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对独立自主自办宗教事业的支持
中国的宗教事业由中国各宗教团体、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来办,中国的宗教事务和宗教团体不受外国势力支配。中国政府依照宪法和法律支持中国各宗教独立自主自办的事业。
中国宗教实行独立自主自办的方针,是中国人民在反抗殖民主义、帝国主义侵略和奴役的斗争中,由中国宗教信徒自主作出的历史性选择。1840年鸦片战争后,中国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在这个过程中,西方的基督教和天主教被殖民主义、帝国主义利用,充当了侵略中国的工具,一些西方传教士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
——参与贩卖鸦片和策划1840年英国侵略中国的鸦片战争。十九世纪,英国基督教传教士马礼逊和德国传教士郭实腊在东印度公司任职期间,参与向中国贩卖鸦片。一些传教士还竭力主张西方列强用武力强迫清政府开放沿海口岸,声称“只有战争能开放中国给基督”,并直接参与英国侵略中国的军事活动。
——参与1900年八国联军的侵华战争。一批传教士充当了联军的向导、翻译、情报官等,参与屠杀平民,掠夺钱财。美国著名作家马克·吐温说,传教士“从贫困的中国农民身上榨取13倍的罚款,因此让他们、他们的妻子和无辜的孩子们势必慢慢地饿死,而可以把这样获得的杀人代价用于传播福音”。
——参与策划、起草对华不平等条约。如1842年中英《南京条约》、1844年中美《望厦条约》、1858年中美和中法《天津条约》、1860年中法《北京条约》等,西方国家一些传教士直接参与了策划、起草。这些不平等条约先后规定,西方天主教、基督教传教士可在贸易港口租地自行建造礼拜堂,受地方官保护,“任传教士在各省租买田地,建造(教堂)自便”,中国地方官“务必厚待保护入内地传教之人”,中国官员不得查禁中国信教之人等。
——享有不受中国法律管辖的“治外法权”。西方列强依照领事裁判权对本国在华传教士给予保护。在“治外法权”下,西方一些传教士以帝国主义侵略势力为后盾,深入中国内地建教堂,设教区,霸占田产,欺压官民。这些传教士还肆意将“治外法权”延伸至中国信徒,干涉司法。
——以“教案”为借口强化西方列强在中国的统治。由于一些西方传教士凭借不平等条约,为非作歹,激起民愤,引发中国民众与西方传教士的冲突与纠纷,史称“教案”。从1840年至1900年,中国各地共发生“教案”400余起。西方国家借口“教案”,向中国政府施加军事或政治压力,提出种种无理要求,强迫赔款,捕杀无辜,甚至以此为口实发动侵略战争。其中,仅1870年“天津教案”,西方列强就强迫清朝官府处死中国民众20人,流放25人。
——阻挠和反对中国的反法西斯斗争和人民革命。日本侵占中国东北后,罗马教廷率先公开承认日本扶植的伪“满洲国”,派驻“宗座代表”,采取实际上支持日本侵略中国的立场。抗战胜利后,一些西方传教士煽动宗教徒仇视人民革命,甚至组织武装帮助国民党打内战。
——敌视新中国,策划破坏活动。新中国成立后,罗马教廷数次发出“通谕”,煽动教徒敌视新生的人民政权。
西方天主教、基督教在中国近代史上被利用来充当这些不光彩角色的同时,还操纵、控制中国教会,使中国教会变成西方修会、差会的附庸。中国籍神职、教牧人员和广大教徒处于无权地位。二十世纪四十年代,中国天主教20个总主教中,外国籍占17人,中国籍仅3人;在143个教区中,外国籍主教有110多人,中国籍主教只有20余人。
中国基督教界早有人提出摆脱外国教士控制的主张,并开始从事中国基督教自立组织的活动。但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旧中国,中国教会真正实现独立自主自办是根本不可能的。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结束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历史,从而为中国天主教和基督教实现独立自主自办提供了历史条件。1950年7月,吴耀宗等40位各教派负责人,发表《中国基督教在新中国建设中努力的途径》的“三自宣言”,表明了中国基督徒拥护新中国,摆脱帝国主义势力控制,实现中国教会自治、自养、自传。1950年9月,1527位基督教负责人签名拥护“三自宣言”。尔后的三四年间,在这个文件上签名的基督徒达40多万人,占当时全国基督徒的三分之二。自此,中国基督教走上了“三自”道路。
1950年11月,四川广元县500多名天主教徒发表了“天主教自立革新运动宣言”,主张割断与帝国主义者各方面的关系,建立自治、自传、自养的新教会。这一宣言得到全国天主教神长教友的响应。尽管梵蒂冈一再采取敌视新中国的政治行动,中国天主教仍在1957年、1958年先后将选出的一名代理主教和两名主教报梵蒂冈。然而,梵蒂冈竟以“超级绝罚”相威胁,极大地伤害了中国天主教徒的感情,中国天主教从此坚定地走上了自选自圣主教、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道路。在信仰上,中国天主教与世界各地的天主教是一致的;在教会管理上,一切内部事务均由中国天主教教会自主决定。
几十年来,中国基督教、天主教坚持独立自主自办方针,得到了广大信教群众的认同和支持,也使教会和宗教活动有了健康发展。目前,中国基督教信徒总数是1949年的14倍。中国天主教115个教区,均由中国主教或教区长主持教会工作。
中国的宗教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同时在平等友好的基础上积极与世界各国宗教组织进行交往和联系。对同中国友好,尊重中国主权,尊重中国宗教独立自主自办事业的外国宗教组织和个人,中国的大门始终是敞开的。中国基督教和天主教与世界上许多国家教会建立了友好往来关系。1991年2月,中国基督教协会正式加入“世界基督教教会联合会”。中国天主教还先后派代表出席了“第五届‘宗教与和平’国际会议”和“世界天主教青年大会”等一些国际宗教会议。近年来,中国教会向国外选派了相当数量的留学生,并聘请外国教师和学者到国内的神学院校讲学。中国佛教、道教和伊斯兰教的国际友好交往也日益扩大。
中国政府一贯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愿意改善同梵蒂冈的关系。但必须符合两个基本条件:第一,梵蒂冈必须断绝同台湾的所谓“外交关系”,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第二,梵蒂冈不得以宗教事务为名干涉中国的内部事务。中国和梵蒂冈的关系首先是国家关系,只有在国家关系改善后才能谈宗教问题。无论中国和梵蒂冈的关系是否改善,中国政府都将一如既往地支持中国天主教高举爱国主义旗帜,坚持独立自主自办教会方针和自选自圣主教。
五、对少数民族宗教信仰自由权利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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