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统一和加强对各革命根据地的领导,1930年初,中共中央提出筹建全国苏维埃政权的任务。2月4日,向各地党组织发布《关于召集苏维埃区域代表大会》的通告。5月20日在上海秘密召开会议,成立全国第一次苏维埃代表大会中央筹备委员会,讨论、通过了《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宣言》、《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政治决议案》、《土地暂行法》、《劳动保护法》,确定了建立全国苏维埃政权的任务和策略。9月12日,又将筹备委员会领导机构从上海迁往苏维埃中心区域赣南,推选向忠发、项英、毛泽东等9人为常务委员,负责领导筹备召开第一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和成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经过一年多的准备,于1931年11月7日至20日在江西瑞金召开了有各革命根据地、各革命团体、各红军部队代表参加的第一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宣告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成立。
这次大会一致通过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确认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是“工人和农民的民主专政的国家”,全部政权“属于工人、农民、红军战士及一切劳苦民众”,凡16岁以上的人,无论男女、民族、宗教,“皆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可以“直接派代表参加各级工农兵会议(苏维埃)的大会,讨论和决定一切国家的和地方的政治事务”,“掌握政权的管理”。明确指出宪法的任务“在于保证苏维埃区域工农民主专政的政权和达到它在全中国的胜利”,“这个专政的目的,是在消灭一切封建残余,赶走帝国主义列强在华的势力,统一中国,有系统的限制资本主义的发展,进行国家的经济建设,提高无产阶级的团结力与觉悟程度,团结广大的贫农群众在它的周围,以转变到无产阶级的专政。”同时规定,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最高政权为全国工农兵会议(苏维埃),在大会闭会期间,“全国苏维埃临时中央执行委员会为最高政权机关,中央执行委员会下组织人民委员会处理日常政务,发布一切法令和决议案。”又规定,在中央和地方苏维埃政权内实行民主集中制。[20]此外,大会通过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令》、《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关于经济政策的决定》、《红军问题决议案》和《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政府对外宣言》等重要法律和决议。
大会通过民主选举,产生了由毛泽东等63人组成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大会闭幕后,中央执行委员会举行第一次会议,选举毛泽东为主席,项英、张国焘为副主席。同时组建了临时中央政府,即人民委员会,主席由毛泽东兼任,副主席由项英兼任。并决定将瑞金改名为瑞京,作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首都。临时中央政府下设外交、军事、内务、教育、财政、司法、工农检查等人民委员部和国家政治保卫局等办事机构。另设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由朱德任主席,王稼祥、彭德怀任副主席。后来依据《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划分行政区域暂行条例》,在中央根据地先后设置了江西、福建、闽赣、粤赣、赣南五省和瑞金、西江、长胜、太雷四直属县,进行有效的行政管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最盛时面积达150万左右平方公里,相当于全国总面积的1/6。这充分说明,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已是一个初具规模的国家形态。这个工农民主专政政权关于国体和政体的构想和实施,为后来抗日战争时期、解放战争时期乃至今日的政权建设开了先河。
毛泽东在给全国苏维埃第一次代表大会的题词中指出:“苏维埃政权是工农劳苦群众自己管理自己生活的机关,是革命战争的组织者与领导者。”为了完成这个历史使命,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一成立,就把经济建设摆到巩固工农民主专政的重要位置上来考虑。1933年8月,临时中央政府在江西分别召开南部17县和北部11县经济工作大会,听取和传达了毛泽东《关于粉碎敌人第五次“围剿”与苏维埃经济建设任务》的报告,他的名篇《必须注意经济工作》,就是其中的重要部分。毛泽东在这个报告中着重阐述了经济建设的重要意义以及同革命战争的关系。他指出:“现在我们的一切工作,都应当为着革命战争的胜利,首先是粉碎敌人第五次“围剿”的战争的彻底胜利;为着争取物质上的条件去保障红军的给养和供给;为着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由此更加激发人民群众参加革命战争的积极性;为着在经济战线上把广大人民群众组织起来、并且教育他们,使战争得着新的群众力量;为着从经济建设去巩固工人和农民的联盟,去巩固工农民主专政,去加强无产阶级的领导。为着这一切,就需要进行经济方面的建设工作。”[21]1934年1月,毛泽东在向全国苏维埃第二次代表大会所作的报告中,又进一步明确了革命根据地经济建设的方针和政策,他的另一名篇《我们的经济政策》,也是报告的重要部分。在这个报告中,他又指出:革命根据地经济政策的原则,“是进行一切可能的和必须的经济方面的建设,集中经济力量供给战争,同时极力改良民众的生活,巩固工农在经济方面的联合,保证无产阶级对于农民的领导,争取国营经济对私人经济的领导,造成将来发展到社会主义的前提。”[22]
毛泽东立足于革命根据地的经济实际,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制订的经济政策原则,不仅对当时革命根据地的经济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而且为他后来在领导新民主主义和社会主义革命进程中制订各个时期的经济纲领奠定了基础。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诞生,是中国共产党直接领导和全面管理国家的第一次尝试。尽管它“还是一个不完全的国家”,“距离一个完全的国家形态还很远”[23],由于敌人的分割在地域上还没有统一起来,但在所有的苏区内却能实行统一的行政制度、经济政策和政治军事领导,事实上已完全具备现代国家的一切条件和成分,以全新的政权形象出现在中国的政治舞台上,旗帜鲜明地同蒋介石集团操纵的“中华民国”分庭抗礼,诚如由毛泽东、项英、张国焘联名签署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布告》(第一号)所昭示的:“从今日起中华领土之内,已经有两个绝对不相同的国家:一个是所谓中华民国,他是帝国主义的工具,是军阀官僚地主资产阶级,用以压迫工农兵士劳苦群众的国家。蒋介石、汪精卫等的国民政府,就是这个国家的反革命政权机关。一个是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是广大被剥削被压迫的工农兵士劳苦群众的国家。他的旗帜是打倒帝国主义,消灭地主阶级,推翻国民党军阀政府,建立苏维埃政府于全中国,为数万万被压迫被剥削的工农兵士及其他被压迫群众的利益而奋斗,为全国真正的和平统一而奋斗。”[24]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就是在这个总目标指引下,努力克服由于国民党军事“围剿”和经济封锁造成的重重困难,在各个辖区内充分行使政权职能,在进行民主政治建设和革命战争的同时,进行经济建设,把农业生产放在第一位,积极帮助农民解决种子、肥料、耕牛和农具等困难,组织耕田队和互助社,兴修水利,扩大耕地,以粮为主,多种经营;同时兴办工业,优先开发军需民用的产品,如煤、铁、石灰、农具、布匹、竹、木、油、纸等,提倡国营、集体、个体并举;还设法发展交通邮电和财政金融,对内组织商品交流,对白区开展贸易往来;同时振兴文化教育和医疗卫生事业,使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境内到处呈现着朝气蓬勃,兴旺发达的景象。与国民党统治区的经济凋敝,民不聊生,形成鲜明的对照,真可谓“风景这边独好”!
为了总结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闭幕后两年多的治国经验,1934年1月22日至2月1日,又在瑞金召开了中华苏维埃第二次代表大会。这次大会听取并通过了毛泽东代表中央执行委员会作的工作报告,朱德作的关于红军建设的报告,林伯渠作的关于经济建设的报告,吴亮平作的关于苏维埃政权建设的报告。还通过了《第二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宣言》、《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等重要文献,并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中的“临时”二字取消,改称“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最后,大会又选出第二届中央执行委员会,毛泽东连任主席,项英、张国焘连任副主席,以及其他新一届领导机构成员,继续领导苏维埃运动和第五次反“围剿”斗争。
不幸的是,由于王明推行的“左”倾冒险主义路线的干扰破坏,实行“御敌于国门之外”,“胜利或者死亡”的硬拚政策,红军虽然英勇奋战,沉重地打击了敌人,但自己也损失惨重,未能取得第五次反“围剿”的胜利,不得不于1934年10月从赣南、闽西中央革命根据地实行战略转移,开始艰苦卓绝的万里长征。在这危难时刻,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也被迫放弃以红都瑞金为中心的这片“自由光明的新天地”[25]随军转移,去选择和开辟新的革命根据地继续完成尚未完成的历史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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