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为建立独立、统一、民主、富强的新中国而奋斗
1945年8月15日,日本帝国主义在中国军民的沉重打击下,在苏、美、英三国签署的《波茨坦公告》的敦促和苏联对日宣战的威慑下,裕仁天皇以广播《停战诏书》的形式宣布无条件投降,中国人民为时八年的抗日战争取得了最后胜利。
以蒋介石为首的国民党反动派为了抢夺抗战胜利果实,露出了独裁、内战和卖国三位一体的丑恶面目。一面“命令”中共领导的抗日武装“原地驻防待命”,剥夺其对日受降和收复失地的合法权利;一面投靠美帝国主义并在其支持下,调动抗战时期集结在西南大后方的精锐部队东进、北上,占领大城市和交通要道,造成包围和进攻华南、华中和华北解放区的态势,并以“接受”日伪投降为由抢占东北,图谋通过内战实现其消灭中共领导的人民革命力量,在全国范围内继续坚持一党专政的独裁统治。
中共当即识破了蒋介石集团的阴谋,但在内战还没有爆发之前,仍然希望通过和平道路实现中国社会的政治改革。8月11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日本投降后我党任务的决定》,号召全党全军保卫抗战胜利果实,指出“目前阶段主要注意力应集中于解决敌伪,勇敢、坚决、彻底地夺取最大的胜利。”同时强调“对蒋介石绝对不应存任何幻想,必须在人民中揭破其欺骗,对蒋介石发动内战的危险,应有必要的精神准备。”[54]8月25日,又发布《对目前时局宣言》,呼吁“抗战胜利了!新的和平建设时期开始了!我们必须坚持和平、民主、团结,为独立、自由与富强的新中国而奋斗!”为了奠定和平建国的基础又要求国民政府实施六条紧急措施,其中包括“承认中国解放区的民选政府和抗日军队,撤退包围与进攻解放区的军队,以便立即实现和平,避免内战”;“划定八路军、新四军及华南抗日纵队接受日军投降的地区,并给与他们以参加处置日本的一切工作的权利”;“承认各党派合法地位”,“立即召开各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物的会议,商讨抗战结束后的各项重大问题,制定民主的施政纲领,结束训政,成立举国一致的民主的联合政府,并筹备自由无拘束的普选的国民大会。”[55]
国共两党从此开始了新一轮针锋相对的斗争。斗争的焦点则是维护一个大地主大资产阶级专政的旧中国,还是建立一个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民主专政的新中国?这场斗争构成了解放战争时期历史的基本内容。
当时,蒋介石在国际国内呼吁和平的舆论压力下,为了制造和平假相,赢得时间发动内战,于8月14日、20日、23日连续三次电邀毛泽东去重庆“共商国家大计”,美国驻华大使赫尔利也为此专程前往延安迎接毛泽东。中共为了尽一切可能争取和平,揭露蒋介石假和谈真备战的阴谋,教育和团结广大人民,特别是对蒋介石有幻想的中间势力,决定派毛泽东偕周恩来、王若飞去重庆同国民党谈判。双方经过43天唇枪舌剑的斗争,于10月10日签订了《政府与中共代表会谈纪要》(即《双十协定》)。双方暂时在和平建国的基本方针、政治民主化、党派合法化、人民享有一切自由等重大问题上取得了共识,一致认为:“中国抗日战争业已结束,和平建国的新阶段,即将开始,必须共同努力,以和平、民主、团结、统一为基础”,“长期合作,坚决避免内战,建立独立、自由和富强的新中国”;“迅速结束训政,实施宪政,并应先采取必要步骤,由国民政府召开政治协商会议,邀集各党派代表及社会贤达协商国是,讨论和平建国方案及召开国民大会”;“承认国民党、共产党及一切党派的平等合法地位”;“保证人民享受一切民主国家人民在平时应享受身体、信仰、言论、出版、集会、结社之自由。”[56]在谈判中,尽管中共顾全大局,在许多问题上作了让步,但是,国民党在涉及国家政权的一些重大问题(如共产党领导的抗日军队和解放区民选政府等)上却寸步不让,使得谈判异常艰难。甚至在谈判期间还以武力相威胁,派兵进攻华北解放区。他们的倒行逆施,理所当然地遭到解放区军民的自卫反击,在9月10日至10月12日的上党战役中,国民党有11个师和1个挺进纵队被歼,军长史泽波被俘。由于中共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斗争,最后迫使国民党接受了和平建国的方针,给战后的中国带来了一线实现和平与民主的希望。
不幸的是,《双十协定》墨迹未干,蒋介石就背信弃义,再度下令进攻解放区,挑起了3个月的局部内战。解放区军民毫不示弱,奋起还击,又一次打退了敌人的进攻。蒋介石迫于军事受挫,只好又回到谈判桌上,同意召开政治协商会议。
1945年12月26日,中共派出由周恩来、董必武、王若飞、吴玉章、叶剑英、陆定一、邓颖超7人组成的代表团飞抵重庆,准备出席政治协商会议。会前,同国民党、民主同盟以及各方面人士进行了广泛接触。中共代表团认为,停止军事冲突是召开政治协商会议的前提。12月27日,周恩来、王若飞、叶剑英同国民党代表王世杰、张群、邵力子举行正式会谈。中共将关于无条件停止内战的建议提交对方转送蒋介石。对方于当日作出书面答复,同意就停止军事冲突和恢复交通等问题进行谈判,并提出双方各派一名代表会同美国总统特使马歇尔商定停战办法。经马歇尔斡旋,双方于1946年1月5日达成《关于停止国内军事冲突的协议》。1月10日又签订了《关于停止国内军事冲突的命令和声明》。为了落实停战协议,还成立了“三人小组”,由周恩来、张群(后为张治中、徐永昌)和马歇尔组成,下设办事机构“军事调处执行部”。在上述两个文件公布的同时,毛泽东和蒋介石分别发布停战令,宣布协议自1月13日午夜生效。
在实现停止内战的前提下,1月10日,在重庆召开了有5个党派38人参加的政治协商会议,讨论和平建国和召开国民大会等重大问题。经过共产党和民主党派的团结合作和共同斗争,会议通过了《和平建国纲领》、《政府组织案》、《宪法草案》、《国民大会案》、《军事问题案》等五项决议。这五项决议的核心是“改组政府”,实际上是接受了中共关于和平建国、成立联合政府的主张,国内出现了短暂的和平局面。
然而,独裁内战是国民党的既定方针,尽管他们在有关谈判协议上签了字,但并没有停止部署内战。2月,蒋介石在南京主持整军会议,一面与中共谈判并签署了整军方案;一面又加紧运兵华北、东北,制造了关外大打、关内小打的局面。3月1日至17日,国民党召开六届二中全会,蒋介石在会上发表演说,强调要实行以他为核心的“军令与政令的统一”。这次全会通过的《对于政治协商会议报告之决议案》等多项议案,从根本上否定了政治协商会议的各项议案。6月26日,他们进一步撕毁政协决议和停战协定,以大举进攻中原解放区为起点,发动了全面内战。“三人小组”专为此事协商,结果未能奏效。8月10日,马歇尔和美国驻华大使司徒雷登发表联合声明,宣告“调处”失败,示意蒋介石放手大打内战。10月11日,在国民党军队占领张家口以后,蒋介石又下令单独召开“国民大会”。11月15日至12月25日,国民党不顾共产党、民盟和各界人士的反对,召开了一党包办的“国民大会”,通过了《中华民国宪法》,妄图使其内战、独裁、卖国的路线“合法化”。1947年2月27日至28日,国民党索性撕下“和平”的面纱,通谍中共驻南京、上海、重庆等地担任谈判联络工作的代表,于3月5日前全部撤回延安,最后关闭了和谈的大门。在此之前,美国也剥去了“公正”的伪装公开援蒋,同南京国民政府签订了《中美友好航海通商条约》,力图通过这个既不是友好,又不是航海通商的条约,从经济、政治和军事上控制中国的主权。蒋介石则为了取得外援,进行独裁和内战,不惜把中国置于美国附属国的地位。由于有了靠山,蒋介石愈加有恃无恐,于3月14日下令进犯延安,并于第二天开幕的国民党六届三中全会上宣布国共合作彻底破裂,决心与共产党为敌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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