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指出,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是“十二五”时期的一项重大任务,必须坚持把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统筹城乡发展,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加大强农惠农力度,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和农民生活水平,建设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这就明确了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本方向和战略任务。
一
农业的首要任务是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而日益增长的农产品需求。“十一五”时期,我国农业战胜了频发的严重自然灾害,保持了稳定发展的良好态势。粮食产量从2005年的9680亿斤增加到了2009年的10616亿斤,增长了9.66%,年均增速达2.33%。其他主要农产品,如油棉糖、肉禽蛋奶和水产品以及瓜果蔬菜等产量也都有明显增加。农产品供给的持续稳定增长,不仅满足了人民群众不断提高生活质量的要求,而且为我国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提供了重要物质支撑。但是,我国农业基础仍然薄弱,在人增、地减和居民消费水平不断提高的背景下,农产品供求压力在不断增大。受农业资源条件和生产水平的制约,我国有些农产品出现了供求缺口逐步扩大的迹象,进口数量不断增加。如大豆和植物油,2009年进口量分别达4255万吨和816万吨,致使我国大豆和植物油的自给率分别下降到了30%和40%左右。某些重要农产品自给水平大幅度下降,必然导致国家对农产品市场调控难度加大,甚至导致国家粮食安全和经济安全风险加大。因此,我们必须居安思危,始终坚持强化农业的基础地位。
发展现代农业是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我们党明确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保持农业生产的稳定发展,不仅是建设新农村的基础,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在农业自然资源难以再有明显增加的背景下,只有坚持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进程,才能不断提高我国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抗风险能力、市场竞争能力。
一是必须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为首要目标。从当前的实际情况看,我国粮食安全的基础并不稳固。尽管粮食总产量自2004年以来已连续6年增长,2009年又创造了新的历史最高水平,但还存在品种结构和地区结构不平衡的矛盾,人均粮食占有量还低于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的水平。因此,确保我国粮食安全,就必须不断提高我国自身的粮食生产能力。为此,《建议》明确提出要实施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以确保到2020年我国粮食生产能力稳定在11000亿斤以上。培育新的粮食产能,离不开增加投入和提高粮食生产的比较效益。对此,《建议》明确了必须加大粮食主产区投入和利益补偿的要求。应当指出,这里讲的粮食主产区,不仅是就全国而言的粮食主产省区,而且也包括各省区市范围内的粮食主产市县。只有全国上下都高度重视粮食生产,我们这个十几亿人口的国家才能切实保障粮食安全。
二是必须严格保护耕地和建设高产农田。我国人均耕地不足1.5亩,仅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的40%左右。因此,我国必须始终坚持实行世界上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到2020年耕地的保有量不低于18亿亩。在坚守耕地数量的同时,还必须努力提高耕地质量。《建议》明确要求,加快农村土地整理复垦,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针对当前的薄弱环节,《建议》明确指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要以水利为重点,大幅增加投入,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推进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加快大中型灌区配套改造,搞好抗旱水源工程建设,完善农村小微型水利设施,全面加强农田水利建设。
三是必须大力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我国投入农业的自然资源已难再有明显增加,今后农业的发展必须主要依靠科学技术进步和劳动者素质的提高。因此,《建议》提出,要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健全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发展现代种业,加快农业机械化。
四是必须加快完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现代农业不仅追求农产品产量的增长,而且要实现农产品品种丰富和质量提高,要增强农业抗风险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此就必须加快建设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议》提出,要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促进园艺产品、畜产品、水产品规模种养,加快发展设施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业、流通业,促进农业生产经营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发展节水农业;推广清洁环保生产方式,治理农业面源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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