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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厚的友谊 良好的范例——庆祝中阿友好和互不侵犯条约签订五周年
发布时间: 2010-06-04    作者:    来源:人民日报 2010-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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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深厚的友谊 良好的范例庆祝中阿友好和互不侵犯条约签订五周年

  日期:1965.08.26

  版次:5

  专栏:社论

  深厚的友谊 良好的范例——庆祝中阿友好和互不侵犯条约签订五周年

  今天,是中国和阿富汗王国签订中阿友好和互不侵犯条约五周年。中国人民怀着愉快和兴奋的心情,纪念这一在中阿两国关系史上有重大意义的日子,并向阿富汗人民表示最良好的祝愿。

  中国和阿富汗自古以来就是和睦相处的亲密邻邦,两国人民有着传统的友谊。早在中世纪,我们两国的祖先就跋山涉水,披荆斩棘,踏出了一条闻名世界的“丝绸之路”,不仅加强了两国间的联系,并为沟通东西方贸易和文化交流作出了重大贡献。当殖民主义者以大炮和舰艇轰开了亚洲古老国家的门户,并肆意蹂躏这些国家以后,我们两国人民又在反对帝国主义和殖民主义的斗争中相互关怀,相互支援。经过了长期和艰苦的奋斗,中阿两国人民终于取得了斗争的胜利,使自己的国家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中阿两国人民,不仅把两国祖先的友好传统继承了下来,而且在新的基础上把它发扬光大。阿富汗王国是最初承认我国的国家之一。一九五五年,中阿两国正式建交,自此以后,两国的友好合作关系有了迅速的发展。特别是一九六○年中阿两国签订的友好和互不侵犯条约,把我们两国的友好合作关系推向一个更高的阶段。回顾中阿关系的历史,不论是远期的还是近期的,只有友好合作的愉快纪录,而没有互相损害、互相争执的纠葛。这是我们两国人民所感到自豪的。

  中阿友好和互不侵犯条约,具体地体现了不同社会制度国家和平共处的原则,并把这一原则进一步具体化。条约规定双方承认和尊重彼此的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保持和发展两国之间的和平友好关系,双方保证用和平协商的办法解决双方之间的一切争端,而不诉诸武力。我们两国根据中阿友好和互不侵犯条约的精神,解决了历史上遗留下来的边界问题,在一九六三年签订了边界条约。中阿友好和互不侵犯条约缔结后,两国的友好往来和经济、文化交流也更加频繁,更加密切。特别是一九六四年阿富汗国王穆罕默德·查希尔·沙阿陛下和霍梅拉王后的访问中国,为两国友好关系写下了更灿烂的篇章。所有这些,都有力地说明,我们两国的关系,是互相尊重,互相支持,友好相处,平等相待的。我们两国的友好关系,为不同社会制度国家和平共处树立了良好的范例。在国际事务中,我们两国在促进亚非团结、反对帝国主义和殖民主义的斗争中,也进行着良好的合作。因此,中阿友好和互不侵犯条约不仅符合中阿两国人民的利益,也符合亚洲和世界和平的利益。

  中国和阿富汗的传统友谊是十分深厚的,是经得起考验的。在今后的岁月中,中阿友好和互不侵犯条约一定会发生更大的作用,保障两国友好关系的进一步发展。中国人民愿意同阿富汗人民一道,为继续加强和发展中阿友谊,为促进亚非团结和维护世界和平的伟大事业,共同努力,携手前进。

    相关链接 - 当代中国研究所 - 中国社会科学院网 - 两弹一星历史研究 - 人民网 - 新华网 - 全国人大网 - 中国政府网 - 全国政协网 - 中国网  - 中国军网 - 中央文献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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