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土地改革
一年多的新区土地改革运动,是在全中国革命战争胜利和农村中清匪、反霸、减租、退押等斗争胜利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及其他决定,有计划、有步骤、有秩序地开展起来的。这是中国革命历史上最广大最健全的一次土地改革运动。
截至今年八月底,华东、中南、西南、西北四大行政区,已有一亿五千余万农业人口地区完成了土地改革,约有九千余万无地少地的农民分到了一亿八千余万亩土地。连以前的老区在内,全国总计有三亿一千余万农业人口地区完成了土地改革,有九千余万农业人口地区尚待进行土地改革。经过再一年的努力,估计到明年年底,除少数民族地区外,全国土地改革即可基本完成。
在完成了土地改革的地区,农村已起了根本变化:
第一、在广大农村,废除了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现了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农民群众所进行的一系列的斗争,与镇压反革命运动相结合,依据各区惩治不法地主暂行条例和人民法庭的处理,就彻底摧毁了地主阶级的反动势力,使被压迫的农民翻身成为农村的主人,完全掌握了农村政权,巩固了农村中的人民民主专政。农民说得好:“过去头顶地主的天,脚踏地主的地,现在都成为我们的了。”
第二、解放了农村生产力,因之农民生产热情十分高涨。农民把土地改革中所得土地以外的果实十之七、八投于生产,又得到各级人民政府的扶助,所以农村生产已得到显著的恢复和部分的发展。今年全国农业生产,可望比去年增产百分之五左右。新区土地改革后,农民购买力一般提高百分之五十。城市工业品销路日畅,日用百货已感供应不足。这说明土地改革为工业发展开辟了广阔的道路。
第三、农民的政治觉悟空前提高。在“保卫翻身果实”的号召下,农村展开了轰轰烈烈的抗美援朝保家卫国运动,广大农民普遍订立爱国公约,自动报名参军,踊跃进行爱国增产捐献和缴纳爱国公粮,到处表现了他们的无限的爱国热情,表现了他们对于共产党和毛主席的由衷爱戴。
第四、农民已组织起来,武装起来。华东、中南、西南、西北四大行政区农民协会会员约达八千八百余万人,其中妇女约占百分之三十左右。农民积极分子在运动中大量涌现出来。四大行政区的民兵已有七百五十余万,加上其他地区,全国民兵已发展到一千二百八十余万。这是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和保卫“翻身果实”的重要力量。
第五、农村文化已逐步开展。去冬全国农民上冬学的已增至二千五百万人以上,今年上常年夜校的有一千一百余万人。新的科学知识在开始传布。劳动光荣逐渐成为风气。
一年来新区土地改革运动所以取得伟大成绩的主要原因是:
第一、贯彻了刘少奇同志在本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土地改革的报告中所提出的“依靠贫农、雇农,团结中农,中立富农,有步骤地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生产”的总路线。凡是依靠了贫农、雇农,基本上满足了他们的土地要求的,消灭封建制度的斗争就有力而彻底,反之,就发生了“和平土改”和明改暗不改以及改后不久地主又反攻夺地等偏向。凡是有广大中农参加了农民协会及其领导,少地的中农也补进了土地的地方,中农和贫雇农的关系就更加密切,农民的阵容也就扩大而巩固。因此不论以何种理由侵犯和排斥中农,都证明了是错误的。对于富农,各地除大部地区已征收其出租土地的一部或全部外,对其自耕和雇人耕种的土地及其他财产,均予严格保护。新区土地改革后富农的土地平均仍保有当地每人土地平均数的百分之一百五十左右。这样就中立了富农,而这对孤立地主、稳定中农生产情绪,都有极大作用。各地在土地改革中对地主阶级中的不同分子采取了分别对待的政策。因为土地改革所要彻底消灭的是封建剥削制度和封建剥削阶级,所以对一般服从土地改革法令的地主分子,一律分给他们与当地得地农民同样一份土地及其他生产资料,以利进行劳动改造,只对恶霸地主和破坏法令的地主则予以应得的惩罚。各地对小土地出租者和华侨,都实行了妥善照顾的政策,对城市工商业都实行了坚决保护的政策。各地城乡联络委员会的建立,合理地解决了城市各阶层与农民间的问题,并进一步密切了城乡人民的关系。由于这一切,全国的土地改革运动就进行得彻底而有秩序。
第二、实行了广泛宣传政策、放手发动群众的办法。中国地主阶级对农民长期地进行了政治压迫、土地垄断和高利盘剥,他们是不甘心被消灭的。据新区调查,占人口百分之五左右的地主占有土地百分之四十至八十,而占人口百分之五十至六十的贫农和雇农只占有土地百分之四至十五。各地地租一般占产量百分之五十以上,甚至有达到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地主在土地改革中反攻夺地、破坏生产、砍伐树木、杀害农民和干部,甚至勾结或组织土匪进行暴乱者很多。因此,“只要政府颁布法令、不要发动群众斗争”的“和平土改”思想是错误的。只有深入地广泛地宣传土地改革政策,充分放手地发动农民群众,并经过各种会议,实行诉苦,划清阶级,团结起农村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人口,进行必要的恰当的斗争,公平合理地分配土地改革的果实,才能制止和战胜地主阶级的破坏和反攻。凡是这样做的地方,就能够彻底打垮地主阶级,完成土地改革的任务。
第三、抓紧了领导,动员了大批干部下乡。新区在事先训练了三十六万人的土地改革工作队,并采取了典型试验、重点突破、由点到面、点面结合、稳步开展的工作方针。各级领导机关运用了各种方式,密切上下级联系,掌握运动真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纠正偏差错误和总结交流经验,推动了运动的健全发展。同时,也动员了城市中大批干部、民主人士、知识分子和工商业者下乡参加或参观土地改革,这不仅直接支援了农民,对封建势力给了一个有力的打击,而且对参加者本身更是一个很好的教育改造。
在土地改革的伟大运动当中,各地也发生了一些偏差和缺点,但各区领导机关都作了及时的纠正。所以我们说,这次土地改革运动是健全的。
为基本地完成全国的土地改革,今后一年中必须做好以下几件事:
一、运用过去一年多的宝贵经验,完成九千万农业人口地区的土地改革。
二、在已完成土地改革的地区,要认真做好结束土地改革的工作,经过深入检查,使土地改革不彻底的地区进一步彻底起来,使若干遗留的问题都能得到妥善的解决。
三、在完成土地改革的农村,不论新区和老区,都应大力发展生产。在农村中必须有计划地恢复和发展农业及各种副业生产,并按照自愿互利原则,引导农民组织临时的或常年的劳动互助组,有重点地、有步骤地建立农业生产合作社,以及发展供销合作社,加强物资交流,使广大农民能够不但在政治上而且在经济上组织起来,以利增加生产,发展经济,走上既可使自己丰衣足食又可使国家获得资源的伟大的光明的道路。
四、镇压反革命
一年来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共同纲领第七条和中央人民政府的“惩治反革命条例”,发动了并依靠着广大人民的革命积极性,在全国范围内取得了镇压反革命斗争的伟大胜利。
目前全国极大部分地区,在对于土匪、恶霸、特务、反动党团和反动会道门等五类反革命分子,实行逮捕、处决和关押了其中大量的首恶分子以后,这些反革命残余势力已经受到了极其严重的打击。全国土匪已基本上肃清了。镇压反革命的威力,引起了反革命内部的极大恐慌、动摇和混乱,许多反革命分子,都被迫出来悔过自首,交出组织、证件、武器,向人民认罪了。由于大量的反革命分子被肃清,全国的社会秩序,表现了历史上未曾有过的安定。
全国人民,经过各级人民政府、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的组织和发动,热烈地拥护并参加了镇压反革命的斗争。全国各地都有控诉反革命分子、检举反革命分子、以及协助人民政府捉拿在逃的反革命分子的群众运动和模范事例。因而凡是群众发动较为充分的地方,就是镇压反革命运动进行得较为彻底的地方,在那些地方,民愤平了,人民政权巩固了,人民群众的政治积极性和生产积极性也都大大提高了。
既肃清了大量的反革命分子,又发动了广大人民的革命积极性,这就是伟大的镇压反革命运动的极其珍贵的收获。
今年春末,镇压反革命运动,已经达到全国性的高潮。为了巩固已经获得的成绩和避免可能产生的错误,根据毛主席的指示,我们采取了适当收缩和更加谨慎的方针。在量刑上,我们决定除对于有血债非杀不足以平民愤的和最严重地损害国家利益的反革命首恶分子,必须坚决地判处死刑并予执行外,对于那些罪该处死但没有血债、民愤不大和虽然严重地损害国家利益但尚未达到最严重程度的罪犯,则采取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强迫劳动、以观后效的政策。同时我们还决定从本年六月到十月的五个月内,全国各地均集中力量进行积案的清理,组织犯人的劳动改造,以及进行机关内部的清理等三项工作。几个月来实行的结果,证明了这些决定是正确的,这些决定进一步巩固并发展了镇压反革命斗争的胜利。
但是,就目前情形说,镇压反革命运动在全国范围内还是不平衡的。全国大部分地区虽然已经镇压得比较彻底,但还有一部分地区则镇压得不够彻底,甚至还有少数地区的反革命分子至今还未受到制裁。对于土匪、恶霸、特务、反动党团和反动会道门等五类反革命分子所给予的打击也是不平衡的。此外,无论老区、新区、农村、城市,都有一批在逃的反革命分子,而这些在逃的反革命分子,绝大部分都是罪恶深重民愤甚大的罪犯,群众迫切要求将他们逮捕起来依法惩办。
在镇压反革命运动中,群众发动的情形也是不平衡的。在那些反革命未受到打击的地方,群众便没有发动,即使在那些捕杀了一些反革命分子但没有大张旗鼓做宣传或未通过群众来镇压反革命的少数地方,群众也未发动起来。
因此,为了彻底肃清反革命残余势力,就必须在全国范围内继续进行镇压反革命斗争,在一切进行得不彻底的地区和进行得不彻底的方面,都应该进行得彻底;把广大群众更普遍更深入地发动起来;并在一切比较彻底的地区,进一步加强对反革命作斗争的经常工作。
我们坚决执行共同纲领中关于“保护守法的外国侨民”的政策,但对外侨中少数胆敢进行危害我国家安全和人民利益的间谍分子和破坏分子,则在确实查明了他们的罪行证据之后,分别轻重,依法惩处。
总的说来,中央人民政府在它成立后不久即采取了镇压反革命的坚决措施,是完全必要和完全正确的。如果我们不去十分重视肃清反革命残余势力的斗争,就无法巩固人民民主专政,而对于人民事业的任何重要措施,诸如抗美援朝、土地改革、国家建设等等,就必然会遇到严重阻碍而难于进行。因此,对于反革命残余势力及其破坏活动采取坚决镇压和彻底肃清的方针,乃是中国人民巩固胜利把革命进行到底的必要步骤。毛主席曾再三再四提醒我们,不要放松对于反革命残余的警惕,我们的共同纲领也曾规定对于反革命分子必须采取严厉的制裁,其根本理由就在这里。
五、政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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