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十一届三中全会前法制建设历程回顾
一、法制建设的初步创立
(一)一届政协会议的召开与《共同纲领》的制定
(二)围绕巩固政权和民主改革制定必要的法令
(三)司法机关的组建与司法工作的开展
(四)司法行政机关的建立及主要工作的开展
(五)1954年宪法的制定与公布
二、法制建设的初步发展
(一)配合社会主义改造制定有关法律法规
(二)审判制度和检察制度的发展
(三)第二次镇压反革命运动中的司法工作
(四)司法行政机关的健全与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
三、法制建设的曲折发展
(一)曲折发展时期的立法工作
(二)审判工作的曲折发展
(三)检察工作的曲折发展
(四)司法行政机关的撤销与司法行政工作的削弱
四、法制建设的严重破坏
(一)“文化大革命”期间的公安工作
(二)检察机关的撤销
. (三)审判工作严重破坏的十年
(四)1975年宪法的制定与通过
(五)“文化大革命”期间的司法行政工作
第二章 十一届三中全会揭开法制建设新篇章
一、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加强法制的重大决定
二、法制建设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逐步恢复
(一)司法机关的完善和重建
(二)司法行政机关的恢复与健全
(三)司法行政工作的恢复和开展
三、法制建设在恢复中初步发展
(一)立法工作进入迅速发展时期
(二)刑法及刑事诉讼法的制定与颁布
(三)司法工作取得较大进展
(四)司法行政工作进一步开展
第三章 法制建设恢复时期的两件大事
一、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的公开审判
(一)中央的决策与部署
(二)侦查预审
(三)特别检察厅和特别法庭的成立
(四)检察起诉
(五)历史的审判
(六)对“两案”其他罪犯的审判
二、1982年宪法的制定与公布
(一)1978年宪法及其历史局限性
(二)1982年宪法的制定经过
(三)1982年宪法的基本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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