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过社会主义制度集中财力、物力、人力,优先发展重工业。
20世纪50年代初,中国通过新民主主义经济体制迅速恢复国民经济,至1952年,主要工农业产品产量恢复到历史最好水平。但是受能源、钢铁、机械、化学等基础工业制约,已有的轻工企业设备不能充分运转。朝鲜战争进一步加强了对国防工业的需求。为了不再重演国家和民族落后挨打的惨痛历史,借鉴苏联二次世界大战前后的成功经验,中国在制定“一五”计划中,进一步明确优先发展重工业。受国际环境制约,建设重工业所需的大量资金主要来自内部积累,为了集中物力、财力、人力实施这一方针,1953年开始实施的第一个五年计划确立了“一化三改”方针,即优先发展重工业的工业化建设与对个体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一方针包含两个层面:
一是在工业化建设中,把工业基本建设放在首位,同时充分发挥已有工业企业的潜力;重点发展重工业,同时注意发展轻工业、农业、运输及其他行业;重点建设内地工业,同时注意发展沿海工业;重点建设大型工业,同时注意发展中小型工业;将工业高速增长与和提高工业经济效益兼顾;重视引进苏联和东欧社会主义国家设备、技术、人才、资金和管理经验。
二是通过农业互助合作,解决土地改革后部分农户生产资料不足、劳力、资金短缺的困难,采取互助合作办法,在保障农民生活水平有限提高、城乡社会稳定的同时实现以农业支援工业、农村支援城市为主的工业化早期的工农、城乡关系;采取合作化的办法,改造与发展个体手工业;实行赎买政策,使资本主义工商业到1956年基本实现公私合营。通过“三大改造”,政府以低成本获取农产品与劳动力实现了初期积累,解决工业化最困难的资本匮乏问题,建立了国家工业化基础体系,保证了工业化方针的实施。
中国的计划经济既学习了苏联东欧等国经验,也有其特殊性:计划没有苏联完善,也没有那样僵化和刚性。从一开始就针对不同对象提出了指令性计划、指导性计划和参考性计划;即使在计划体制内也有20-30%的缺口,要由企业通过市场自筹;对于地方政府和农村,计划指令远远不能覆盖。[15]
(二)以政治激励为主,建设规模和速度与国力平衡困难,变动曲折、波动大
中国工业化初期,政府投资与国有经济发展起着主导作用。主观计划的建设规模和速度如何适应客观国力发展水平,数十年中经历了反复实践和曲折探索,导致经济大幅度波动。
面对需求巨大而国家财力、物力有限的矛盾,我国计划经济时期反复出现考虑需求多,研究可能不足的急躁冒进倾向。1953年和1956年经济建设中出现了两次“冒进”后,陈云于1956年中共八大会议上首次提出“建设规模要和国力相适应”的著名论断,薄一波将其具体化为“二、三、四比例”思想,即国民收入中积累部分的比重不低于20%;国民收入中国家财政预算收入的比重不低于30%;国家预算支出中基本建设支出的比重不低于40%。[16]。
1956年反对急躁冒进,使1957年顺利完成了第一个五年计划。但对“反冒进”的错误批判,导致1958-60年工业生产建设搞“大跃进”。不切实际地追求工业生产高速度增长,片面强调大炼钢铁。这不仅导致国民经济比例严重失调,而且高指标、瞎指挥、浮夸风泛滥。虽然建成了1100个大中型工业项目,主要工业产品新增生产能力一倍以上,但是难以为继。经济效益大幅度下降,市场供应严重不足,人民生活水平普遍下降,部分地区发生严重饥荒。1961年起调整各项计划指标,压缩工业基本建设,精简职工,关停并转部分工业企业,加强设备维修和生产能力配套,积极引进新技术,到1965年工业生产能力恢复,当年工业固定资产原值达1040亿元,比1957年增长了2倍。石油、化工和电子、原子能、导弹等新兴工业取得突破性进展。
1965年基于对国际形势的分析,确定“三线”建设为战略重点,要求各协作区自成体系。“三线”建设投资接近或超过同期工业建设总投资的1/2,许多沿海工业企业的生产能力迁往“三线”。至1970年又重复了高指标、瞎指挥的作法。1973年借联合国恢复中国合法席位的时机,改变备战优先的方针,在三、五年内引进了51.4亿美元的成套设备,重点解决吃穿用、支农和基础工业的问题,引进的70多个项目大部分取得成功。但受“文革”影响,1966-76年间3年经济负增长,工业增长率和劳动生产率下滑。1976年“文革”宣布结束,放手引进外资和国外先进技术装备,主要工业产品产量大幅度增加。
(三)企业生机与活力不足的问题愈益凸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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