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3月13日政协第九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政协第九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截至3月8日下午5时,共收到提案3583件,其中,委员提案3265件,参加提出提案的委员1781人,占委员总数的78.56%;各民主党派中央和有关人民团体提出提案56件,专门委员会提案1件,界别小组提案46件。
按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的规定,提案委员会对收到的提案进行了审查,共立案3368件,占总数的94%。其中,经济建设方面1460件,占43.35%。科教文卫体方面889件,占26.40%;政法、人事、统战等方面1019件,占30.25%。没有立案的215件,作为委员来信转有关部门研究和参考。
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的政协委员,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从改革、发展、稳定的高度出发,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职能,通过提案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提案涉及国家的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主要内容有:扩大内需,保持国民经济较快增长;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推进经济结构调整;提高对外开放水平,适应加入世贸组织的要求;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坚持科教兴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科技进步和教育发展;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推动社会进步;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加强廉政建设;积极发展两岸关系,促进祖国和平统一;进一步落实民族、宗教政策,保持少数民族地区的稳定和发展等。
本次会议提案反映出,委员们更多地关注增加农民收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关心弱势群体和建立社会信用机制等热点问题。
会议期间,提案委员会就高考改革、素质教育和建立个人和企业社会信用机制方面的提案,召开两次协商办理座谈会,分别邀请教育部、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人民银行等有关单位负责人与提案人座谈,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共商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对本次会议中一些急需处理的提案,已及时送交有关部门办理。
大会闭幕后,对已经立案的提案,将于3月18日召开交办会,分别送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中央军委所属的有关部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以及有关人民团体等承办单位办理。
本次大会提案截止日期以后收到的提案,提案委员会将及时审查立案,送交有关单位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