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二○○四年三月·北京
目 录
前言
一、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
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
三、人权的司法保障
四、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
五、妇女、儿童权益
六、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和特殊保护
七、残疾人权益
八、人权对外交流与合作
前 言
2003年是中国发展进程中重要而非同寻常的一年,也是中国人权发展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的一年。在这一年里,中国政府妥善应对突如其来的非典疫情和频繁发生的自然灾害,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努力促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了新的突破,政治保持了稳定,经济实现了快速发展,社会全面进步,人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人权事业取得了新的进展。
中国政府将人民的生命健康和基本人权放在首位,以对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受人民监督的态度,提出了“执政为民”和“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执政思想,形成了以人为本,促进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的科学发展观,确立了确保宪法实施、建立法治政府、建设政治文明的治国理念,并在实践中采取了一系列具有鲜明时代特点的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措施,在了解民情、反映民意、减轻民负、实行民主上做了大量工作,使人权状况得到了明显改善,赢得了国际社会的普遍好评。
在这一年里,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提出了包括增加“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内容在内的关于修改宪法的建议。不久前,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宪法修正案,增加了促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尊重和保障人权等规定,完善了土地征用制度和对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的保护,充分体现了修宪为民、保障人权的原则。特别是首次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正式载入国家的根本大法,使尊重和保障人权由党和政府的政策主张上升为宪法原则,由党和政府执政行政的理念和价值上升为国家建设的理念和价值,进一步确立了保障人权在中国法律体系和国家发展战略中的突出地位,为中国人权事业的全面发展开辟了更加广阔的前景。
尽管中国为促进和保障人权作出了巨大努力,但是,中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受自然、历史和发展水平等多方面的制约,中国的人权状况还存在许多不如人意的地方。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存在的问题,将继续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不断改善人权状况,切实提高全国人民享受人权的水平。
为增进国际社会对中国人权状况的了解,现将2003年中国人权事业的进展情况公布如下。
一、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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