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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法制中的苏联因素
发布时间: 2022-03-04    作者:梁琳    来源:社会科学研究 2022-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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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苏联法制曾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制产生过重要的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全面废除“伪法统”,法制领域亟须建设。在外交“一边倒”的情况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全面学习苏联法制,一方面“请进来”,即邀请大批苏联法学专家来华;另一方面“走出去”,即派遣司法代表团访苏学习交流。苏联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制的影响体现在各个领域:在立法方面,中国的1954年宪法参考、借鉴了苏联宪法,多个部门法也或多或少地参照了苏联法律;在司法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司法理念、法院体制、审判制度、检察制度都有移植自苏联的痕迹;在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方面,聘请大量苏联法学专家,翻译引进大量苏联法学教材和学术著作,派遣大批留学生前往苏联学习法律,在法律的定义、阶级性和计划经济色彩等方面,深受苏联影响。

  关键词:法制;苏联;五四宪法;来华专家;留苏学生

  正文见附件。

  1. 新中国法制中的苏联因素_梁琳.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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