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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工业化的起步与社会主义改造(1953—1957)
发布时间: 2009-09-02    作者:武力    来源:国史网 2009-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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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提出和“一五”计划的制定

  在国民经济迅速恢复的同时,新民主主义经济中具有决定意义的社会主义因素不断地壮大其力量,扩展其范围。在中共领袖的理论设想中,新民主主义的前途必然是走向社会主义;同时,苏联道路也给中共以示范与启发。在上述背景下,中共认为解决工人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在农村和城市开始逐步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步骤已经成为必要,并有现实可能,于是在1953年正式提出了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问题。

一、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提出

  (一)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提出背景

  1953年中共中央提出的过渡时期总路线,在1956年中共八大以前,被称为“是照耀一切工作的灯塔”,在当时国家的政治经济乃至文化生活中都发生了重大作用和影响。

     1953924,中共中央正式向全党和全国人民公布了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其内容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条总路线是照耀我们各项工作的灯塔,各项工作离开它,就要犯右倾或左’倾的错误。”中共中央在此时提出上述内容的总路线,是有其社会背景和主客观原因的。

     1.苏联的示范作用和国民经济的快速恢复。从鸦片战争以来的一百多年间内,中国受尽帝国主义列强欺凌,尽快实现工业化是无数中国人的共识。随着民主革命任务的完成,执政的中国共产党自然要将工业化置于首位。就当时来看,世界上成功的工业化基本上有三种:一是老牌的资本主义国家,如英、法、美等,利用对外商品输出和直接掠夺殖民地、半殖民地,由轻工业到重工业,逐步实现了工业化;二是后起的资本主义国家,如德、日等,利用国家的力量,通过对外直接掠夺和国内高积累,因此也很快实现了工业化;三是苏联,在工业化已经有了一定基础、对外受到军事威胁和经济封锁的情况下,通过内部的高积累和优先发展重工业,也很快实现了工业化。而50年代初期的中国在对外方面因朝鲜战争而受到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军事威胁和封锁禁运,国内经济则因过去的半殖民地性质,重工业极为落后和布局非常不合理,成为制约国民经济发展的瓶颈产业。因此,上述三种工业化道路,与当时中国情况最相近、可行的是苏联的道路

     另一方面,经过三年治理改革和经济恢复,中共通过没收官僚资本、整顿市场、土地改革、统一财经、统制外贸以及金融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等重大经济举措,在完成民主革命任务的同时,也使社会主义经济因素大大增长,公有制经济的地位和作用大大加强,这不仅表现在国营经济的领导地位非常巩固,还表现在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和比重上升的速度也非常快,这种经济结构演变趋势已为人们普遍认同。

     此外,在建国初期取得上述经济成就的同时,国民经济恢复发展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第一,由于我国经济落后、底子薄,实施优先发展中工业战略将导致供求关系的紧张,因而需要加强资源配置的计划管理,这就使以市场调节为主的私营和个体经济与政府要求的资源配置集中化、计划化不相适应。这种不适应集中表现在1952年的私营金融业社会主义改造和1953年的粮食统购统销上。第二,由于城市私营和个体经济存在的问题较多,加上缺乏完善的法制和市场机制制约,偷漏税、行贿、伪劣产品、牟取暴利等行为较多,从而使人产生其“利少弊多”的印象;从农村看,由于长期战争的破坏,使得农村一时难以摆脱极端贫困状态,生产资料严重不足,农业剩余相当低少,就大多数农民来看,家庭经营确实困难不少,加上国家投资有限,农业增长受到较大限制。

     这样,以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和“四面八方”政策为基础的新民主主义经济体制就与优先快速发展重工业的发展战略有些不相适应,对其进行改造已提上日程。

     2.国际国内主客观条件的制约。从国际上看,当时世界两大阵营的存在和尖锐对立,也要求我国提出自己社会制度发展的明确目标。早在建国前夕,中国共产党就宣布未来新中国的对外政策是实行政治上的“一边倒”,即坚决站在以苏联为首的世界民主阵营一方;但同时又宣布在经济上采取灵活政策,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与世界各国发展经济关系。但是19506月爆发的朝鲜战争和中国的抗美援朝,造成了中国与美国为首的资本主义世界的严重对立,在西方的军事威胁和经济封锁下,中国与苏联及东欧民主国家的关系更为亲密。中国也更需要苏联的支持。世界两大阵营的对峙和中国别无选择地站在苏联一方,自然要影响到国内社会制度的选择和变化。当时中国实行的新民主主义社会制度,只是被当时的国际共产主义运动视为过渡形态。苏联不会容忍我国长期保持这种不符合传统社会主义理论和苏联模式的社会制度,这从建国前后苏联曾怀疑中国革命是“铁托式的胜利”即可得到证明。

     从国内来看,中共明确宣布新中国的发展方向是社会主义,在民主革命完成之后党的目标是接着来实现社会主义。在当时的条件下,中共在社会主义制度问题上的认识不可能超出苏联创造的传统社会主义理论和模式(即单一公有制和计划经济模式)。因此,当时无论是从理论还是实际来说,新民主主义理论和体制与以单一公有制和计划经济为特征的传统社会主义都有很大的不同,对于缺乏社会主义建设经验的中国共产党,很难突破苏联的社会主义模式,将新民主主义视为社会主义在经济落后国家中的一种特殊形式或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于是,随着民主革命的完成和大规模经济建设的到来,中共自己也需要从理论和政策上回答如何向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过渡问题。

     正是在上述背景下,当中国共产党彻底完成民主革命任务、经济形势根本好转以后,随着全面建设时期的到来,自然要把工业化问题提上议事日程,而苏联当年将工业化与社会主义改造同步进行的历史经验,也要求中国对此做出明确的回答。

  (二)总路线的形成和主要内容

  1952年下半年“三反”、“五反”运动以后,毛泽东一方面认为在民主革命完成之后,中国国内的主要矛盾将是工人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三反”、“五反”运动似乎更证明了这一点;另一方面,“经过两年半的奋斗,现在国民经济已经恢复,而且已经开始有计划的建设了”;因此,毛泽东感到中共中央有必要拿出一条明确的政治、经济纲领和路线,以统帅全党的思想和指导下一步的工作。

     19529月,毛泽东在中央书记处会议上讲,10年到15年基本上完成社会主义,不是10年以后才过渡到社会主义。1952年底刘少奇代表中共中央给斯大林的信也反映出这种思想,即估计在10年至15年的时间,基本上实现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11]上述估计是与党对中国工业化速度的看法分不开的。受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巨大经济成就的鼓舞,党对我国实现工业化所需时间的估计,比建国之初更为乐观。参考苏联实现工业化的时间表,中共中央准备用15年左右的时间基本上实现中国的工业化。

     1953615,毛泽东在中央政治局会议又说:“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十年到十五年或者更多一些时间内,基本上完成国家工业化和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条总路线是照耀我们各项工作的灯塔,不要脱离这条总路线,脱离了就要发生‘左’倾或右倾的错误。”毛泽东还列举并批评了表现出右倾的三句话:“确立新民主主义社会秩序”、“由新民主主义走向社会主义”、“确保私有财产”。上述三句话实际上是刘少奇、周恩来等中央领导同志根据新民主主义理论和“共同纲领”提出的。

     19538月,毛泽东在修改中央财经会议结论时,对过渡时期总路线作了更为完整的表述: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基本上实现国家工业化和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至此,过渡时期总路线最终形成。同年924日,作为庆祝建国三周年的口号,中共中央将其公之于世。

     为了向全党和全国人民解释宣传过渡时期总路线,毛泽东还主持编写了《为动员一切力量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斗争关于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学习和宣传提纲》(以下简称《宣传提纲》)。该提纲于195312月公开出版,广为发行,成为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权威解释。由此在全国掀起了学习过渡时期总路线的热潮。

     根据《宣传提纲》对过渡时期总路线的表述和解释,它的基本内容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重新解释了民主革命与社会主义革命之间的关系,提出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结束就是社会主义革命的开始。在此之前,党在理论和宣传上都认为,在新民主主义革命完成与社会主义革命开始之间,有一个以《共同纲领》为基础的发展新民主主义政治、经济和文化的阶段。

     第二,全面吸收了苏联共产党关于过渡时期的理论(即列宁1921年以前的思想和斯大林思想)。19553月毛泽东回顾说:“中央委员会根据列宁关于过渡时期的学说,总结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经验,在我国国民经济恢复阶段将要结束的时候,即1952年,提出了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12]

     第三,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实质是实现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改造,即“就是使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所有制成为我国国家和社会的唯一的经济基础。”逐步实现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是过渡时期的主要任务之一。

     第四,为社会主义工业化而斗争。在此以前,党和政府在谈到中国的经济发展时一般都是用“工业化”这个词,“宣传提纲”首次明确提出中国要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工业化”并解释了其含义,即:社会主义工业化具有两个重要特点,一是将发展重工业作为工业化的中心环节;二是优先发展国营经济并逐步实现对其他经济成分的改造,保证国民经济中的社会主义比重不断增长。

二、“一五”计划的编制及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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