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10月12~14日在北京举行。全会由中共中央政治局主持。中央委员会总书记江泽民作了重要讲话,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会高度评价农村改革20年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和创造的丰富经验,提出了到2010年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奋斗目标,确定了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坚持的方针。全会强调,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经营制度,以劳动所得为主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制度必须长期坚持。按照党章规定,决定递补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欧泽高为中央委员会委员;决定增补曹刚川为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