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二○○八年二月·北京
目 录
前 言
一、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历史进程
二、中国特色的立法体制和法律体系
三、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法律制度
四、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制度
五、依法行政与建设法治政府
六、司法制度与公正司法
七、普法和法学教育
八、法治建设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结束语
附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法律分类目录(229件)
前 言
法治是政治文明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标志,凝结着人类智慧,为各国人民所向往和追求。
中国人民为争取民主、自由、平等,建设法治国家,进行了长期不懈的奋斗,深知法治的意义与价值,倍加珍惜自己的法治建设成果。
一国的法治总是由一国的国情和社会制度决定并与其相适应。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中国人民的主张、理念,也是中国人民的实践。
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成功地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这条道路上,中国适应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不断发展的客观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以人为本,弘扬法治精神,树立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全面实施依法行政,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完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不断推进各项工作法治化。
中国人民正在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是一场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13亿中国人民共同参与的、史无前例的伟大社会实践。有着悠久历史和灿烂文明的中华民族,正在民主与法治的道路上阔步前进,努力开创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新境界。
一、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历史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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