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做好代表工作,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基础。在过去的一年里,全国人大常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积极为全国人大代表履行职责提供条件和服务,代表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做好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的工作
增加全国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的人数,每次邀请10名全国人大代表列席。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根据立法计划和常委会会议议程,建立了100多名列席代表的信息库,每次常委会会议议程确定后,能及时确定人选。同时,请地方人大常委会协助代表在会前开展调查研究,了解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认真准备审议发言。由此增强了代表审议发言的针对性,为常委会提高审议质量,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改进代表视察工作
去年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下发了全国人大代表视察通知,提出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突出一个或几个方面的视察内容进行安排;要使代表有比较充分的时间和机会,深入基层,自由走访,广泛接触群众,了解真实情况。为加强人大代表与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安排在京的全国人大代表回原选举单位参加集中视察;组织台湾省九届全国人大代表,到福建省就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的实施情况进行了视察。从目前了解的情况看,各地对全国人大代表集中视察或专题视察认真组织,精心实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一些地方还建立了全国人大代表列席地方人大常委会会议、定期通报情况、旁听重大案件的审理等制度。
三、努力做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全国人大代表执行职务的服务工作
去年初,就经济与社会发展、国有企业改革和科技发展等情况,认真组织了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向港澳人大代表汇报工作。年中,就西部大开发、三峡工程及荆江防洪设施、旅游资源利用、防沙治沙、农村税费改革等情况,分别组织了港澳人大代表到贵州、甘肃、湖北、安徽进行视察。平时,认真做好港澳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妥善处理代表来信和约见有关部门负责人的工作,并注重加强与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澳门联络办的联系沟通,为更好地发挥香港、澳门全国人大代表的作用努力工作。
此外,全国人大常委会还加强了代表在九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所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