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城乡物资交流大会是新中国成立初期全国各地举办的土产品交流会、土产展览交流大会、物资交流展览会的统称。为解决土产滞销,激发城乡市场活力,华东区城乡物资交流大会于1952年在上海召开。此次大会采取以畅销品带动滞销品、多边灵活交易等方式,促进了上海与其他地区、城市与乡村之间商品的流通,并借此形成了以国营带动私营、大厂带动小厂的链状关系。华东区城乡物资交流大会的召开,在改善公私关系、重振工商业者信心、扩大内需以及拉动农村市场等方面均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城乡物资交流大会;华东区;公私合营;城乡关系
城乡物资交流大会是新中国成立初期全国各地组织举办的土产品交流会、土产展览交流大会、物资交流展览会的统称。目前学界关于新中国成立初期土产交流和城乡交流问题已有一定的研究基础,部分学者将城乡物资交流大会视为促进土产交流的举措加以讨论,更多研究则聚焦于全国城乡物资交流的宏观政策和措施层面,不仅就其制定工农产品比价、调整税费、发展交通运输业等经济意义有所分析,而且对于其密切工农关系、巩固新政权等政治意义也有所关注。总体而言,相关研究呈现出重评价轻过程、重宏观轻微观的特点,具体表现为对城乡物资交流大会召开的过程及其细节有所忽视,区域性城乡物资交流大会的专题研究也较为薄弱。例如,已有的个案研究集中在中南、华北、华南等地区,而对于经济较为发达的华东地区则缺乏深入研究。为解决土产滞销,激发城乡市场活力,华东区城乡物资交流大会于1952年在上海召开。与其他地区相比,华东区城乡物资交流大会注重发挥产品的名牌效应,强调多边交易、大宗小宗交易相结合,其改善公私关系方面的经验在全国范围内具有一定的示范意义。为此,本文利用档案、报刊、相关会议文献等史料,在还原华东区城乡物资交流大会的基础上,剖析城乡物资交流大会这一重要形式所表现出的地区特点及其内在的政治、经济逻辑。
大会召开的背景
新中国成立之初,受国内外环境的影响,全国城乡市场一度出现萎缩,开展城乡物资交流成为党和政府调整工商业的重要举措。为解决土产滞销,挽救陷入“寒冬”的城乡市场,开展城乡物资交流中心区域之一的上海曾两次调整私营工商业者政策,并通过土产展览交流大会等积累了物资交流的经验,从而为华东区城乡物资交流大会的召开提供了有利条件。
(一)土产滞销与上海第一次调整对私营工商业者的政策
新中国成立初期,党和政府采取稳定物价、统一财经等一系列措施,恢复了国民经济,改善了市场环境。但由于以美国为首的资本主义国家对新中国实行政治上孤立,经济上封锁,加之国内环境仍不稳定,因此国内市场活力仍略显不足,以至出现了“城乡物资交流停滞”的现象。1950年5月,陈云在以上海、天津、武汉、广州、北京、重庆、西安七大城市为主的工商局长会议上明确指出:“现在工商界主要的困难,是商品滞销,由此而引起工厂关门,商店歇业,失业增加”;“困难的程度是:大城市重于小城市,上海重于其他城市”。对此,他提出的解决办法就包括“开导工业品的销路”:“一是以收购农产品来增加农民购买力;二是政府给予优惠条件,组织目前暂时难于出口的工业品出口”。此后,面向农村广泛开展城乡物资交流成为一段时期内工商业调整的重要举措。作为商品滞销最为严重的城市,上海自然而然成为土产和城乡交流的重要区域。如何充分调动私营工商业者的积极性,以此带动本地市场的恢复,更好地完成土产收购和城乡交流任务,便成为上海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
从1950年4月开始,上海市政府就决定对私营工商业的加工、订货、收购予以必要的扶持,承诺给予私营商业、零售商和贩运商以适当利润,节制国营零售商店与百货公司的数量,扩大私商活动范围,并在贷款和税收等方面也给予了适当照顾。通过上述措施,包括上海在内的华东地区私营工商业有所恢复,6—9月,该地区的私营工商业从购买力下降的困难时期顺利过渡到秋季农副产品丰收后、农村中真实购买力趋于好转的阶段。同年秋,上海市工商局召开包括13个主要土产行业400余名代表参加的下乡收购动员大会,提出了“面向农村”的口号,初次向工商业者公布了城乡交流政策,并为次年召开的上海市土产展览交流大会奠定了基础。
1951年6—8月,上海市土产展览交流大会召开。展览会设立了城乡交流馆等16个展览馆,集中了华东区1万多种土产和全国各地主要的土产,通过此次土产交流大会,上海摸清了70余种主要滞销和少数行销土产的基本产销规律,及时开展了交流业务,在1个月内交流人数有180余万人,成交额达6824亿元。很多土特产品由滞销品成为行销品,行销品也经此成为畅销品,旧有的商业网络得以恢复,新的商业网络也逐渐建立起来,受冷落多年的沪粤铁路线在各地举行土产会议和土产展览会后也商旅不绝。这次交流大会的展品只限于土特产品,不涉及城市中销售受阻的工业品,且并未注意到城市中因购买力下降导致工业品滞销这一现象,因此并不能称之为严格意义上的“城乡交流”。但总体来看,此次交流会为后续召开更大范围的华东区城乡物资交流大会积累了宝贵经验。
(二)市场“寒冬”与上海第二次调整对私营工商业者的政策
从1951年底开始,上海陆续开展“三反”“五反”等运动,为此后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创造了条件,但与此同时,部分私营工商业者对工商业政策产生怀疑,出现了消极情绪,加之出现部分工人失业、商品积压、物价下跌等现象,使得上海市场再次陷入“寒冬”。1952年3—5月,在政府的大力扶持下,上海私营工商业的部分困难虽然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但一些工业品的滞销问题仍然影响着再生产。部分本身条件较差又未能得到政府加工订货和贷款优待的中小型工厂,更是处于濒临停产和关厂的边缘。
针对“三反”“五反”运动后国营经济与合作社发展过于迅猛以致私营工商业受到冲击的情况,1952年11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调整商业的指示,认为国营贸易公司与合作社,应减少那些不必要的经营。如在城市里,国营商店与合作社要减少次要商品的经营,在农村中,合作社应主要收购粮食、主要经济作物与若干种主要出口物资,其他的次要土产则应当出让给私商经营,并保留20%—30%的粮食及主要经济作物给私商经营。在零售方面,公私商业的比重就全国平均数来说,仍应按中央财政会议所规定的25%和75%的比例,指示还进一步要求各地取消对于私商的各种不适当的限制。上海市政府也随之在批零差价、地区差价和公私之间经营范围等方面进行了调整,扩大了5615种商品的批零差价和174种商品的地区差价,降低了10类商品的起批点。此外,停止了国营商业22种商品的零售业务,撤销了国营公司11个零售店、2个门市部,停止了1家国营百货公司的零售业务,同时让出国营商业123种商品全部或部分的批发业务。经过此次调整,1952年12月,上海私营商业的零售营业额较10月增加了19.58%,批发营业额增加了17.53%。然而商业网点的减少和某些传统流通渠道的中断不可避免地造成了部分商品的积压,如罐头、面包、糖果、饼干业的积压商品因大多数私商关店歇业而找不到销路,上海笔墨商业也因销售渠道单一等原因较难展开业务,进而影响了城乡物资交流。
为了响应1952年中央提出的在已有基础上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土产交流,“帮助广大农民进行春耕生产和度过青黄不接时期的困难”的要求,也为了解决城市积压的工业品和活跃市场,上海决定在1951年土产交流的基础上将工业品纳入交流名单,同时决定以中小型工厂的非名牌工业品为主,开启更大范围的城乡交流工作。
大会的召开
1952年5月16日,上海市工商局组织召开华东区城乡物资交流大会业务代表动员大会,会上提出“国营与私营,合作社与私营,私营与私营之间,更要积极展开交流,互相做买卖”。为了贯彻“以国营带动私营”的精神,华东区各国营公司还分别举行了各种业务会议,明确了公私兼顾、鼓励私商经营运销的方针,确定了国营专业公司和私营经营的比重与方向。与此同时,中国人民银行也积极配合此项工作。截至5月底,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对私营企业的放款总额比2月增加了18.6%。这些措施促使私营工商业者观望的态度发生变化,推动其积极参与大会交流。
经过前期筹备,华东区城乡物资交流大会于1952年5月25日正式召开。华东区各省、市及东北、华北、西北、中南、西南等地区代表和参加交易人员共计4300余人参会。其中,上海代表团由工商行政、国营经济、合作社、工会以及49个土产行业和63个工业行业的代表155人组成。伴随着大会的进行,上海参加交易的代表从724人增加到1382人,参加陈列的样品也从5000余种增加到1万余种。大会共设有三期业务交流:第一期是5月28—31日,第二期是6月2—7日,第三期是6月9—12日。根据华东区贸易部的指示精神,凡是有利于现货推销且买卖双方愿意接受的交易方式,都为大会所欢迎。大会下设土产部与工业品部,二者在大会开展过程中针对各自产品的特点采取了多种形式的销售策略,推动物资交流顺利进行。
(一)土产部:灵活交易
在充分吸取1951年上海市土产展览交流大会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土产部对各个环节都做了充分准备。为了使样品与业务交流紧密结合,方便买卖双方看样成交,土产部在上海征集重点商品的样品先行展出,并将每种样品附上产地、质量、品种等标签,注明其价格,待各地样品到达后则以地区样品为主要展示对象。根据各地代表团拟定的购销计划,土产部以各专业组为单位,将所有商品分畅销、行销、滞销三种类型并加以排序,分别拟定业务计划,并随着交流会的开展每日对购销计划进行调整。
由于土特产行业具有分散性、盲目性和季节性等特点,因此受市场影响大,平衡产销、掌握价格都较为困难。大会期间,土产部根据商品的不同情况,采用了现款现货、现货期款、短期期货、易货互换、代购代销等方式进行推销,以便交流业务更加顺利推进。在大会持续四天的第一期业务交流期间,土产部以组织大宗商品谈判成交为主,以小额自由交易为辅,并创造性地将二者相结合。大宗商品成交的关键在价格掌握与规格厘定,合理的价格有利于促成交易,而期货规格的厘定不仅“能使产地生产更可能提高并且能够坚定销地信心,为今后销路打下基础”。相形之下,小额自由交易则只需要掌握合理价格便能保证交易的进行。由于存在上述区别,土产部对于大宗土特产品的价格掌握一般会依据商品畅、行、滞销的情况,有意识地促成买卖双方协商合理价格,而小额交易一般由买卖双方协商定价。大会期间,大宗交易谈判成功的消息促使小额交易更加活跃,而小额交易数量多、辐射面广也有利于大宗谈判的成功实现。大宗交易与小额交易的结合还体现在主副产品的联动关系上,如毛猪业在苏北完成大额成交的同时活跃了毛猪副产品的小额交易,华南笋干等农副产品小额成交的频繁实现也促成了竹浆与竹筒的大宗交易。土产部7种大宗商品(竹筒、土糖、土纸、菜籽、豆油、大豆、毛猪)成交金额占全部交易的40%,剩下60%的交易均为小额自由成交,两者相互配合,实现了大宗商品和小额交易的互惠互利。
对于销售较困难的药材、油脂等商品,土产部组织了业务交易座谈会,有重点地解决问题。对于争议较大的价格问题,土产部在整个大会交流过程中遵循了“三方有利”的原则,在制定交易价格时尽量使生产者、经营贩运者、消费者三方均有利可图。为了打破买贩卖三方的天然对立,以合理价格实现大宗成交与小额交易相结合,土产部在大会中选派各省市代表组成业务专业组,综合运用专业座谈会与交易所交易两种方式展开推销。对于供小于求的商品,则安排买卖双方开展座谈,根据供求实际数字适当进行分配,既避免抬价竞争又能使供销双方得偿所愿,以此平衡供应商品的品类。如供不应求的西南银耳,土产部根据上海、苏南、中南等地区参茸银耳业的实际购入数字对待销银耳进行分配,避免各地区哄抢或其他产品因此滞销。
在大会进行过程中,土产部处理现时滞销商品的方法是以现货成交为主,辅以易货互换,使“两头冷”变“两头热”,如浙江以松烟交换天津的红枣即为范例。对于一些商品流通规律掌握不佳的行业,土产部在交流过程中以热销、畅销商品带动暂时滞销或滞销商品的交易,如在食品组交流业务中由于金针菇、榨菜、笋干等热销货的成交,从而推动了洋葱、大蒜头、腐乳、淮阴粉丝等滞销品的大批交易。国营贸易机构也召开公私营土产商座谈会,通过交流经验帮助销售受阻或资金停滞的行业研究新的市场方向,并对其困难进行协助解决。国营贸易机构通过与私商土产行业合资采购的方式,带动其进行购销。如天津市土产公司通过与天津南货业合资购入河北省一批黑瓜子,从而解决了后者资金周转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推动不同行业间进行交易外,土产部还贯彻了城乡互助的原则,打破了农业与工业的界限,如大量竹浆的成交不仅对江西、湖南、广西等地农业生产提供了保障,也给城市工业供给了生产原料。苏北和苏南代表团通过以货易货的方式将当地的棉油、猪油与其他地区的工业肥皂进行了交易。上海榨油业购入皖北菜籽10万担,也实现了城市工业生产与解决农副产品出路的双赢。土特产品的灵活交易还体现在对信息的及时把握与更新上。如土产部每天会对各地代表要购进和销售的货品名称与数量写成快报贴在会馆墙壁,予以及时公布。又如,南货业公会每天收集会员的购销信息并由各区代表迅速进行货品分配,既防止了会员对前订计划临时变卦,也大大便利了意在销购的各地代表。
此外,土产部还创造性地使用多边交易的形式。相较于单纯的双向贸易,三边甚至四边的交易进一步扩大了商品的交易范围和销售空间,如苏北以棉油供应上海,上海以花生饼供应广东,广东以糖供应湖南,湖南又以辣椒供应苏北。如此形成了四边的交易网络,打破了一对一单向度的交易模式,在解决多方问题的同时也满足了多方的需求。灵活多样的交易模式使得华东区城乡物资交流大会与在此之前的各级城乡交流会区别开来。《人民日报》也对此次大会多样的交易模式进行了高度评价,称其是大会取得成就的主要原因之一。
(二)工业品部:以畅销带滞销
相较于积累了相当经验而表现得游刃有余的土产部,首次参加华东区城乡物资交流大会这种“高级市场”的工业品部则更加明确其参加大会的交流目标,即“以推销滞销积压商品为主”,解决淡销季节的生产问题,其主要活动紧紧围绕销售滞销品这一中心任务展开。大会之初,外地代表团在上海的购入计划大多停留在热门货与名牌货上。但上海的滞销品中既有因花色款式过时的布匹、袜子,有因历史遗留问题积压已久的手帕、热水瓶,也有因质量较差而滞销的搪瓷、服装、橡胶等产品。可见,外地对上海热销品的追求与上海商品大量滞销之间存在一定的供需矛盾。为了满足各方需求,同时推动冷门货与非名牌货的销售,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大会鼓励公私企业通过使用名牌货带动质量过关的中小厂家的非名牌货物进行组合推销的方式,以适应不同等级的购买力,解决产销矛盾。如上海文教用品业的百货公司就规定,凡是购买各种名牌金笔、乒乓球等热门货必须搭配滞销的墨水、复写纸等冷门货,为后者打开销路。日用品组的人民、劳动、双桃、天安等杂牌牙膏,也在三星、黑白等名牌牙膏的搭售下全部售空。
与此同时,为了解决部分商品因质量低劣与盲目增产导致的滞销问题,工业品部还改变其经营方式,通过放弃不适应市场的部分商品、改良性能等方式降低成本,摸索出适应市场的产销规律。如因小型工厂盲目生产导致滞销的油墨、复写纸和订书钉等,以及部分质量低劣且加工技艺无法得到改良的产品,均在大会上被舍弃,各地区同行业者也根据交流情况重新规划了内部的生产与加工数量。
借助上述方式,部分滞销的工业品得以顺利出售。上海代表团包括内衣、染织、家用化学品等13个工业滞销品销售额达1129.52亿元,滞销品售出比例达76%。一向在上海本地销售的牙膏、墨水等,也通过此次交流打开了外地市场。由于各地需求旺盛,除了积压滞销品销出外,一些行业还承订了大量期货。滞销品的售出使得生产资金得以顺利周转,而大笔订单也保证了中小型工厂的生产运转。部分经组合销售后仍滞销的工业品则借助产销碰头,主动寻求改进空间。例如,工业品部根据东北代表团的提议,将牙刷的骨柄原料由获取困难的牛骨换为受欢迎且易取得的合成塑料赛璐珞,这一建议既帮助牙刷业解决了原料困难的问题,也为过去仅以装饰品和玩具为主、销售困难的赛璐珞业开拓了新的生产方向。又如,一些因产品规格和牌号繁多造成滞销的行业也在充分了解各地的产销规律与品质要求后,精简了产品货号,同时改进工业技术以提高产品质量。
在工业品部取得上述成绩的同时,工商界也在不断调试此次大会引入的工业品交换新模式。由于大部分工业品行业均是首次参加“高级”物资交流大会,对这一形式不够熟悉,因此大部分行业拟定的购销计划都与实际相差甚远。如上海内衣制造业销售量为原定计划的50倍,牙刷业、制钉业销售量在原定计划的4倍以上,衬衫服装业、染织业、赛璐珞业销售量在原定计划的3倍以上,制药业、制镜业实际销售量在原定计划的2倍以上,等等。许多工业品行业在没有打开销路之前倍感艰难,而一旦订单稍微增加却又觉得不够供应。如规模最大的染织业经过多次调整,也仅拿出10万余匹棉布来供应,远不能满足市场需求。伴随着业务的不断拓展,与会的工业企业不断增加,工业品部及时调整补充了交流品种,扩大了产量,最大限度地满足了大会需要,而这一调试也贯穿了大会始终。
在华东区城乡物资交流大会“实事求是,积极交流,有买有卖,互助互利”的业务方针的指导下,土产部和工业品部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调整,采取多样方式解决现实问题。在灵活的交易策略下,大会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并在恢复与发展交易渠道等方面影响深远。
大会的成果与影响
华东区城乡物资交流大会在十余天的交流过程中成交总值达17431亿元,其中工业品成交6254亿元,约占成交总额的35.88%,土产部成交11177亿元,约占成交总额的64.12%。经过此次大会,上海工业品部门中的23类工业品全部解决了滞销问题,各厂在“五反”运动后的生产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恢复和发展。如针织工业1952年7月产量较1951年同期增加了40%,家用化学品工业中的牙膏在6月的产量比1951年同期增长了100%。此次大会还帮助解决了部分土特产品货源问题。如根据上海市工商局的调查显示,海北桂、南货、糖、药材、煤薪炭等行业6—7月营业额有了显著增加,其中7月份比6月份增加了231.7%。
华东区城乡物资交流大会不但帮助私营工商业在淡季时期维持了基本生产,而且还扩大了工业品的销路,解决了工业原料短缺等一系列问题。与此同时,通过这一跨区域的交流形式,上海与各地工商业发生了更为广泛的、经常的贸易关系,借此了解各类商品流通的方向。对此,1952年6月24日,陈云在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筹备代表会议上高度肯定了城乡物资交流大会这一“活泼城乡交流”的举措,称上海、天津等地“召开城乡物资交流大会,均已获得显著成绩。它们所获得的好的经验,应该进一步向各地推广”。实际上,与其他地区的类似交流大会相比,华东区城乡物资交流大会除了具有活跃市场、扩大交流等共性经济意义之外,还兼具改善公私关系等政治影响,在全国范围内提供了有益经验。
(一)订立与检查期货合同
这次大会秉持交易以现货为主、期货为次的原则,除现货交易外,共签订合同5303份,其中,上海各类企业共签订合同2575份,总值达10315亿元。为保证合同落实,也为减轻买卖成交的顾虑与困难,大会规定期货定金按合同金额的1%—5%机动掌握。同时,这些期货合同一般按照商品季节性、产销的实际情况而签订,部分合同的签订也从产销情况和经营上的便利出发。
履行合同是检验此次大会成果的关键环节。为此,大会吸收1951年上海市土产展览交流大会签订合同不规范、执行力不强等教训,由上海市工商局、市工商联等联合成立了华东区城乡物资交流大会上海市合同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合同检查委员会)对到期合同进行检查。合同检查委员会明确规定,各类企业应将履行合同的情况逐月按实填报,并于次月送交审核。在审查过程中,除核对单价、总值、交货时间地点等信息外,还特别审查了期货合同的价格。在合同履行情况不佳时,政府还积极担负监督之责。如当部分私商不愿与国营企业或合作社订合同,将其视为“包袱”而顾虑重重等时,合同检查委员会便在两者之间进行协调。一方面,要求国营企业按合同条文贯彻履行,敦促其端正经营作风,帮助其培养坚守信用的商业道德;另一方面,推动各私营厂商通过合同来提高产品质量。对于规格较难掌握的一般土特产品的期货合同,合同检查委员会则会提出指导意见,建议受生产季节天气等影响的期货或适当放宽合同条件,或签订其他补偿及保证协议,同时提醒各期货合同的时间不宜过长。通过上述努力,合同签订率和履行率均有所提高。截至1952年底,此次大会的到期合同金额为8875亿元,其中履行者占83.8%。会后及时开展的合同检查工作巩固了交流成果,同时也为此后兴起的各类乡镇郊区等“初级”物资交流大会提供了经验。
(二)改善公私及行业内部关系
华东区城乡物资交流大会牢牢把握“公私兼顾”的原则,国营企业与合作社在此次大会中遵循“对热门畅销货,不应抢先购买,对滞销货,应带头购进”的原则,妥善处理与私商的关系。如豆类、山货类、药材类等近百种产品全部交给了私营商户经营贩卖,麻皮、烟叶等8种主要产品国营土产公司也只占到市场成交数的30%—40%,粮食类等主要生活资料国营公司则只在保持市价合理的前提下经营了一小部分,以便将更多机会留给私营商户,同时在价格方面也做出让步,以使私营商户有利可图。在各行业的总结报告中,“公让私”的例子比比皆是。如西北的滞销品兰州水烟现货346箱全部被苏北土产公司购进,而当地私商无法购入现货,前者得知后主动无条件让出50箱;上海土产公司也出于同样的原因将部分华北生粉出让给中小厂商,表现出“国营经济领导作风”。又如,毛纺织业的华美厂在大会最后一天仍有绒绵2000多磅积压,经大会联络协商,最终与安徽代表团取得联系并成交了1000多磅,解决了该厂产品滞销问题;火柴业各会员还观察到,在交流会上,上海市第一百货商店让私营厂先卖,是出于“明显的照顾”。
大会形成的联动关系不仅限于“公带私”,还表现在各行业内部的“大带小”。例如,火柴业会员达成一致意见,让小厂或比较困难的几个厂家先卖出产品,使其得到特别关照,转危为安。又如,上海代表团香皂、制鞋等14个中小型工厂共计1458户参与交流,销售金额达1273.25亿元,其中,中小户成交额占成交总额的39.22%,成为此次大会的受益者。
值得注意的是,“公带私”“大带小”也反映了华东区城乡物资交流大会所承载的政治意义。如政府通过指导国营企业订购大型工厂的订单,并指导中国人民银行积极给私营厂商贷款,以此给私营中小厂商释放积极信号,使其“体会到了政府推动交流的重要性”。同时,此次大会还形成了以合作社为桥梁、工业品与农业生产直接结合的交易方式,农产品经过合作社直接送达工业生产者手中,工业品也经由合作社直接供应农业生产。这种方式既加速了商品的流通,降低了工业原料和工业品的价格,也使得中小私营厂商认识到,单纯以其自身力量很难为今后交流打开销路,不少中小私营厂商在会后主动提出与大厂达成合作,协同寻找参与各省各级交流会的机会。
总之,中小私营厂商直接或间接受到吸引,纷纷向国营企业靠拢,争取国营企业与合作社的订单。由此,政府不仅达到了动员私商的目的,而且对于形成新的公私关系、推动实现公私合营等也有所帮助。华东区城乡物资交流大会结束后,上海市工商局计划成立一个包括政府机构、国营单位、工商联和私营工商业者在内的具有统战性质的交流业务指导机构,以此共同领导召开和动员参加各地交流会的工作。可见,此次大会在鼓励私商参与交流的同时,也为后续城乡交流活动积累了相关经验,进而为1952年上海进一步开展公私合营奠定了基础。
结 语
华东区城乡物资交流大会解决了物资在地区和行业间分配不均衡的问题,使商品资源按需流动,以此激活了城乡市场。作为大会举办地的上海,通过此次交流大会既了解到本地商品流通的方向与规律,同时也借助互惠互利的交易,使得其与外地实现了“双赢”“多赢”。与此同时,灵活多样的交易方式解决了部分土产品的货源问题,缓解了上海等地工业原料不足的问题,并最终推动城乡、公私、行业内部关系的进一步改善。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此次大会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如在工业品行业,无论行情好坏,都遇到了因前期准备不足而产生的问题,一些企业未预料到滞销品会一销而空,甚至接到了期货订单才仓促开工,出现了在交流大会结束后许多商品都未能满足各地代表团要求的情况。又如,大会强调“薄利多销”,致使包括烟丝业、内衣织造业、南货业等在内的土产和工业品行业中普遍存在利润过低的问题。
新中国成立初期,有组织地召开各级物资交流大会是新民主主义经济政策主导下的新商业交易方式,其作用不仅是推销商品、活跃市场,更主要的是新生人民政权通过各级市场的商品交易来指导经营生产,解决淡季工农业生产滞销,旺季物资合理分配等问题,华东区城乡物资交流大会这类“高级”物资交流会的意义由此凸显。通过交流大会这一形式使各地工农商业的产销双方见面,便于政府及时掌握市场需求,最大限度地实现国家对市场的有效调节。通过签订交流合同,工农业生产者进一步掌握了生产的计划性,避免生产过剩或产量不足,以保持商品流转与信息对称。此次大会作为“三反”“五反”运动后在上海首次召开的“高级”城乡物资交流会,不仅改善了参与地区的民生,恢复了当地城乡市场,也改善了当地的城乡和公私关系。
[作者简介]刘亚娟,历史学博士,副教授,华东师范大学历史学系;刘辰宇,硕士研究生,华东师范大学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
*本文为华东师范大学新文科创新平台项目“上海工业化史料数据库建设”(2022ECNU-XWK-SJ07)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本文发表在《当代中国史研究》2023年第4期,注释从略,引用请参考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