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一九九九年四月·北京
目 录
前 言
一、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
二、公民政治权利的保障
三、人权的司法保障
四、公民的经济、社会、文化权利
五、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六、少数民族的权利
七、人权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前 言
1998年是中国实行改革开放20周年,也是中国人权事业在改革、发展、稳定中继续取得进展的一年。在这一年里,中国在受到亚洲金融危机的深刻影响和遭遇特大洪水灾害的情况下,国民经济稳步增长,人民生活继续改善,民主法制建设明显加强,人权状况保持了不断改善的良好态势。
一、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
中国是一个拥有12.5亿人口的发展中国家。维护和促进人民的生存权、发展权始终是中国在人权方面的首要课题。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府一直将解决人民的生存权、发展权问题放在首位,大力发展经济,使国民经济以年平均增长9.6%的速度持续健康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20年来,国内生产总值增长了近5倍,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增长了3.4倍。城乡居民收入大大增加。1978年至1997年,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由133.6元提高到2090.1元,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3.4倍,年平均增长8.1%;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由343.4元提高到5160.3元,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2.1倍,年平均增长6.2%;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由210.6亿元增加到46279.8亿元,人均储蓄存款由22元增加到3744元,分别增长218.8倍和169.2倍。居民住房条件明显改善。城镇居民人均居住面积由1978年的3.6平方米提高到1997年的8.8平方米,增长1.4倍;农村居民人均居住面积从8.1平方米扩大到22.46平方米,增长1.8倍。国内商品充足,绝大多数商品已经供过于求或供求平衡。城乡居民每百户电视机拥有量已高于世界平均水平。交通、通讯等生活设施和各方面生活环境逐步改善,生活质量大大提高。居民消费支出中食品支出的比例不断下降。1997年,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由1978年的59.5%下降到46.4%;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也已下降到55%。统计表明,从经济水平、物质生活、人口素质、精神生活和生活环境等方面综合测算,截止1997年,中国已实现小康初始水平的86.52%。这说明,中国人民生活水平总体上说已经温饱有余,正在接近小康。
1998年,中国政府继续为维护和促进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作出巨大的努力。在这一年里,中国遭遇了历史上罕见的特大洪水,2亿多人口受灾,直接经济损失达2000多亿元。在与洪水灾害作斗争的过程中,中国政府始终把灾区人民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动员全国人民采取一切措施,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清洁的水喝、有住处、有地方看病,保证灾区学生都能上学读书,使灾区人民的生活得到了妥善安置,使他们的生命财产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中国政府还采取切实措施,认真安排灾后重建工作,确保灾后没有出现大的疫情,保证了灾区人民安全过冬,保证了他们重建家园和恢复生活、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进一步蔓延,严重损害亚洲和拉美许多国家的经济利益,使上亿人口的生存状况恶化,也对中国的经济发展产生了严重的影响。中国政府积极采取应对措施,成功地抵御了亚洲金融危机的冲击,使国民经济保持较快增长,人民生活继续得到改善。1998年,国内生产总值比上年增长7.8%;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比上年实际增长4.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5.8%。与此同时,中国还在面临周边许多国家货币大幅度贬值的压力和承担重大经济损失的情况下,以对世界高度负责的精神,坚持人民币不贬值,并向有关国家提供了力所能及的援助,为维护世界经济的稳定,缓解危机对各国人民生存和发展的不良影响,作出自己的贡献,受到世界各国的普遍赞誉。
中国在普遍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同时,始终高度重视解决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1998年,在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又有800万农村贫困人口解决了温饱问题,从而使我国农村的贫困人口由1978年的2.5亿下降到目前的4200万,成为世界上贫困人口减少最快的国家。这与世界上目前还有13亿贫困人口且以每年2500万的速度增长的情况形成鲜明的对照。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生活环境的改善,人民的健康水平大大提高。据统计,中国的人口死亡率已由建国前高达33‰下降到目前的6.5‰左右,人口预期寿命已由建国前的35岁提高到目前的70.83岁,比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指数高出10岁,达到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
二、公民政治权利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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