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请允许延长全总苏联顾问在中国工作时间问题给斯大林的电报〔1〕 (一九五○年三月十二日)
菲里波夫〔2〕同志: 由全苏联总工会派来中华全国总工会为顾问和教员的柯雷班诺夫〔3〕同志等六人,他们已在中国工作了三个月。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同志报告,他们工作得很好,对中国工会工作有很大的帮助,但是他们原定在中国工作四个月,不久他们就要回国。现在中国工会建设正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发展,职工学校亦正在扩大,亟需他们继续在中国帮助工作一个时期。中华全国总工会请求全苏总工会允许他们在中国工作的时间延长六个月,连原定四个月,共为十个月。因此,我请你将中华全国总工会这个要求转致全苏总工会允许柯雷班诺夫同志等六人在中国延长六个月的工作时间。是否可行?请予答复〔4〕。
毛泽东 一九五〔○〕年三月十二日
根据刘少奇手稿刊印。 注 释 〔1〕这是刘少奇为毛泽东起草的电报稿。 〔2〕菲里波夫,斯大林的代号。 〔3〕柯雷班诺夫,通常译为考里班诺夫。 〔4〕斯大林一九五○年三月十八日致电毛泽东:“中华全国总工会请求苏联工会工作人员团延长留在中国期间事已获同意。已通知该工作团领导人柯雷班诺夫同志继续帮助中国工会工作至一九五○年七月一号为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