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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法庭宣布对江青等十名主犯的判决
发布时间: 2009-06-10    作者:    来源:《参考消息》 1981-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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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新社北京一月二十五日电】今天这里正式宣布,毛泽东遗孀江青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法新社北京一月二十五日电】据这里今天宣布,中国审讯一九六六年——一九七六年文化革命期间领导人的一个特别法庭判处江青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中国特别法庭还宣布对张春桥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观察家们指出,在这两年缓期间,将给江和张一个劳动改造的机会。 

  如果他们的行为令人满意的话,死刑将改减为无期徒刑,如果态度恶劣,两年之后将执行原判决。 

  【合众国际社北京一月二十五日电】(记者:雷蒙德·威尔金森)中国的特别法庭今天以谋反罪判处江青死刑,但又即刻缓期两年执行,实际上是使毛泽东的遗孀免于被处决,而是将她终生单独监禁起来并从事苦役。 

  对张春桥作了类似的宣判。他们两人均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他八名被告被判无期徒刑和十六年徒刑不等。 

  由于这些被告中的大多数人都已年纪很大,所以对他们的判决实际上是使他们当中的任何人肯定不会再次获得自由,而只会死在狱中。 

  法庭判决,他们的刑期将从一个被告被捕的那一天开始算起。对这些被告中的几个人来说,是从十年前算起,而江青四人帮则是从四年多以前被捕时算起。 

  【美联社北京一月二十五日电】在由三十五名法官组成的特别法庭开庭宣判时出席旁听的中国人士说,江青在听了宣判以后高呼口号,拒绝走出法庭,结果被拖了出去。 

  这些人士说,判决一宣布,江青和张春桥便被铐上手铐,在场旁听的大约八百人鼓掌支持对这些人的判决。 

  特别法庭判定江青是组织并领导反革命集团,企图推翻人民民主专政的罪魁。 

  最高法庭说,张春桥是与她一同组织并领导这个反革命集团的共谋犯。 

  对江和张的判决还包括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特别法庭的判决是最后判决。 

  “四人帮里的前中共副主席王洪文(现年四十五岁)也被定为首犯,判无期徒刑。 

  “四人帮的另一个成员姚文元(现年四十九岁)被定为犯有积极参加以推翻人民民主专政为目的的罪恶活动的罪行,判二十年有期徒刑。 

  这两个人和所有其他被告还被判在刑满后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担任过毛的秘书的陈伯达(现年七十六岁)被判有期徒刑十八年。 

  为了预防泄漏国家机密,法庭不让外国记者进入。 

  出席旁听的中国人士说,被告是一个一个被传进法庭的,并排站在一道栏栅后面,面对法官。这些人士说,首先宣布的是对江青的判决,江青一听就大喊大叫。 

  他们说,她在戴上手铐以后稍微安静了一点,但是在法庭宣布对其他人的判决的时候她又不时喊叫。他们说,首席法官江华下令把她带出去。 

  他们说,江青企图往地下躺,不肯出去,但是两名女法警在一名男法警帮助下把她拖了出去。 

  这些人士说,张春桥象在过去的审讯中一样,一言不发。 

  【法新社北京一月二十五日电】今天清晨,大批警察部署在法庭建筑的周围,预计,今天上午将在那里宣布对已故毛泽东主席的遗孀、六十七岁的江青以及其他九名遭贬辱的文化革命领导人的判决。 

  在上午九时还不到一点,官方的汽车开始陆续到达中国公安机关的总部附近,审判一直是在那里进行的。

    相关链接 - 当代中国研究所 - 中国社会科学院网 - 两弹一星历史研究 - 人民网 - 新华网 - 全国人大网 - 中国政府网 - 全国政协网 - 中国网  - 中国军网 - 中央文献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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