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路线是毛泽东思想的活的灵魂的三个基本方面之一,是中国共产党最根本的工作路线,也是我们党的根本的领导作风和工作方法。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这是我们党在长期革命和建设中制胜的法宝。1950年党在整风运动中要求干部掌握群众路线方法,群众路线就引起了国外学者的注意,1951年6月美国学者阿瑟•斯坦纳发表了《目前共产主义中国的群众路线策略》一文,此后四五十年内群众路线一直是国外学者尤其是西方学者的重点研究内容之一, 70年代末在美国甚至形成了研究群众路线的一支团队。国外学者对群众路线的研究,面比较广泛,也比较深入,他们围绕马克思主义与群众路线、群众路线的形成和发展、群众路线的理论和实践、群众路线下的决策机制等等,发表了大量研究成果,提出了一些有影响的观点。
(一)“群众路线是中国在理论上和实践上最具有威力的创造”。群众路线是中国共产党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大理论成果之一,国外学者对这一点予以高度评价。如美国加州大学圣他库斯分校的米奇•迈斯纳在《大寨: 实践中的群众路线》一文中高度评价了群众路线对马克思主义的贡献。他指出:“在中国革命过程中采用群众路线,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一个核心问题。虽然群众路线这一概念在中国并非一个完全新的发明,马克思、列宁和其他共产主义先驱的著作已为群众路线的产生提供了一个相当好的理论基础, 其他国家的革命经验也曾体现出类似的思想,但是中国的榜样对各种革命运动乃至整个世界都产生了极其强大的影响。” 马西娅•里斯泰诺在《中国革命的艺术: 动员心怀不满的群众(1927-1928)》一书中也肯定了群众路线的地位和作用,她说:群众路线“在思想观念和组织形式两个方面发展了正统的马克思列宁主义,1949年中共取得全国政权后, 群众路线成为使国家在政治上团结统一、文化上增强凝聚力的根本途径”。
唯物史观认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这是中国共产党群众路线形成的理论基础。对于这一点,国外学者有着比较正确的认识,提出了“群众路线基于‘人民群众是创造历史的动力’这一信念而形成”的看法。如马克•塞尔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革命性变革历史文献》一书的绪言中指出:群众路线的渊源可以追溯到马克思和恩格斯(主要是《共产党宣言》),还有布尔什维克的经验教训,因为在列宁生前布尔什维克党并未能在广大农民和党之间建立牢固的有机联系;4 0 年代初毛泽东和党中央已注意到十月革命后萦绕列宁心头的一个问题,即任何领导人一旦脱离人民, 都存在着腐化、享有特权和产生官僚主义的潜在危险,共产党也不例外。中国党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是,反复发动各种运动,以推动学习、开展批评,并进行内部改革,旨在使各级领导都自觉地永远保持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既领导群众前进, 又问他们学习, 以克服中国传统的杰出人物统治论的各种表现。伴随着“群众路线” 而来的必然是“为人民服务”,“为人民服务”是自抗战以来始终贯穿在党的理论和实践中的一个中心思想。
(二)“群众路线是党的领导方法”。不少国外学者从方法论尤其是党的领导方法的角度阐述了他们对群众路线内涵、要求的理解。如日本京都产业大学大学小岛朋之在《中国政治与群众》一书中指出:群众路线的基础在于党对群众的无限信赖,要求党与群众不断地直接交流思想,即党“首先要向群众学习”;另一方面,群众路线还包括如何有效地指导群众这一领导工作的方法问题,这是指党与群众之间的整个政治过程(群众发表意见、汇总意见、制定政策和执行政策的循环过程)中的领导方法,即“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群众路线的核心是干群关系,在国外学者看来,群众路线是“最高明的处理干群关系的方针”,“群众路线是党的干群关系方针的灵魂”。戈德温•朱和弗朗西斯编《中国新的社会结构》一书认为,“就世界上大的革命政党或集团而论,中共处理干群关系的方针,无论从理论还是从实践上看,恐怕要莫是最高明的了”,“作为领导方法,它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 干群关系应当建立在平等的基础上。…其次, 领导人应当力求同群众建立密切以至亲密的关系。群众路线要求领导人, 不仅要注意听取群众的意见,更重要的是要注意了解他们的需要、希望、情绪、思想和处境,了解一切他们并未完全说出的想法和问题”。该书还指出:“群众路线的内容非常丰富, 绝不只是一套关于干群之间沟通情况的原则,群众路线最广泛、最完美地解决了干群关系问题,不能把它仅仅说成是‘从群众中来, 到群众中去’,或简单套用政治参与、 反映利益、 征求政见之类的西方概念”,“亲密的干群之间的联系, 卓有成效的领导和群众觉悟的提高,都会受到政治、 经济、社会、组织、行政乃至历史背景等各方面条件的影响、制约或促进,群众路线正是考虑到这些因素而多角度多层次完整地解决了干群关系问题”。
(三)群众路线是“一种符合中国传统的民主”。很多国外学者认为,群众路线不只是一种领导方法,而且还是一种民主实现机制。如克雷格•迪特里希在《人民中国简史》一书中就将群众路线视为“毛泽东对西方民主(或称之为“资产阶级民主”)的一种抗衡”。费正清则明确提出“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的确是一种符合中国传统的民主”。他说:“群众路线的理论也有两重性,可达到两方面的目的,从两方面加以灵活运用。它既强调必须倾听群众意见,让群众以某种形式参政,又强调集中领导的必要性,随时可以根据需要更加强调其中一个方面。”
更多学者从政府决策和政策执行的角度考察群众路线发挥的作用。如詹姆斯•R.汤森在《中国政治》一书中指出,中共的政策过程被视为领导与群众之间相互交流的动态过程,自1942年起群众路线就成为党的政治作风的基本方面。虽然除了初级单位以外,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机构为群众直接影响决策所提供的机会很少,但群众路线对决策后的过程具有日益扩大的重要影响,它依靠群众在政策执行过程的具体行动,为相当程度的地方自主性提供了余地,并为干部的自我表现和政策效果的反馈创造了机会。邹谠在《文化大革命和毛身后的改革:历史的透视》一书中也指出:群众路线可以使党的计划和政策具有合法性和合理性;在群众路线的最后阶段,也就是是动员群众支持和执行计划时,如果党所制定的计划本质上是真正反映了群众利益的,如延安时期那样,则群众路线可以成为一种卓有成效的使领导干部和群众达到密切结合的方法。
正是基于对群众路线的上述看法,马克•布莱彻在《中国的政治、 经济和社会》一书中结论:“执行群众路线,已经成为中国社会主义方针政策的一个永不磨灭的特征”。
作者单位:当代中国研究所 王爱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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