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阶段的突出特点是,间接贸易迅速扩大。开始由于台湾当局以“三不”(“不接触、不谈判、不妥协”)政策对两岸往来加以严格限制,转口贸易属“非法”交易,双方成交金额有限。1979年贸易额仅7713万美元。1981年内地率先对台湾采取开放和优惠政策,不但单方面开放了内地市场,规定凡是内地需要进口的商品,我们都允许从台湾进口,而且允许享受海关最低税率,并规定了“同等优先”的原则,即根据我国进出口贸易的需要,在品种、质量、价格水平相同的情况下,优先考虑从台湾进口或向台湾出口,在货源安排上也优先予以考虑。这些政策和措施,大大推动了台湾货物向内地的出口,当年贸易额猛增到4.5亿美元。1985年台湾当局首次宣布对台产品转口输入内地持“不干预”态度,使转口贸易实现“单项合法化”,加上内地放宽外汇管制,扩大进口,使双方贸易额大增,1985年首次突破10亿美元,达11.027亿美元。
海峡两岸的间接贸易,主要以香港作为中转地,其中转贸易额约占间接贸易总额的90%以上。因为香港地理位置适中,海陆空交通运输便捷,金融市场发达,市场信息灵通,专业人材齐备,服务网络健全,对海峡两岸都比较熟识和了解。其它中转地还有澳门、新加坡和日本等。
这个阶段两岸贸易是很不平衡的。客观上由于两岸市场规模大小差距悬殊,经济发展水平也不同;更重要的是祖国内地采取开放优惠政策,而台湾实行“管进不管出”政策,对内地产品的进口严加限制。因此1980年代以来,内地年年入超,1987年入超额高达9.37亿美元,约占相互贸易总额的62%。贸易的内容层次仍然较低,台湾输往内地的主要为消费品,如家电、雨伞等,内地输往台湾的商品中土特产品如中药材、香烟、鱼货占绝对比重。 这个阶段直接贸易也已存在,且发展很快,主要是福建、广东、浙江沿海的民间海上贸易,也称“沿海小额贸易”,1987年已超过1亿美元。以后由于台湾当局的限制逐渐放宽,发展较快,福建与台湾之间还有了基隆-福州、新竹-平潭、高雄-厦门、高雄-东山、台南-东山、澎湖-东山六条航线,有10艘货轮定期往来于上述航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