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华尔街日报》9月3日刊登记者秦家聪发自北京的报道】题:中国公布人们期待已久的计划,提出对中外合营企业征税33%
人们期待已久的中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已在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会议上公布了,要求合营企业缴纳33%的所得税。
中国官员说,这个税率比大多数国家低。
许多可能的投资者(包括美国人)已同中国人进行了谈判,并且一直在等待,想等到税收法颁布以后再进一步谈下去。所得税法既已宣布,意味着外国企业面临的一个障碍已经排除。
设在华盛顿的美国美中贸易全国委员会驻北京代表理查德·格洛费说:“税率是美国企业界已经等待了相当长一段时间的重要因素。我认为,我们能够看到在中国的投资将会增加。”
据现在的草案,合营企业的所得税税率为30%,加上附征地方所得税,总税率为33%。
另外,合营企业的外国合营者如果把从企业分得的利润汇出国外,再按汇出款缴纳10%的所得税。
住在中国的外国人个人,除外交官之外,也要根据中国新公布的个人所得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按现在的草案,实际上几乎所有的中国人都不必缴所得税,只有外国人要缴税。
这个税法规定,外国人不但薪金要缴所得税,甚至从中国以外得到的收入——包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和红利所得以及财产租赁所得——也要向中国缴税。现在还不清楚有些什么减税或者免除个人所得税的规定。中国官员说,新公布的个人所得税法“符合国际惯例,有利于维护我国经济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