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第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十次全体会议1962年9月24日至27日在北京举行。八届十中全会是在毛泽东同志主持下进行的。八届十中全会讨论了关于进一步巩固人民公社集体经济、发展农业生产的问题,并且通过了决定;讨论了关于商业工作的问题,并且通过了决定。全会还通过了关于有计划地交流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决定。全会还决定加强党的各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并且增选了中央监察委员会的成员。全会增选陆定一、康生、罗瑞卿三同志为中央书记处书记,同时决定撤消黄克诚、谭政两同志的书记处书记的职务。八届十中全会认为,我国人民当前的迫切任务是:贯彻执行毛泽东同志提出的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导的发展国民经济的总方针,把发展农业放在首要地位,正确地处理工业和农业的关系,坚决地把工业部门的工作转移到以农业为基础的轨道上来。八届十中全会号召全国各民族的工人、农民、知识分子、民主党派、一切爱国人士,更加紧密地团结起来,在党中央和毛泽东同志的领导下,更高地举起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的光辉旗帜,鼓足干劲,努力增产节约,为争取明年农业的丰收、为争取国民经济的新发展、为争取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新胜利而奋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