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子文〔1〕同志: 青年团关于团友的通知〔2〕送给你。联共〔3〕曾经有过党的同情者及同情者小组,现在不知怎样?关于团友及党的同情者问题,在中国目前是否有必要?请你们搜集一些材料,并召集各有关人员座谈并提出意见为要。
刘少奇 三月三日
根据手稿刊印。 注 释 〔1〕安子文,当时任中共中央组织部副部长。 〔2〕“团友”是“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之友”的简称,一九四九年七月十五日在华北大学成立。这里讲的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关于“团友”问题的通知》,于一九五○年五月十八日发出。通知指出:青年团过去采用“团友”的组织形式团结超过入团年龄的人们,虽然对于帮助团友的进步可以有一定的作用,但同时不能不因而分散了团的力量,影响了团的本身工作。现在团的组织日益发展,团的本身工作日益增加,更不能在“团友”的工作上分散更多的力量,因此,今后决定不再继续发展团友的组织。过去已经发展的“团友”,各级团委仍负有团结教育他们的责任,仍应继续和他们保持联系,在他们参加了一定的革命组织(共产党或各种人民团体)以后,即可不再保留团友资格。一九五○年五月二十三日《人民日报》刊登了这个通知。 〔3〕联共,即联共(布),苏联共产党(布尔什维克)的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