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爱的小平同志离开了我们,我和全国各族人民一样沉浸在深深的悲痛之中。悼念小平同志,不能不使人联想起这位世纪伟人的丰功伟绩、崇高风范和光辉思想。作为一名在政法战线上奋斗了几十年的老战士,尤其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的十几年间,我先后在司法部、公安部、中央政法委员会、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对小平同志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思想有着深刻的体会。
早在革命战争年代,小平同志就非常重视公安保卫工作。抗战期间,我从1938年冬至1941年初,先后在一二九师刘伯承师长、邓小平政委身边工作。在抗日战争中、后期,又调到一二九师政治部锄奸部、八路军野战政治部锄奸部。那时,小平同志亲自担任一二九师锄奸委员会书记,直接过问锄奸保卫工作方面的大事。解放战争期间,我在晋冀鲁豫中央局社会部当科长,小平同志任晋冀鲁豫中央局书记,由中央局副书记薄一波同志兼任过一段社会部长。全国解放后,小平同志在党中央工作的几十年里,多次主持讨论公安政治工作。
粉碎“四人帮”后,小平同志出来主持党中央的工作。他以非凡的智慧和勇气,领导全国人民开始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始终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小平同志确定的四项基本原则之一,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毛泽东人民民主专政思想的继承和发展。
小平同志认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必须始终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决不能动摇。他明确指出:“阶级斗争虽然已经不是我们社会的主要矛盾,但是它确实存在,不可小看。”他以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观点对无产阶级专政和社会主义民主的关系进行了科学的诠释:“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无产阶级专政对于人民来说就是社会主义民主,是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劳动者所共同享受的民主,是历史上最广泛的民主。”(《邓小平文选》第二卷168页)他说:“中国人民今天所需要的民主,只能是社会主义民主或称人民民主,而不是资产阶级的个人主义的民主。人民的民主同对敌人的专政分不开,同民主基础上的集中也分不开。”(《邓小平文选》第二卷175页)他明确指出:“对于这一切反社会主义的分子仍然必须实行专政。不对他们专政,就不可能有社会主义民主。”(《邓小平文选》第二卷169页)。
徒法不足以自行。小平同志强调,必须加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机器。1980年1月他就曾针对政法队伍不足的问题指出:“现在我们能担任司法工作的干部,包括法官、律师、审判官、检察官、专业警察,起码缺一百万。可以当律师的,当法官的,学过法律、懂得法律,而且执法公正、品德合格的专业干部很少。”(《邓小平文选》第二卷263页)他还指出:“要大力加强政法、公安部门的建设和工作,提高这些部门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邓小平文选》第二卷371页)
“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是小平同志重视民主与法制、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思想的精辟之论。他说:“搞四个现代化一定要有两手,只有一手是不行的。所谓两手,即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制。”(《邓小平文选》第三卷154页)他强调打击犯罪不能手软,他说:“应该对各种犯罪坚决采取措施,不能手软”,“容忍这些人,容忍这些‘四人帮’残余、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刑事犯罪分子,人民对我们很不满意”,“我们要学会使用和用好法律武器。对违法犯罪分子手软,只能危害大多数人民的利益,危害现代化建设的大局。”(《邓小平文选》第二卷253页)
1983年开展的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斗争,是小平同志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思想的一次具体实践。对我个人来说,受到了一次人民民主专政思想的最生动、最深刻的教育。
1983年我从司法部调回公安部当部长。十年浩劫之后,治安形势严峻,杀人、抢劫、强奸、盗窃等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甚嚣尘上,社会影响极坏的恶性案件接连发生。如东北“二王”持枪杀人抢劫案、卓长仁劫机案、上海“控江路流氓犯罪案”、唐山“菜刀队”流氓团伙案等,人民群众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受到影响,社会反响强烈。
7月19日,小平同志在北戴河找我谈了话,他一针见血地指出:“刑事案件、恶性案件大幅度增加,这种情况很不得人心。”“原因在哪里?主要是下不了手,对犯罪分子打击不严、不快,判得很轻。”“现在是非常状态,必须依法从重从快集中打击,严才能治住。”
小平同志当时看得很远很深,给我们很大的启发。他准确把握了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之间的内在关系,把“严打”作为维护现代化建设大局的一项重要措施。当时不少人担心“严打”会带来负效应,担心会混淆两类矛盾,会犯“左”的错误。小平同志反复讲,坚持打击刑事犯罪分子不会搞错,只会赢得人民群众的拥护与支持。
“严打”开展以后,取得了辉煌的战果。特别是1983年8月至年底的第一战役第一仗,行动快,来势猛,给犯罪分子以重大打击。在此期间,摧毁了犯罪团伙7万多个,逮捕流氓犯罪分子数以10万计,缴获枪支1万8千多支,子弹42万多发,群众检举线索150万件,群众扭送犯罪分子4万7千多人,投案自首的10万多名。经过这次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被镇住了,各种公共场所秩序好转了,妇女上夜班不要家人护送了,保障了生产安全,维护了社会安定,广大人民群众无不拍手称快。
1985年“严打”转入了第三战役后,对于是否坚持“严打”又出现了一些不同看法。有的说打击面宽了,个别地方一度出现过“复查风”,少数不知悔改的犯罪分子开始闹翻案,以至刚刚纠正过的软弱涣散倾向又有重新抬头的趋势,引起广大干部群众的不安。对此,小平同志明确指出,我们对刑事犯罪活动的打击是必要的,今后还要继续打击下去。这就使第三战役得以顺利进行。
我多次回想过,在“严打”斗争中,特别是在开展战役的几个关键时刻,假如没有小平同志的关心和支持,没有他的坚强意志,没有他的坚强决心,要把“严打”战役开展起来和坚持下去是不能设想的。小平同志在1984年10月中顾委第三次全体会议上讲到:“去年我只做了一件事:打击刑事犯罪分子。”可见他对“严打”的重视程度。这次持续三个战役的“严打”行动,意义极为深远。依我看,就其指导思想、气势、规模和效果等方面来说,它是继1950年至1952年镇压反革命运动之后,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又一个具有历史意义的范例。
这次战略决策,显现了小平同志伟大的无产阶级战略家的品格:高瞻远瞩,英明果断,高屋建瓴,势如破竹。同他1980年对“两案”(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审判、1982年打击经济犯罪和1989年政治风波之后开展的反贪污贿赂斗争一样,贯穿着“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制”的“两手抓”的指导思想,闪耀着唯物辩证法的光芒,在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历史上增添了光辉的篇章。
现在回头看,如果没有小平同志一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思想,没有“严打”这样的有力的专政手段,我们就不可能有改革开放这十几年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就不可能有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就不可能有今天的大好形势。令人宽慰的是,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在继续推进改革开放的同时,非常重视人民民主专政的各项工作,坚持“严打”方针,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政法队伍的素质,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但我们还必须清醒地意识到,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发展的道路并不平坦。阶级斗争虽然已经不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但是它在一定范围内还将长期存在,并且在一定条件下还可能激化;国际上还有一股反共反社会主义势力在捣乱;资产阶级腐朽思想和生活方式影响严重;诱发犯罪和突发事件的因素仍大量存在。因此,我们必须牢记小平同志的教导:“依靠无产阶级专政保卫社会主义制度,这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基本观点。”“运用人民民主专政的力量,巩固人民的政权,是正义的事,没有什么输理的地方。”(《邓小平文选》第三卷379页)在任何情况下都要保持清醒头脑,时刻提高警惕。必须毫不动摇地、理直气壮地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毫不懈怠地长期坚持做好各项工作。维护社会安定,保障国家的长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