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此新春之际,本刊向读者推出一组旨在开拓新领域、组织新课题的论文和信息,吁请史学界扩大治史视野,复兴和加强关于社会史的研究,借用恩格斯的一句话,谓之“把历史的内容还给历史”[1]。
在我们这个历史悠久、治史有方的国度里,人们一向重视搜集、整理有关社会生活的史料,诸如各个历史发展阶段不同阶级和阶层的衣食住行、嫁娶丧葬、婚姻家庭、宗族聚落、风俗礼仪、观念规范、社团会党、宗教迷信、节令时尚等,并根据当时所能达到的认识高度对上述史料进行说明。这不仅在浩如烟海的正史、典志、方志、稗史、笔记、文集等古籍中不乏记载,而且在历代封建统治阶级视为察古鉴今、安邦治国“法宝”的经学中也有突出反映,如“十三经”之一的《礼记》,便是古代贵族立身行事的生活手册。到了20世纪20年代至40年代,伴随“西学东渐”后社会学的兴起,中国曾一度出现研究社会生活的热潮。当时,有一批侧重或专门研究社会史的著作和资料相继问世,如郭沫若的《中国古代社会研究》,吕思勉的四部断代史《先秦史》、《秦汉史》、《两晋南北朝史》和《隋唐五代史[2],邓之诚的《中华二千年史》[3],以及杨树达的《汉代婚丧礼俗考》,陈东原的《中国妇女生活史》,尚秉和的《历代社会风俗事物考》,还有瞿宣颖的《中国社会史料丛钞》,萧一山的《近代秘密社会史料》等。令人遗憾的是,从20世纪50年代后期开始,由于教条主义的束缚和“左”的思潮影响,人们在理解和应用历史唯物主义从事史学研究时出现了偏颇和失误,将社会生活这一重要历史内容的研究视为“庸俗”、“烦琐”而逐之于史学门槛之外,并且美其名曰捍卫马克思主义史学的革命性和科学性。殊不知,此言此行恰恰背离了历史唯物主义。
其实,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是非常重视研究社会生活的。在他们的心目中,社会生活是人类丰富多彩的历史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他们从不把人们的生活方式排斥在自己研究的视野之外,而总是按照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原理,把生活方式同生产方式紧密联系起来,考察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斗争,剖析各个社会形态,阐述历史发展规律。马克思在《经济学手稿》第三章《相对剩余价值》中,曾引用一份《工厂视察员报告》里的论断:“近年来,任何一种机械发明都不像‘珍妮’纺纱机和精梳纺纱机的创造,在生产方式上,并且归根到底,在工人的生活方式上,引起那样大的改变。”并对此加以肯定和引申说:“这里,正确地表达了实际的联系。‘机械发明’。它引起‘生产方式上的改变’,并且由此引起生产关系上的改变,因而引起社会关系上的改变,‘并且归根到底’引起‘工人的生活方式上’的改变。”[4]可见,在马克思主义观点看来,社会生活在历史发展中并非无足轻重的琐屑小事,而是综合体现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以及各种社会关系变化的标志。倘若我们基于这一认识,再去重温马克思的《资本论》、《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德国农民战争》、《英国工人阶级状况》等名著,定然会从中得到重要的启迪和教益。
当前,中国史学正处于革新之中。史学研究如何才能进一步改变多年来形成的内容狭窄、风格单调的状况,从而更有效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呢?途径当然很多。在历史唯物主义指导下,复兴和加强社会生活史的研究,应是一条切实可行的重要途径。这样做,可以另辟蹊径,促进史学的改革和创新,突破流行半个多世纪的经济、政治、文化三足鼎立的通史、断代史等著述格局,从研究社会生活的角度着手,开拓和填补鼎足之下的边缘地带和空白区域,同时再以社会生活的历史演变为中介,连接和沟通鼎立的“三足”,复原历史的本来面貌,使之血肉丰满,容光焕发,改变以往史学那种苍白干瘪的形象,使它更加充实和完善。这种别开生面的研究,还有助于通过生动具体、纷纭复杂的历史现象,深刻揭示历史演变的真实过程和不同层次的发展规律,检验和纠正过去应用历史唯物主义研究历史时出现的公式化、简单化缺陷。应当看到,这种新的研究的探索,还可以锻炼和提高史学工作者的理论思维能力,并且为丰富和发展历史唯物主义提供可能,而这又是提高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研究水平的重要条件。
马克思曾经说过:“现代历史著述方面的一切真正进步,都是当历史学家从政治形式的外表深入到社会生活的深处时才取得的”[5]这种“深入”应该也包括社会史研究。希望史学界都来重视、支持社会史的研究工作。我们相信,广大史学工作者沿着历史唯物主义所指引的道路,向着“社会生活的深处”奋力探索的结果必将是史学的巨大进步。
(原载《历史研究》1987年第1期,《人民日报》1987年2月6日转载,《新华文摘》1987年第3期转载。)
[2]此书于1959年由中华书局出版,因与前三部构成系列,故并列于此。
[3]此书第五卷上、中、下各册延至1958年方由中华书局出齐。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7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501页。
[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2卷,人民出版社1962年版,第450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