需房源,必须在今年起的二、三年内,每年从自建住宅中拨出15%—20%的房屋专项用于落实私房政策”。会后成立了落实私房政策领导小组办公室,私房清退任务重的区和相关单位也都建立了落实私房政策办公室或工作班子,实行归口管理。同年4月、9月,上海先后颁布《关于落实私房政策房源的三年规划》《上海市落实私房政策动员迁让暂行规定》,进一步加速了落实私房政策的进程。1983年7月,中共上海市委统战部召开全市统战工作会议,中共上海市委第一书记陈国栋在讲话中指出,落实政策,“困难有,但是我们要解决,千理由、万理由,也总扭不过中央规定的统战政策的大政方针”。中共上海市委第二书记胡立教在讲话中强调:“落实统战政策,是一件大事,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各级党委都必须重视抓好这件大事”。

  在中共上海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推动下,各区、县、局积极行动起来,落实私房政策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以上海市轻工业局为例,该局在“文革”期间共占用私房2万平方米,截至1983年底,该局尚有大部分房屋需要腾退。自1984年开始,该局通过三种举措加快了私房清退的步伐:一是建立责任制,逐级包干,分管局长亲自抓,一级抓一级,一抓到底;二是采取紧急措施,积极筹划房源,必要时冻结自建房源,从自建工房中拿出1.13万余平方米房屋用于落实私房政策;三是做好动迁户思想工作。到1985年5月,该局累计清退770户,占应清退总户数的90.2%,受到了中共上海市委、市政府的表扬。

  又如,到1985年6月,上海市纺织局、机电一局和静安区、徐汇区、南市区等30个单位还有8万余平方米私房没有清退,约占上海当时应退私房总量的2/3,中共上海市委、市政府为此专门召开落实私房政策座谈会,陈国栋和胡立教与上述单位干部面对面地讨论落实措施,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充分认识落实政策工作的紧迫性,对落实政策的房源要逐一落到实处,竭尽全力、完成任务。会议结束之后,上海市纺织局专门召开落实私房政策工作会议,由这项工作开展得较好的针织公司、巾被公司、上棉一厂等单位在会上交流经验,同时指出全局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下一步的落实措施,其中包括按自建房源施工图纸与占用私房户签订协议、实行两次搬迁、参照拆迁奖励办法给予经济奖励等,明确对完不成住房清退工作的单位追究领导责任,对个别无理拒绝搬迁的住户,经说服教育无效,诉请法院处理等。

  1985年12月,中共上海市委副书记杨堤代表市委、市政府重申,对年底无故完不成私房清退任务的单位,要追究领导责任。此举进一步促进了落实私房政策工作的完成。例如,上海市冶金局党委书记随即宣布两条决定:一是自建房源一律冻结,首先用于清退私房,谁批条挪用就追查谁;二是整党单位年底如完不成私房清退任务,就不验收。上海市机电一局电器公司领导当即立下“军令状”:公司领导完不成任务今年不调工资;基层工厂完不成任务,厂长、书记不调工资。卢湾、南市等区还积极向有关单位调剂房源,并拨出资金购买住房,千方百计解决房源的“时间差”和“地段差”问题。徐汇区政府会同区法院召开座谈会,向动迁户宣传政策,对少数安排合理而拒不搬迁的住户交由法院受理。部分区房产经营公司、房管部门加快办理退租及报批手续,协助做好动迁户催搬工作。

  1984—1986年,上海在房源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共拿出109万平方米房源(价值5亿元)用于落实私房政策。至1987年,上海完成应退私房总量的98%,基本完成了落实私房政策工作。上海落实私房政策工作也获得了中央的高度肯定。1986年,全国政协副主席杨成武检查落实政策工作时称赞上海取得了很大成绩。

  三、落实私房政策的重要意义

  落实私房政策改善了广大统战人士的居住条件,调动了他们参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既维护了党和国家的形象与威信,促进了社会的安定团结,也在海内外产生了广泛影响,有利于推进改革开放。

  (一)维护了党和国家的形象与威信

  1984年5月26日,全国政协主席邓颖超在全国政协六届二次会议闭幕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关于落实政策问题,“无论从党的利益,无论从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都该处理好,处理得好坏,直接影响我们党和国家在国内、国际的形象和威信”。这一论述体现了落实政策的重要意义,尤其是在维护党和国家的形象与威信方面所产生的深远影响。大量统战人士把落实政策的消息及时告诉海外亲朋好友,起到了“落实一个,团结一家,影响一片”的良好效果。

  (二)赢得了港澳台同胞和海外华侨华人的充分信任

  1983年7月,胡立教在上海市统战工作会议上说道:“落实好党的统战政策,是关系到党的政治信誉,关系到全国人民,包括港、澳、台以及海外人士对党的信任的问题。几年来,由于抓了党的政策的落实,出现了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海外侨胞、国外人士关心的就是我们国家的政局稳定不稳定,政策是不是有连续性,就怕政策多变,因此,我们一定要及早兑现各项统战政策,使他们坚信共产党是讲话算数的。否则,又有谁肯同你做生意,敢来中国投资呢?所以,落实党的统战政策,是关系到国内外人士对党的信任的大问题”。落实私房政策有利于建立港澳台同胞和海外华侨华人对中国共产党的信任,有利于他们到祖国大陆投资兴业、推动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三)加强了政治团结

  上海在住房异常紧张的情况下全面推进落实私房政策工作,解决了大量难以解决的实际问题,以铁的事实证明了党和国家落实各项政策的决心,赢得了广大统战人士的充分信任,有的民主人士说:“共产党是真心为人民服务,面向真理,有错必纠,在历史上任何党派都没有做到。我们真是心服口服”。落实私房政策有利于统战人士由消极旁观转为积极参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主动汇聚到中国共产党周围,重建了以中国共产党为核心的政治同心圆,有利于形成“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同心同德,群策群力,维护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为把我国建设成为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而奋斗”的政治局面。

  (四)推动了上海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向纵深发展

  落实私房政策涉及港澳台同胞、海外华侨华人、原工商业者和知识分子等统战人士。私房归还之后,港澳同胞和海外华侨华人对祖国的向心力增强,他们通过投资、捐赠、引进技术等方式表达爱国爱乡之情。

  1981—1987年,港澳同胞和海外华侨华人在上海捐赠款物、兴建学校和图书馆、建立各种基金会者就达1166人。1987年之后,海峡两岸贸易畅通,沪台经济贸易也迅速升温。到1988年,到上海投资设厂的台商约50人,投入资金约2869万美元。原工商业者的私房得到归还、本人得到合理安排之后,他们感到“地位变了,要求高了,责任重了”,决心“跟共产党走社会主义道路”,涌现出一批不计时间、不计报酬、不计条件、不计个人名利,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的先进典型。截至1980年,原工商业者中有6人被评为上海市劳动模范,18人被评为区县局先进工作者,509人被评为所在单位先进工作者。全国政协原副主席、上海市工商联主任委员刘靖基的私房得到归还之后,他感慨地说:“老牛明知夕阳短,不用扬鞭自奋蹄”,表达了当时工商界人士投入改革开放、建设社会主义的共同心声。

  从落实政策中获益的广大知识分子普遍反映,现在是“老年争分秒,中年挑重担,青年勤发奋”,涌现出了一批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科学研究也取得重大成果,截至1980年6月,上海共取得537项重大科研成果,其中,一等奖10项、二等奖89项、三等奖438项。此外,广大统战人士还在兴教办学、咨询服务、智力支边和招商引资等方面为上海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改革开放初期,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中共上海市委、市政府有序推进落实各项政策,其中落实私房政策是工作难点之一,上海在落实私房政策过程中积极落实党和国家的相关政策,通过正确处理三种关系,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能力,较好地完成了私房清退工作,维护了党和国家的形象与威信,推动了上海改革开放事业向纵深发展。

  [作者简介]肖存良,法学博士,副教授,复旦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0433。

  本文发表在《当代中国史研究》2021年第3期,注释从略,引用请参考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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