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二○○四年九月·北京
目 录
前 言
一、养老保险
二、失业保险
三、医疗保险
四、工伤保险
五、生育保险
六、社会福利
七、优抚安置
八、社会救助
九、住房保障
十、农村社会保障
结 束 语
前 言
社会保障是现代国家最重要的社会经济制度之一。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是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
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人口众多,经济发展起点低,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任务十分艰巨和繁重。
中国政府从国情出发,坚持以人为本,高度重视并积极致力于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中国政府把发展经济作为改善民生和实现社会保障的基本前提。
在1978年改革开放前,中国长期实行与计划经济体制相统一的社会保障政策,最大限度地向人民提供各种社会保障。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期以来,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中国对计划经济时期的社会保障制度进行了一系列改革,逐步建立起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级负责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框架。
中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保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社会救助和住房保障等。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核心部分,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一、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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