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公元1644—1911年)
1644年,清王朝取代了明王朝,进一步加强了对西藏的治理。清朝皇帝于1653年、1713年分别册封五世达赖喇嘛和五世班禅喇嘛,自此正式确定了达赖喇嘛和班禅额尔德尼的封号,以及他们在西藏的政治和宗教地位。达赖喇嘛在拉萨统治西藏的大部分地区,班禅额尔德尼在日喀则统治西藏的另一部分地区。1719年,清政府派军队进入西藏,驱逐盘踞拉萨三年之久的准噶尔部,着手改订西藏的行政体制。清朝皇帝封西康地区的一个青年活佛为七世达赖喇嘛,护送入藏;任命四名有功有名望的藏官为“噶伦”,管理西藏政务。1727年,设驻藏大臣,代表中央监督西藏地方行政,西藏与四川、云南、青海的界线,也于此时派员正式勘定。
为了完善西藏行政机构的职能,清朝多次颁下“章程”,整顿改革旧的制度,建立新的制度。1793年,颁布了《钦定藏内善后章程》,共二十九条。章程的主要内容有:
清政府掌握确定西藏各大活佛包括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去世后转世灵童的大权。每逢一代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和西藏各大转世活佛的转世灵童觅到时,即将灵童姓名缮写在签上,纳入中央颁发的金瓶,由驻藏大臣会集有关大活佛,掣签确定(金瓶和签现在仍保存在拉萨)。转世灵童的剃发、取法名、选定授戒的师傅和授经的师傅,也都须经过驻藏大臣奏报朝廷核准。当举行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的坐床和亲政典礼时,中央派大员亲临监视。
驻藏大臣代表中央政府督办藏内事务,地位与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平等。噶伦以下(包括噶伦)都是属员。
对西藏文武官员确定品级、名额和升补手续。最高一级藏族官员有噶伦四名、代本六名,由中央任命。噶伦、代本的年俸由中央发给。
在西藏成立正规藏军,名额3000人,规定了军官等级、人数,军饷补给来源,武器配备,驻防地点。另外,从内地调驻西藏各地官兵1400多名。藏汉军队统由中央派驻的官员管辖。
决定在西藏照内地之例,设立铸钱局,铸造官钱行使,银币正面背面分别用汉藏文字铸“乾隆宝藏”字样。
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每年的财务收支,由驻藏大臣稽查总核。
西藏差役由全社会平均负担。贵族和大寺庙中实有劳绩可受优待免除差役者,须经过驻藏大臣及达赖喇嘛核准发给执照。
对来西藏贸易的尼泊尔、克什米尔商人要进行登记,造具名册,呈报驻藏大臣备案,由负责官员签发路证。凡外人要求到拉萨者,须听候驻藏大臣衙门审批。藏人出境至尼泊尔等地,由驻藏大臣签发路证,规定往返日期。
西藏西南部与印度、尼泊尔等国的边界上若干地点,设立国界标志,驻藏大臣每年出巡各地,检查驻军防务及界碑情况。
一切西藏涉外事宜均由驻藏大臣全权处理。噶伦不得与外方通信,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接到外方信件、布施,俱报告驻藏大臣查验,并代为酌定回信。
对犯罪者的处罚,都要经过驻藏大臣审批。
从1727年始设驻藏大臣到清王朝覆灭的1911年,清中央政府先后派遣驻藏大臣达百余人。
中华民国(公元1912—1949年)
1911年秋,中国内地爆发了辛亥革命,推翻了统治中国近270年的清王朝,建立了中华民国。
中华民国一经成立,即宣布它是合汉、满、蒙、回、藏等民族为一体的共和国。1912年1月1日,中华民国第一任临时大总统孙中山在就职宣言书中向全世界昭告:“国家之本,在于人民,合汉、满、蒙、回、藏等诸地为一国,则合汉、满、蒙、回、藏诸族为一人,是曰民族之统一。”当时作为国旗的五色旗即象征五族为一体。3月,中华民国南京临时参议院颁布的民国第一部宪法《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明确规定,西藏是中华民国领土的一部分。
1912年8月10日,为组建中华民国第一届正式国会,北京政府颁布《中华中国国会组织法》和国会议员选举法,规定西藏地方民众参加选举的办法和被选举的议员直接参政。1927年,中国国民党在南京组建国民政府,并于1931年召开国民会议,十三世达赖喇嘛和九世班禅额尔德尼均派出正式代表参加。这次国民会议制订的《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总纲第一条规定:西藏是中华民国的领土。西藏地方政府和班禅的行政机构堪布厅的代表,还参加了南京国民政府于1946年召开的国民大会。
中华民国期间,中央政府一如元、明、清三朝,实行对西藏地方的治理。1912年中央政府设立蒙藏事务局(1914年5月改为蒙藏院),取代清朝的理藩院,主管西藏地方事务,并任命了中央驻藏办事长官,例行清朝驻藏大臣职权。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于1929年设立蒙藏委员会,主管藏族、蒙古族等少数民族地区行政事宜。1940年4月,国民政府在拉萨设立蒙藏委员会驻藏办事处,作为中央政府在西藏的常设机构。
依历史定制,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以及其他大活佛,必须得到中央政府的认可和册封,他们在西藏地方才有政治上和宗教上的合法地位。民国期间,外患不已,内乱频仍,中央政府孱弱,但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继续接受中央政府的册封。达赖、班禅等多次表示维护祖国统一,拥护中央政府。1919年,十三世达赖对北京中央政府派出的代表团说:“余亲英非出本心……余誓倾心内向,同谋五族幸福。”他在晚年(1930年)还曾表示,“吾所最希求者,即中国真正和平统一”,“都是中国领土,何分尔我”,“英人对吾确有诱惑之念,但吾知主权不可失”,公开表明“不亲英人,不背中央”的意旨(摘自刘曼卿著《康藏轺征》)。九世班禅在遗嘱中说,“余生平所发宏图,为拥护中央,宣扬佛化,促成五族团结,共保国运昌隆”。
1933年12月,十三世达赖喇嘛圆寂,西藏地方政府依传统旧制向中央呈报。国民政府派专使入藏致祭,并批准热振活佛为摄政,代行达赖喇嘛职权。对于寻觅十三世达赖转世灵童应遵循的办法,西藏地方政府都按照历来的规定一一呈报中央政府。现在的十四世达赖出生于青海省,原名拉木登珠,在他两岁时被选为转世灵童之一。1939年,经西藏地方政府呈报,中央政府指令青海省当局派军队把他护送至拉萨。1940年,当时任中央政府首脑的蒋介石,经特派蒙藏委员会委员长吴忠信到拉萨察看后,同意西藏地方摄政热振关于免于金瓶掣签的申请,由国民政府主席正式颁布命令,批准拉木登珠为十四世达赖喇嘛。
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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