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基本路线(或称总路线),指党在一定历史时期为解决所面临的主要社会矛盾,实现既定的历史任务,对战略目标、领导和依靠的力量、主要实践手段以及保障条件等一系列根本问题作出的原则性规定,是指导党的全局工作的总路线、总方针、总政策。因此,党在不同的历史时期要制定相应的基本路线。纵观新中国成立以来党的基本路线的历史演变,探讨和体会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艰难探索,总结制定、贯彻、坚持和完善党的基本路线的经验和规律,对坚持新时期党的基本路线有着重要的历史启示和现实意义。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提出和制定五条基本路线的情况
新中国成立以来,面对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这一崭新历史主题,党先后提出和制定了五条基本路线 ①(①关于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制定的基本路线,学术理论界有几种不同观点:“三条路线”说包括过渡时期总路线、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和新时期基本路线,“四条路线”说增加了“文化大革命”时期“以阶级斗争为纲”,“五条路线”说增加了中共八大路线。根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和八大路线对新时期基本路线的实际历史意义,本文持“五条路线”说。) 。注重提出和确立党的基本路线,有利于增强党的事业的计划性和前瞻性,反映了党对执政规律的自觉探索和把握。毛泽东把基本路线比作“照耀我们各项工作的灯塔”[1];邓小平说,党的路线正确与否,“关系着国家的前途和社会主义事业的成败”[2];江泽民强调基本路线“是我们必须遵循的行动指南”[3];胡锦涛提出,“党的基本路线是党和国家的生命线”[4]。从“灯塔”到“生命线”,党始终把基本路线放在了极端重要的位置和高度。
(一)社会主义过渡时期总路线
1949年3月,中共中央在七届二中全会上提出革命胜利后党的战略方针是:迅速恢复和发展生产,使中国稳步地由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由新民主主义国家转变为社会主义国家。在顺利实现经济恢复后,中央从1952年9月开始酝酿关于过渡时期总路线的问题,并于1953年6月正式提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1]1954年2月的七届四中全会正式批准通过。在这条路线的指导下,中共创造性地开辟了一条适合中国特点的社会主义改造道路,同时建立了一批基础工业,为社会主义工业化奠定了初步基础。“历史证明,党提出的过渡时期总路线是完全正确的”[5]。
(二)中共八大路线
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得以确立。为全面开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新时代,中共八大在正确分析面临的新形势、准确判断当时社会主要矛盾的基础上,制定的基本路线是:“我们党现时的任务,就是要依靠已经获得解放和已经组织起来的几亿劳动人民,团结国内外一切可能团结的力量,充分利用一切对我们有利的条件,尽可能迅速地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6]八大还把当时社会的主要矛盾和党的主要任务统一起来,作出将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社会主义建设的正确决策。在八大路线指引下,社会主义建设在1956~1966年取得了很大成就,正如邓小平所说,这“十年,应当肯定,总的是好的……中间有过曲折,犯过错误,但成绩是主要的”[2](p.302)。历史证明,“八大的路线是正确的,它为新时期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和党的建设指明了方向”[5]。
(三)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
从1957年9月开始,中共中央批判了经济建设上的“右倾保守”和“反冒进”,加上受到急于“超英赶美”这一发展战略构想的影响,毛泽东在1958年3月成都会议上提出“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并于1958年5月八大二次会议上正式通过。这条路线是建立在对党的主要任务准确判断基础上的,反映了人民群众迫切要求改变我国经济文化落后状况的普遍愿望,但由于在实际贯彻和实施中忽视了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片面强调群众运动和主观意志的作用,建设速度上急于求成,生产关系上急于过渡,导致了“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左”的错误,使社会主义建设遭受严重挫折。 (四)中共在整个社会主义历史阶段的基本路线
1969年4月,中共九大根据“文化大革命”(以下简称“文革”)前即已提出的“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主张和“文革”中形成的“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提出党在整个社会主义历史阶段的基本路线是:“社会主义社会是一个相当长的历史阶段。在社会主义这个历史阶段中,还存在着阶级、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存在着社会主义同资本主义两条道路的斗争,存在着资本主义复辟的危险性。要认识这种斗争的长期性和复杂性。要提高警惕。要进行社会主义教育。要正确理解和处理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问题,正确区别和处理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不然的话,我们这样的社会主义国家,就会走向反面,就会变质,就会出现复辟。我们从现在起,必须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使我们对这个问题,有比较清醒的认识, 有一条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路线。”[7]这条路线只讲阶级斗争,不涉及经济建设,不涉及党的历史任务、领导和依靠力量、主要手段和保障条件等有关基本路线的要素,“文革”那样的全局性错误与此紧密相关。因此,这条路线是完全错误的。
(五)中共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恢复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决定把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并确立了改革开放基本方针,随后邓小平又提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等重要内容。随着改革实践的发展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提出、完善,1987年中共十三大正式提出并确立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8]这条路线是中共在总结30多年领导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来的,抓住了当代中国的主要矛盾和基本特征,提出了新时期的总任务,是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的科学路线。改革开放30年的发展成就证明,这条基本路线是完全正确的。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共提出和制定的五条基本路线,前四条是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制定和实施的,第五条是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制定和实施的,并在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和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得到一以贯之的坚持和发展。总体上讲,制定、贯彻和实施这五条基本路线,都是为了建设、巩固和发展我国的社会主义。前四条基本路线所积累的经验教训为第五条路线的形成提供了重要的历史参照和实践基础。正如有的学者指出,新时期基本路线从其历史渊源来说,要追溯到八大路线和八大以后八大路线的继续和发展;[9]八大路线为新时期基本路线“提供了思路,作了直接准备”,并成为“重要历史来源”[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