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四年三月十九日政协第八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八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赞同李鹏总理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赞同199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1993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和1994年国家预算草案的报告,赞同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会议认为,过去的一年,我国各族人民全面贯彻中共十四大精神,沿着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胜利前进。我国经济发展,政治稳定,民族团结,社会进步,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重大成就,各方面工作出现了新局面。政府工作报告对一年来政府工作的总结是实事求是的,提出的1994年工作的基本方针和各项主要任务是切实可行、鼓舞人心的。与会委员对当前存在的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如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过大,物价上涨幅度较高,农业基础还比较脆弱,部分国有大中型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精神文明建设中许多值得重视的问题,各种腐败现象和一些地方的社会治安状况不好等表示关注,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希望政府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会议认为,按照“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方针实现祖国统一大业,这是包括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海外侨胞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愿望。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各党派、各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坚决支持我国政府依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关决议,为确保香港和澳门政权的顺利交接与平稳过渡所做的各项准备工作;坚决支持我国政府按期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保持香港长期稳定繁荣的严正立场。会议坚决反对任何分裂祖国的图谋和行为,希望在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下,通过增加接触与协商,解决海峡两岸之间存在的分歧。我们寄希望于台湾当局,更寄希望于台湾人民。
会议认为,1994年是我国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非常重要的一年,必须坚定不移地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共十四大和十四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维护政治稳定,促进社会全面进步。抓住机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保持稳定,这是全国工作的大局。人民政协的各项工作都要服从和服务于这个大局。
会议要求,人民政协的各参加单位、各级组织和委员,高举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旗帜,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认真贯彻本次大会的精神,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切实搞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积极参政议政,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领导下,振奋精神,开拓进取,艰苦奋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祖国和平统一做出新的贡献。
(新华社北京3月19日电)
(《人民日报》19940320第4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