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上述的巨大财政困难,党和政府除了采取前面所述的“平抑物价”、“统一财经”、“发行公债”等紧急措施治标外,在1950年3月物价趋于稳定以后,开始采取扩大财源的根本措施,这就是开展“土地改革”、“调整工商业”和促进“城乡交流”、“内外交流”以及增加政府对经济建设的投资。
在国民经济迅速恢复、财源增加的同时,就财政工作来说,重心转为如何有效组织财政收入和合理开支,在做到财政基本平衡的前提下,使有限的财力发挥出最大作用。
(一)在财政收入方面,主要采取了以下政策和措施。
(1)加强税收征管。1950年实际收入与预算收入相比,工商税增加62.36%,农业税增加17.44%;1951年的实际收入与预算收入相比,工商税增加125.65%,农业税增加18.04%;1952年的实际收入与预算收入相比,工商税减少4.91%(主要受“三反”、“五反”运动影响,预算收入估计过高而同时私营工商业萧条和市场呆滞),农业税增加6.88%。
(2)加强国营企业的财务管理。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国家加强了对国营企业、供销合作社和公私合营企业公股的管理,通过实行“现金管理”、“清产核资”、“增产节约”、“三反”“五反”等运动和措施,加强了国营企事业单位财务收支的规范化、合理化,增加了收入,减少了浪费。1950年的实际收入比预算收入增加60.2%,1951年增加203.9%,1952年增加25.45%。
(3)挤牛奶。尽可能地堵塞漏洞、挖掘潜力,开辟税源,以增加收入。1951年财政收入比1950年增加104.63%,1952年财政收入又比1951年增加38%。
(4)借债(公债和外债)。建国初期,由于百废待兴,开支浩大,而财政收入又因经济尚未恢复不可能迅速增加。是继续靠增发货币实行通货膨胀的办法来弥补赤字,还是靠发行公债来缓解财政困难?1949年12月,陈云向中央人民政府说明了发行公债于国于民都比增发货币利大的理由,于是中央人民政府决定于1950年发行人民胜利折实公债。这项公债分两期发行,每期发行2亿分,以实物计算,年息5厘,分5年还清。公债发行,采取按大行政区城市的多寡、大小、人口的多少以及政治经济情况分配推销任务;公债推销的对象,主要放在城市工商业者和殷实富户方面。这次公债发行和的突出特点是,购买和偿还都以“分”为单位,折实计算。每分折合实物为:大米6斤、面粉1.5斤、白细布4尺和煤炭16斤。由于人民认购热情高,第一期公债发行即超额完成任务,达到原定两期发行额的70.4%。1950年3月以后,国家财政收支趋于平衡,原定的第二期公债就没有发行。在国内发行公债的同时,中国政府还得到了苏联政府的贷款支持,贷款额为3亿美元,年息1%,5年内以机器、设备和器材按国际市场价格分批供给,作为中国恢复和发展经济之用。中国则在10年内分批偿还。政府以举债的方式缓解财政困难和建设资金的不足,这个时期分寸把握的较好,效果也很好,促进了国民经济的迅速恢复。
此外,在农业税方面,则采取了取之有道,适当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1950年召开的中国共产党七届三中全会,提出了调整税收、酌量减轻人民负担的政策。但因抗美援朝战争爆发,这一政策未能完全实现。为了稳定和减轻农民负担,人民政府首先改变了过去的摊派办法,实行依率计证,依法减免的新办法。即根据各地具体情况,不同地区实行不同的税制:新解放区实行全额累进税制,取消地方附加;老解放区实行比例税制。1951年8月31日,中共中央发出《农业税必须贯彻查田定产依率计征》的指示,逐步实行“查田定产,依率计征”。[1]即清查土地亩数,划分土地类别,评定土地等级,确定土地常年应产量。同时实行依率计征,对善于经营、勤劳耕作和改良技术而超过常年应产量者,其超过部分,不增加税收。因怠于耕作,其产量不及常年应产量者,其应交公粮不予减少。1952年6月16日政务院在《关于1952年农业税收工作指示》中提出:“1952年农业税收工作的总方针是:贯彻查田定产,依率计征依法减免,逐步实现统一累进,并取消一切附加”[2]。同年8月,颁布《受灾农户农业税减免办法》,根据受灾程度的不同,实行“轻灾少减,重灾多减,特轻不减,特重全免”的原则,制定了五等减免农业税的办法。[3]1949~1952年全国农业税负担情况如下:
表3-9 1949~1952年全国农业税负担情况表
年 份 |
1949 |
1950 |
1951 |
1952 |
农业人口(万人) |
44726 |
46059 |
47626 |
49191 |
耕地面积(万亩) |
146822 |
150534 |
155507 |
161878 |
实产量(粮,亿斤) |
1847.1 |
2195.4 |
2493.2 |
2924.2 |
计税产量(亿斤) |
1809.6 |
1860 |
2090.4 |
2374.2 |
占实产量% |
97.97 |
84.72 |
83.84 |
81.19 |
实征税额(粮,亿斤) |
248.5 |
269.7 |
361.5 |
357.8 |
占计征产量的% |
13.8 |
14.5 |
17.3 |
15.1 |
占实产量的% |
13.5 |
12.3 |
14.5 |
12.2 |
每人平均(市斤) |
56 |
59 |
76 |
73 |
每亩平均(市斤) |
17 |
18 |
23 |
22 |
资料来源:《中国农民负担史》第四卷,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4年版,第119页。
从上表可以看出:农业税额在1950和1951年随农业生产发展有所增加,1952年略有下降。农业税占实产量的比例,1950年比1949年有所下降,1951年因抗美援朝战争征粮比例上升,1952年则有较大幅度的下降。从农业税占国家财政收入的比重来考察,则逐年有所下降:1950年为29.3%,1951年下降到16.3%,1952年更下降为14.7%。[4]
从1950年到1952年,财政总收入达到382.05亿元,其中国营企业上缴的利润和折旧基金为96.5亿元,占25.3%;苏联等社会主义国家的贷款为20.98亿元,占总收入的5.5% ;各项税收达227.8亿元,占总收入的59.6%;在税收中,农业税为67.2亿元,占总收入的17.8%,工商业税为132.56亿元,占总收入的34.7%。
(二)在支出方面,则采取“削萝卜”办法,压缩行政经费。1950年6月以前的解放战争(5月份才解放海南岛)和6月以后的“抗美援朝”,使国防费用在财政支出中占很大比重,这是恢复时期财政支出的一个特点,因此也自然会影响其他方面的投入。但是由于政府通过中央集权和政治动员,大力压缩行政管理费用,结果减少幅度大于军费开支的增长幅度,因此这个时期国家对经济建设的投资并没有受到太大的影响,财政收支仍然实现了基本平衡、略有结余。
表3-10 财政支出分类比重(以总支出为100%)[5]
年份 |
经济建设费 |
社会文教费 |
国防费 |
行政管理费 |
1950 |
25.5 |
11.1 |
41.1 |
19.3 |
1951 |
28.7 |
11.0 |
43.0 |
14.2 |
1952 |
41.6 |
12.0 |
32.9 |
8.8 | 在经济建设投资方面,1950年国家基本建设投资拨款12.5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18.35%;1951年拨款27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22%;1952年拨款46.7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26.53%。上述投资的使用方向,则是按照分别轻重缓急、恢复为主,新建为辅,交通、水利优先、工业建设次之,重工业优先、轻工业次之的原则,使有限的财力发挥最大的效用。在工业投资方面,国家重点恢复和发展了基础较好的东北和沿海城市工业。三年里,国家共投资工业26.9亿元,其中生产资料生产的投资为21.6亿元,占80%,消费资料生产的投资占20%。
[1]《1949~1952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档案资料选编.农业卷》,第94页。
[2]《1949~1952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档案资料选编.农业卷》,第96页。
[3]《1949~1952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档案资料选编.农业卷》,第112-114页。
[4]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1983,中国统计出版社,1983年10月,第447页。
[5]财政部综合计划司:《1950~1985年中国财政统计》,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7年版,第64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