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调整工商业与国家对私营经济的管理。
(1)工商业的调整。建国初期“平抑物价”和“统一财经”的重大举措,使当时公私关系紧张,又使国民经济在1950年4月以后出现市场呆滞、需求不足、城市私营经济处境困难的问题。针对这种情况,中共领导人分别发表讲话,阐明了调整工商业的必要性、内容和有关政策。在中共七届三中全会之前,中财委即已根据中央的指示,从5月份开始部署“调整工商业”,新中国经济战线上的第三个战役于是开始进行。
调整工商业所涉及的范围很广泛,当时凡是不利于经济恢复发展的问题都在调整之列。其中最突出的调整对象是公私关系、劳资关系和产销关系。
调整公私关系是“调整工商业”的主要内容,它的基本出发点是:既要保证国营经济作为一切社会经济成分的领导力量,又要保护一切有利于国计民生的资本主义工商业,使各种社会经济成分在国营经济的领导下各得其所,同时反对一切有害于国计民生的投机倒把、牟取暴利行为。
国家规定调整劳资关系的原则为:必须确认工人阶级的民主权利;必须有利于生产;劳资间的问题,采用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由政府仲裁;总之,要做到劳资两利,既要保障工人的利益,又要使资本家能获得合理利润,以利于恢复发展生产。
为了调整产销关系,1950年下半年中央财经各部门召开了一系列专业会议,如粮食加工、食盐运销、百货产销、煤炭产销、油脂工业、火柴工业、橡胶工业、毛麻纺织业、针织印染业、卷烟业、进出口贸易等会议,公私代表坐到一起协商解决产销平衡问题
经过调整工商业,私营经济很快摆脱了困境。也使国家的税收大幅度增加,对1950年和1951年国民经济的迅速恢复起到了重要作用。
(2)国家对私营经济的管理。
国民经济恢复时期,政府对私营经济本着“利用、限制、改造”的基本政策,建立了以四种调控手段为主要内容的调控体系。这就是通过采用行政管理手段、经济杠杆手段、行业组织自律手段、群众运动手段,做到对私营经济“利用、限制、改造”,达到“在国营经济领导下,分工合作,各得其所”的目的。
建国初期,由于国民经济正处于动荡和改组过程中,为了尽快将数量众多的城市个体经济和私营企业纳入新民主主义经济的轨道,政府充分利用了行政立法手段来改造和管理城市个体和私营经济。具体表现为:首先,政府管理部门对工商业户进行了重新登记,核定了其业主、资金、企业性质及经营范围等,尤其是对一些有关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如金融业、外贸业等,更是通过重新登记,淘汰了一些资力小、信用低的不合格企业。第二,颁布和认真实施了一些法令,以限止个体私营经济不利于国计民生的消极作用。建国初期,由于物价波动和旧中国长期形成的金融业、商业畸形繁荣,使得私营行庄和商业企业违法行为较多,政府为了控制物价波动和整顿市场秩序,制定和实施了一些限制改造私营金融业和商业的法令。第三,通过批准开歇业来控制个体和私营经济。建国初期,无论个体经济还是私营经济,都必须得到政府工商管理部门的批准才能从事经营活动,同时也必须申报政府工商管理部门,并得到同意以后方能歇业或结束。因此,政府也利用这个权利,来实施其经济政策。
党和政府除了使用上述行政、立法和群众运动的办法来管理私营经济外,还充分利用了经济杠杆和原有的行业组织来管理和引导私营经济。并在这方面取得了较好效果。
这一时期,尽管政府充分使用行政和立法手段对私营经济和市场加以整顿改造,但是行政手段的作用毕竟是有限的,它不可能覆盖到各个方面,市场机制自然要发挥其调节作用,因此,政府也尽可能地利用经济杠杆和经济手段,如利用税收、利率、价格调控等经济杠杆来引导个体私营经济,从而来调控汪洋大海般的个体和私营经济。
除去上述经济手段,政府还利用加工订货、统购包销等形式加以调控。政府及国营企业与私营企业之间的加工订货和统购包销(即收购产品)等方式,当时被称作“国家资本主义”的初级形式,党和政府认为这些形式有助于将私营经济纳入国家计划的轨道,故曾加以推广和使用。统购包销就是使这些私营企业的产品不直接进入市场,其结果一是加强了政府对这类企业的控制,二是加强了政府对这类产品的调控能力。“加工订货”则是私营企业作为供给方接受政府和国营企业的委托加工任务和订货。国民经济恢复时期,政府将加工订货作为国家控制私营经济、将其纳入计划管理轨道的重要手段。
政府利用企业自己的组织—“工商联”来加强对私营经济的管理是国民经济恢复时期采用的又一个成功手段。建国以后,为了加强对私营经济自身组织,即同业公会的领导,许多城市成立了工商业联合会(以下简称工商联),这些工商业联合会将过去遗留下来的同业公会(如商会、对外贸易同业公会、银钱业公会等)作为会员单位吸收进来,同时国营企业、合作社也作为会员单位加入。工商业联合会作为地方公私企业的组织,对于传达政府的方针政策和计划、向政府反映工商业者的要求和建议起到了一定作用。
工商联组织的建立和1952年下半年的改组,成功地将历史悠久、分散、自行管理的带有封建性的行会组织转变为党和政府领导下的全国性统一组织,将城市个体和私营经济纳入有组织的管理,从而为政府与城市个体、私营经济沟通交流信息、实施调控和管理提供了重要的渠道。
“三反”运动中揭露出一些私营企业主的不法行为后,党和政府即决定采用群众运动的方式来整顿私营经济,这就是著名的“五反”运动。“五反”运动的开展,固然是中共中央过于严重地估计了“五毒”行为,将其上升为阶级斗争的高度,但是也反映出当时由于法制不健全,仅靠法制和行政手段不足以遏制私营经济的违法行为和损公肥私现象,从而迫使中国共产党和政府采取了极为熟悉和行之有效的群众运动。“五反”运动无论从当时还是事后看,其成本都很高,并且只能解决一时问题,但是它仍不失为当时政府调控私营经济的一个重要手段。“五反”运动是国家控制私营经济的一个转折点,用当时的话说“五反”运动使私营企业主威信扫地,不得不老实接受国家的管理和改造。
(三)土地改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