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经济恢复和发展的政治基础
(一)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和动员能力
中国共产党在新中国政权中具有不可动摇和挑战的领导地位,新中国的产生是“枪杆子里面出政权”。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是战争选择的结果,不是和平选举产生的。因此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实际上并不受其他政治力量的左右,也不完全受政治形式的制约。建国以后,中国共产党继续实行了一元化领导。
作为一个纪律严明、步调一致、富于牺牲精神、高效清廉、理论成熟的政党,中共得到全国人民,尤其是广大农民和工人的真心拥护,其政治基础是相当稳固的,中国共产党的强大组织不仅深入到广大农村和城市基层,成为城乡基层政府的核心组织,而且深入到农村和城市企业及文教卫生等事业单位,成为这些企事业单位的领导核心。它的严明纪律,自我牺牲精神以及强大的组织和众多的人才,使得它的方针政策能够得到迅速有效地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治效率之高不仅是中国历史上没有的,也是当时世界其它国家所无法比拟的。
建国之初的中共,在政治上和理论上已经成熟起来,它不仅形成了一整套适合中国国情的新民主主义理论,并制定出相应的具体方针政策,而且也具备了治理国家的能力,即成熟的干部队伍和比较成熟的政治手段、方式。
(二)政府的强大职能
建国初期,中国之所以建立起国营经济领导下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所有制结构、计划管理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经济运行机制,并以逐步加强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为体制完善目标,是与当时的经济发展水平及民主革命所导政的巨大经济变革分不开的。例如,如果没有旧中国政府积聚的庞大的国家资本,就不会有建国之初的强大的国营经济;同样,如果不是建国初期的商品、资金匮乏和劳动力过剩这种供求关系的严重失衡,也不会形成国家干预经济职能的强化和手段制度化。
政府干预经济,在市场发育成熟和法制健全的国家里,可以通过税收、利率等经济杠杆和法令来进行,政府不一定要拥有强大的国营经济。而在市场发育不成熟,国家的大部分经济尚为落后和极为分散的个体经济,税收、利率杠杆基本不起作用,行政办法又成本过高时,政府拥有强大的国营经济,以此来控制市场和重要行业就成为十分必要的了。而国民党政府却为后来新中国强大国营经济的产生和领导地位的确立提供了条件。国民党提供的有利条件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建立了庞大的国家垄断资本,使新中国政府通过接管没收即可建立起强大的国营经济;第二,国民党在“节制资本”和“战时”的借口下,压制了民族资本的发展,使得民族资本主义经济软弱无力,从而为新中国政府顺利进入一些重要行业,确立其领导地位铺平了道路。
建国初期,国家通过没收官僚资本、汉奸、反革命分子资产,以及通过转让,征用等方式将外资企业收归国家经营,在金融、交通运输、电力、煤炭、钢铁以及机器制造等有关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确立了国有经济的控制地位,同时通过统制外贸、打击市场投机,建立了强大的国营商业外贸企业。
与此同时,本来就很弱小的私营企业,其中不少大型企业因为与旧政权的关系(如私人官僚资本、汉奸、战犯、反革命分子)而被没收或抽逃资本,小型企业则不少因为兼有地主身分而受到冲击和削弱,此外,在建国初期的打击市场投机和转轨过程中,又倒掉了一批企业,因此,就国民经济恢复时期来看,私营经济的力量和对市场的影响作用与旧中国相比,不是增强而是进一步弱化了。
在地域广大、占人口80%的乡村,土地改革的彻底性几乎使其变成了清一色的个体经济世界,过去由地主经济把持控制的政府与农民、农民与市场之间的中间环节不复存在,农民直接面对政府和市场,这些都需要加强政府管理农村经济的职能。而土改对农村原有地主富农经营的商业的破坏,又为国家控制的供销合作社(包括信用社)的迅速发展创造了条件,到1952年底,全国农村供销合作社达到32788个,社员达到1.38亿,已占农村人口的27.8%,主要农副产品收购量已占商品量的一半以上。供销合作社的迅速发展为政府提供了控制农村经济的非行政手段,同时也加强了政府控制城市经济的力量(挟农村以控制城市私营经济,是后来顺利实施城市经济公有化改造的重要因素)。
总之,建国初期经济结构的“两头大中间小”特点(即国有经济大,个体经济大,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小),不仅对政府经济职能的强化提出了要求,也为其提供了可能和实现的条件。
三、新民主主义经济的确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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