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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社记者评述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09-06-09    作者:    来源:《参考消息》 1980-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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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同社东京9月2日电】(记者:边见)题:摸索社会主义的方向,反省文化革命的无产阶级专政 

  北京2日消息:在2日的人代会全体会议上,提出了删除贴大字报权利的宪法修改草案和婚姻法等四个法律草案。从整体来看,这将成为从根本上改变过去的中国社会主义的结构和方向的起点,今后将会在各界引起反响。 

  大字报从法律上消灭了。但是,这可以说是一种限制群众对政治的非常原始的、直接参加的措施,同时,又是一种对毛时代的方法的拒绝。 

  从短期观点来说,这也有限制过激的民主化运动的一面,但从长期观点看,也不能否认它会导致个人的各种权利和发表言论的合理手段的扩大。从整体上看,目的是要建立作为一个现代国家的法制。 

  从彭真副委员长所作报告来看中国新法制的主要特点,是由限制到缓和的倾向。 

  彭真巧妙地把中国置于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地位上。从这个讲话来看,主张‘‘无产阶级专政国家的现行宪法肯定会在下届人代会上被修改。但是,认为这就是倒退到五十年代的宪法上去,也还为时尚早。 

  不妨说这是经历过文化革命、四人帮时代苦难,对无产阶级专政进行反省的结果,可以说,这反映了党中央的下述意图:为了实现现代化,要调动党内外的一切因素。 

  就从社会主义国家的划时代的合资企业所得税法和个人所得税法来看,中国的社会主义现在也正在发生结构性的变化。楷模早已不存在了,不妨说,中国已经到了不是根据原来的观念,而是尽快地提出适合现实国情的政策,寻求、摸索社会主义新的搞法的阶段。从2日的全体会议上窥见的这种变化,将会在7日华国锋总理所做重要讲话中更明显地表露出来。 

  【共同社东京9月2日电】题:民法草案保护个人所有 

  北京2日消息: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彭真在2日的人大全体会议上就人大常委会一年多来的工作作了报告,表明了在目前正在草拟的中国民法中要突出在世界社会主义国家中也是例外的个人所有制的必要性的主张。 

  彭真的讲话明确暗示,在今后制定的民法中,将有在保护国家和集体财产的同时也保护个人财产的条款。 

  在制定这些符合现代化路线的法律方面,有一种明显的倾向,即大幅度承认中国社会里的个人权利,似乎可以说,这是中国的社会主义将来发生变化的征兆。

    相关链接 - 当代中国研究所 - 中国社会科学院网 - 两弹一星历史研究 - 人民网 - 新华网 - 全国人大网 - 中国政府网 - 全国政协网 - 中国网  - 中国军网 - 中央文献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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