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业合作社扩大再生产及其他几个问题
邓子恢同志在中共中央扩大的八届三中全会上发言的一部分
一、关于农业生产合作社不断扩大再生产问题
今后发展农业生产,主要依靠办好农业生产合作社;不断扩大再生产则是发展农业生产,争取五年左右时间赶上或者超过当地上中农的生产水平,真正巩固合作社的基本关键。今年9月间开的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着重讨论了这个问题,各地就此交流了经验,一般有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扩大再生产,最基本的是扩大基本建设。内容主要是:
(一)因地制宜、兴修水利,发展灌溉,减轻或消灭水旱灾害,并添置相应的提水排水工具,这是保证农业生产发展的命脉。
(二)挖掘肥源、增积肥料、精耕细作。
(三)在兴修水利、增积肥料的基础上,实行耕作制度的改革,如旱改水,单改双,坡地改梯田等,这是几年来各地农业增产的有效措施。
(四)向山上发展,造林植树,发展油料作物,纤维作物和果树等,这样,一方面可以绿化山林,保持水土,涵养水源,调节气候,一方面又可以扩大合作社的长期收入。
(五)农产品加工业,国家尽可能交给合作社经营。这样,一方面可以增加合作社的副业收入,将油饼等作为肥料饲料;另一方面国家可以减少原料副产品长途调运的损失。为此,农业社要逐步购买加工设备和副业设备。
(六)发展畜牧业及相应的基本建设。农牧业是互相支援而又互相依存的不可分割的两个环节。
(七)改良农具及添置必要的适用的农业机器。
(八)发展改善交通运输和交通运输工具。
第二,扩大再生产的资金来源:主要靠合作社自力更生,靠社员辛勤劳动。办法是:在保证社员逐年增加收入的基础上逐年扩大公积金,可以考虑修改社章有关规定,由各地各社看情况办理,可以超过5%—8%的规定,丰收年景,特别是经济作物区可以达到12%以上,这样可以增加积累,又可以减少暴发户,避免浪费,并补歉收年的不足。此外,国家在基建投资中应拨出一定比例的资金投入农林水利基本建设,如兴修必要的大中型水利工程、拨一定的造林经费、建立拖拉机站抽水机站等,以支援农林业生产。这是扩大再生产,促进农林业生产更快发展的重要因素。
第三,动员社员适当地多出基建劳动日,这是扩大再生产的基本出路。有些地方可按每个社员每年抽10%左右的工作日。如以全国全劳力二亿人计算,每年每人出工十天就是二十亿个工作日,如果每人出工二十天就是四十亿个工作日,这是一个非常巨大的力量。
基建劳动是义务工还是当年分红,各地可以酌情自定。
(一)最好是当年分红,这更可以发挥社员的劳动积极性,避免劳力浪费,但分值要低一些,要向社员讲清楚。
(二)社员觉悟高的社可以当年记工,俟有收益时再分红。
(三)造林可以三年包栽、包活,俟成活时再支付工款。
(四)完全义务工也可以,但要经过充分动员与组织领导。避免劳力浪费。
第四,要做好生产管理工作,使能充分发挥社员的劳动积极性,既能增加出勤率,提高劳动效能,又能把辅助劳力都使用上,劳动创造价值,这是做好当年生产和扩大基本建设的基本关键。我们过去对这个工作没做好,许多地方劳动效能不高,窝工浪费,去冬今春以来各地创造了比较适合于农业生产分散性,野外作业、手工操作等特点的生产管理制度,即是统一经营、分级管理、明确分工、个人负责制度。具体做法有以下几方面:
(一)实行三包制。即包工、包产、包财务,这是固定社与队关系的一种最好办法。社将土地、耕畜、农具、肥料、种籽等交给生产队负责管理,在报酬上究竟是做多少工,记多少工,还是包工制?在农作物收获上是产多少交多少,还是包产制?在财务开支上是用多少报多少,还是包财务制度?显然三包制是比较少弊端,少争吵,从而也是比较进步的制度。
(二)实行两个指标,超产提成,减产扣分制度。这使队与社关系进一步合理化。过去各地也有包工包产制,但包产指标与计划指标多是一个指标,队员看到完成计划指标把握不大,就能完成也超产不大,提成不多,因此积极性往往不高。现在改为两个指标,计划指标略高于实际产量,而包产指标则略低于实际产量,使包产的队有产可超,有成可提,这是鼓励队员积极性的有效办法,只要队员积极性高,超了产,队员好,社也好,国家也好,这是有利无害的,当然包产指标太低也不好。如果没有特殊原因,减了产,适当加以处分也是必要的。
(三)“工包到组,组包片”。这是固定队与组关系的一种办法。生产队把某一片地的季节农活交给组去经营,是采取评工记分的老办法,还是按片按季节农活包工好呢?显然包片包工制,是比较进步的,这样就可以避免队长“临时派工”、临时“调兵遣将”,浪费时间的毛病。
(四)“田间零活包到户”。这是固定组与组员关系的办法之一。过去是每日评工记分,既浪费时间,又容易争吵。现在改为“按田定额,包工到户”,把一般田间零活的工分都事先评定好,包给户去做,这样全劳力、半劳力、辅助劳力都可以用上,早晚做,白天做都可以,横直从数量上、质量上保证按季节做完活,就可得工分。这样明确分工,个人负责,又可以避免耕作粗糙的现象。
(五)“大活集体干,小活分开干”。过去不少社干部误解集体劳动,“敲钟集合,等齐下地”,“干活一窝蜂”“班、排进攻”,劳力浪费的现象很严重,实行这种办法,就可以把它克服过来。主要农活必须集体干,有些活可以由各户分散去干,就是集体干的活,也要分块、分地段、划清界限,彼此分头进行,以收事半功倍之效。
现在看来,这些管理制度是适合于当前农业生产的特点的。全国多数社已推行,但尚有部分社未推行,或推行得不好。希望各地党委根据中央指示和各地情况,大力推行。这是提高劳动效能,发挥社员劳动积极性,搞好农业生产和扩大再生产的根本环节。
第五,要扩大再生产,必须贯彻勤俭办社的方针,这里必须注意:
(一)大大减少脱产干部,减少工分补贴,我们提议改变社章1.5%—2%的规定,改为不超过1%。照目前情况看来,这是完全必要的也是可能的,抗战时期中央规定敌后根据地的脱产人员不超过当地总人口的3%。现在农业社脱产半脱产干部的补贴工分不超过1%。是完全应该的,北京三个国营农场的脱产干部可以减少到1.2%—1.3%,合作社更可能做到。
(二)管理费用也应大大节省,可以改变社章中1.5%的规定,公益金应多用于解决五保户和贫困户,文化教育在目前时期应尽量少用公益金。
第六,必须提倡自力更生政策,不要依赖国家。江苏的“四自给”很好,即:资金、种子、肥料、原料自给,这样就可以做到“肥水不落别人田”,减少向社外贷款,就可以减少利息支出。
第七,基本建设要有长期规划。进行这样的规划要与四十条纲要结合起来,开始粗一些,以后慢慢具体化。
二、关于发展养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