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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大开始审议七个法律草案
发布时间: 2009-06-15    作者:    来源:《参考消息》 1979-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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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人大审议刑法是史无前例的,是中国划时代的事件;法新社说明年起实施第一部刑法预示着一场法律革命 

  【时事社东京六月二十七日电】题:中国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开始审议刑法等七个法律草案,彭真主任作说明 

  北京二十六日电:中国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于二十六日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彭真就刑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等七个法律草案作了说明,正式地对这七个法律草案进行了审议。 

  彭真主任在对七个法律草案进行说明的过程中,说:没有健全的社会主义法制,就很难实现健全的社会主义民主。强调了在实行社会主义民主的时候,健全法制是多么重要。同时,彭真主任强调,保障宪法中所规定的人民的民主权利,可以巩固安定团结,对四个现代化建设起有利的作用。 

  中国自一九四九年建国以来就一直在进行制定刑法的工作,但是,迄今尚没有一个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正式通过的刑法,一直是依照以草案的形式制定的刑法来处理刑事犯罪。因此,可以说,这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刑法是史无前例的,是中国划时代的事件。 

  中国的新刑法,其最大特征是刑法的规定管不着党纪和政纪。这意味着,比如党的隔离审查即便事实上具有近似逮捕的性质,但是,党的这种法律性决定,是被作为刑法对象之外的事情来处理的。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列入了购买原料、出售和投资比例等十项具体的条件和方针。但是,可以认为,实际上在举办合资经营企业时,还需制定与此有关的法律。 

  【法新社北京六月二十七日电】(记者:德隆)据今天宣布,中国将于明年一月一日起实施第一部刑法,这预示着在三十年以后的一场法律革命。 

  这部刑法保持对反革命分子的惩治,但是作了有关中国人民受到保护,警察和法制不得滥用权力的种种规定。 

  这一法典是中国议会的法制委员会主任今天连同新的司法程序一起宣布的。 

  彭真说,刑法的条款强调镇压犯有反革命行为的人。他解释说,刑法规定反革命行为是以推翻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为目的的行为 

  观察家们指出,反革命一词迄今一直不仅应用于政治行为,还应用于刑事犯罪行为。 

  这部刑法还规定要对作伪证治罪,以及庄严保护法律辩护权。 

  它对警察和法院作了明确的区别,允许有上诉权,并且加强了检察官的权力。 

  【合众国际社北京六月二十六日电】前北京市市长彭真今天宣布了对刑事犯罪分子的一系列法律保障措施,其中包括前所未有的死刑缓期执行和禁止严刑逼供。 

  新的法律将从一九八年一月一日起生效,在这之前,将开展一场群众性教育运动,使这种改革做到家喻户晓 

  按新法律规定,被捕的人可以为自己辩护,也可以委托律师或亲属替自己辩护,还可以向上级法院上诉。

    相关链接 - 当代中国研究所 - 中国社会科学院网 - 两弹一星历史研究 - 人民网 - 新华网 - 全国人大网 - 中国政府网 - 全国政协网 - 中国网  - 中国军网 - 中央文献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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