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2004年4月·北京
目 录
前言
一、就业基本状况
二、积极的就业政策
三、提高劳动者素质
四、农村劳动力就业
五、妇女、青年和残疾人就业
六、二十一世纪前期就业展望
前 言
就业是民生之本,是人民改善生活的基本前提和基本途径。
中国有近13亿人口,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在中国,解决就业问题任务繁重、艰巨、紧迫。
中国政府从亿万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高度重视就业问题。中国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保障劳动者的就业权利,采取各种政策措施积极促进就业,不断满足劳动者的就业需求。
中国政府从国情出发,通过实践探索并借鉴国际经验,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积极的就业政策。目前,中国已建立起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企业富余人员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在经济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中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就业结构逐步优化,就业渠道不断拓宽,就业形式更加灵活,总体上保持了就业形势的基本稳定。
按照相互尊重、平等互利的原则,中国政府积极参加国际劳工事务。中国批准了《准予就业最低年龄公约》、《禁止和立即行动消除最恶劣形式的童工劳动公约》、《对男女工人同等价值的工作赋予同等报酬公约》、《就业政策公约》等国际劳工公约。在劳动就业领域,中国与国际劳工组织、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众多国际机构以及许多国家进行了卓有成效的交流与合作。
一、就业基本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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