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是以闪光的金字、崭新的篇章写入中华民族的历史的。
这一年,是中国人民解放战争取得伟大胜利和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诞生的一年;这一年,是全国民主力量的代表人物举行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立国的共同纲领,组织反映人民意志的各级人民政府的一年;这一年,是执政的中国共产党战胜内外敌人的破坏、封锁以及严重的旱灾、水灾造成的困难,在财政收支不平衡的状况下,尽可能地恢复生产和交通,取得可喜成绩的一年;这一年,是新生的人民共和国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方针,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一年。总之,这一年是中国人民为实现国家繁荣富强,走社会主义道路奠基的一年。
确定建立人民共和国的宏伟目标
中国人民是在辽沈、平津、淮海三大战役的凯歌声中跨入1949年的。
1月1日,毛泽东在为《人民日报》撰写的新年献词中,信心十足地提出全年要实现三大任务:中国人民解放军将向长江以南进军,获得比1948年更加伟大的胜利;在经济战线上将要获得比1948年更加伟大的成就;“将要召集没有反动分子参加的以完成人民革命任务为目标的政治协商会议,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并组成共和国的中央政府。这个政府将是一个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之下的、有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的适当的代表人物参加的民主联合政府。”[1]1月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通过的《目前形势和党在1949年的任务》重申:“必须召集没有反动派代表参加的以完成中国人民革命任务为目标的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的政治协商会议,宣告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的成立,组成共和国的中央政府,并通过共同纲领。”[2]1月14日,毛泽东针对蒋介石在1月2日《新年文告》中提出的愿与共产党“商讨和平,停止战事”的言论,在《关于时局的声明》中进一步指出:虽然中国人民解放军具有充足的力量和充足的理由,确有把握,在不要很久的时间之内,全部消灭国民党反动政府的残余军事力量;但是,为了迅速结束战争,实现真正的和平,减少人民的痛苦,中国共产党愿意和南京国民党反动政府及其他任何国民党地方政府和军事集团,在下列条件的基础上进行和平谈判。“这些条件是:一、惩办战争罪犯;二、废除伪宪法;三、废除伪法统;四、依据民主原则改编一切反动军队;五、没收官僚资本;六、改革土地制度;七、废除卖国条约;八、召开没有反动分子参加的政治协商会议,成立民主联合政府,接收南京国民党反动政府及其所属各级政府的一切权力。”[3]从这个声明可以看出,代表中国人民利益和意愿的中国共产党,不论以革命手段夺取胜利,还是以和平谈判结束战争,胜利后建立人民当家作主的共和国,已经成为坚定不移的奋斗目标。
3月5日—13日,中国共产党在河北建屏县(今平山县)西柏坡村召开第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毛泽东在报告中提出了促进革命迅速取得全国胜利的各项方针;阐述了在全国胜利的形势下,党的工作重心必须由乡村移到城市,城市工作必须以生产建设为中心;规定了全国胜利以后党在政治、经济、文化、外交等方面的基本政策,以及中国由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由新民主主义社会转变为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方向。全会根据毛泽东的报告,通过了相应的决议,批准“由中国共产党发起,并协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及民主人士,召开没有反动分子参加的新的政治协商会议及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的建议。”全会强调:“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要求中国共产党认真地团结全体工人阶级、全体农民阶级和广大革命知识分子,作为这个专政的领导力量和基础力量,同时,也要求中国共产党团结尽可能多的能够与共产党合作的小资产阶级和自由资产阶级的代表人物,它们的知识分子和政治派别,以便共同打倒国内的反革命势力和帝国主义势力,迅速地恢复和发展生产,从而创造条件使中国有可能稳步地由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由新民主主义国家转变为社会主义国家。”[4]
全会闭幕以后,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于3 月25日从西柏坡村移往北平,领导中国人民具体实施这个蓝图。
规模空前地向长江以南进军
人民解放军自1948年9月12日打响辽沈战役,到1949年1月31日和平解放北平,通过142天的辽沈、淮海和平津三大战役,歼敌154万人,摧毁了国民党赖以安身立命和进行内战的精锐部队。内战的罪魁祸首蒋介石,面对“无可奈何花落去”的军事败局,在国际、国内的政治压力下,于1月21日宣告“引退”。22日,李宗仁就任“代总统”。他上台伊始,就提出愿就“中共方面所提八项条件”进行“商谈”,旨在以此阻止人民解放军渡江南进,制造国共两党“划江而治”的“南北朝”局面。27日,李宗仁致电毛泽东,同意以“八项条件”为基础进行谈判。2月14日,李宗仁派颜惠庆、章士钊、邵力子、江庸等人,以“上海人民和平代表团”的名义飞抵北平先作试探。3月26日,中共中央授权新华社宣布:中共代表团自4月1日起同南京国民党政府代表团在北平举行和平谈判,决定周恩来为首席代表,周恩来、林伯渠、林彪、叶剑英、李维汉(后增加聂荣臻)为代表。4月1日,以张治中为首席代表,张治中、邵力子、黄绍竑、章士钊、李蒸、刘斐为代表的南京国民党政府代表团抵达北平。双方经过多次交换意见和两次正式会谈,中共代表团于4月15日提出《国内和平协定(最后修正案)》,将4 月20日定为最后签字期限,逾期未签视为谈判破裂。南京国民党政府由于没能达到“就地停战”和“划江而治”的目的拒绝签字。
4月21日,毛泽东和朱德联名发布《向全国进军的命令》,25日又发布《中国人民解放军布告》,命令各野战军和南方游击队全体指战员“奋勇前进,消灭一切敢于抵抗的国民党反动军队,逮捕一切怙恶不悛的战争罪犯,解放全中国人民,保卫中国领土主权的独立和完整。实现全国人民所渴望的真正的统一。”[5]人民解放军第二野战军和第三野战军百万雄师,在西起九江东北湖口、东至江阴的千里江面强渡长江。国民党政府迁往广州。4月23日,人民解放军攻占南京,宣告了统治中国22年的国民党政府的覆灭。
渡江战役结束以后,中央军委于5月23日向各野战军做出新的战略部署:第一野战军向西北进军,尽可能在年底前解放并经营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五省;第二野战军与第一野战军一部向西南进军,解放并经营贵州、四川、西康三省(7月16日又增加云南省);第三野战军向华东进军,解放并经营山东、江苏、安徽、浙江、福建五省;第四野战军向中南进军,解放并经营河南、湖北、湖南、江西、广东、广西六省。[6]
各野战军遵照这一战略部署乘胜前进,以战争方式先后解放了杭州、武汉、南昌、太原、上海、福州、兰州、西宁、银川等重要城市,并以和平方式先后解放了湖南、绥远和新疆三省。至9月底,除西南、中南地区少数省份以及台湾省和东南沿海一些岛屿外,全国大部分土地和生活在这些土地上的人民获得了解放,为建立新中国创造了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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