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是我国改革开放三十周年,也是民政部恢复设立三十周年。在党中央、国务院及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支持配合下,各级民政部门干部职工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的各项战略部署,在抗击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汶川地震两场历史罕见的巨灾斗争中作出了卓著贡献,各项民政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民政事业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新局面。
一、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取得新进展
积极探索创新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机制,不断提高社会组织管理和服务水平。完善社会组织管理相关配套制度建设,推动建立公益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认定和监管机制,与有关部门联合下发《关于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参加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组织召开第一次全国社会组织执法监察会议,部署规范社会组织的执法监察。开展社会组织评估,探索制定社会组织评估等级动态管理机制。引导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社会组织服务社会能力进一步提高,整体影响力日益增强。
截至2008年底,全国共有社会组织41.4万个,比上年增长7.0%;这些社会组织业务范围涉及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劳动、民政、体育、环境保护、法律服务、社会中介服务、工商服务、农村专业经济等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吸纳社会各类人员就业475.8万人,比上年增长4.2%;形成固定资产805.8亿元,比上年增长18.2%;各类费用支出964.8亿元,比上年增长7.2%;社会组织增加值为372.4亿元,比上年增长21.1%,占各类民政管理单位增加值比重22.6%,占第三产业(服务业)增加值比重为0.31%。接收社会捐赠77.3亿元,接收捐赠实物折价26.1亿元。
截至2008年底,全国共有社会团体23万个,比上年增长8.5%。按照社团活动地域范围划分,全国性及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781个,省级及省内跨地(市)域的22810个,地级社团62004个,县级社团143086个。按照社团服务的主要领域划分,工商服务业类20945个,科技研究类19369个,教育类13358个,卫生类11438个,社会服务类29540个,文化类18555个,体育类11780个,生态环境类6716个,法律类3236个,宗教类3979个,农业及农村发展类42064个,职业及从业组织类15247个,国际及其他涉外组织类572个,其他32882个。
全国共有民办非企业单位18.2万个,比上年增长4.6%。其中:工商服务业类2068个,科技研究类9411个,教育类88811个,卫生类27744个,社会服务类25836个,文化类6505个,体育类5951个,生态环境类908个,法律类862个,宗教类281个,农业及农村发展类1166个,职业及从业组织类1441个,国际及其他涉外组织类21个,其他11377个。从地域分布来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数量超过3万个的省份为山东省,超过1万个的省份有江苏省、浙江省、湖北省、广东省、四川省。
全国共有基金会1597个,比上年增长19.2%,其中:公募基金会943个,非公募基金会643个。民政部登记的基金会133个,其中公募基金会和非公募基金会共接收社会各界捐赠53.6亿元,接收捐赠实物折价17.1亿元。
注:由于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在每年的六月底完成,社会组织接收捐赠数据为2007年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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