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东京新闻》9月29日刊登该报驻北京记者浅川28日发回的评论】题:异乎寻常的特别法庭,两个集团有何关联
由于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火青27日在人大常委会会议上作了报告并提出了建议,自四年前清洗四人帮以来在中国国内以及国外一直引人关注的审判林彪、四人帮的轮廓已经清楚了。
首先值得注意的是这一审判将由“特别法庭”来进行。作为立法机关的人代会介入司法组成特别法庭,这从以三权分立为原则的日本等国来看,是极为奇异的。但在中国的宪法中承认作为国家权力最高机关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对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有“监督”权,看来是扩大行使了这种权限。最高法院本来是审议“国家范围的重大案件”,许多人认为,由最高法院的刑事法庭进行审判是自然的。但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竟然出面,其背景似乎可以说是有意明确这一案件所具有的政治意义超出了普通的重大刑事案件。
这次对林彪、四人帮的审判,具有对文化革命进行总结的意义。同时国内外还注意,
通过这一审判中国究竟会在多大程度上忠实地执行法律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