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是内蒙古自治区最大的工业城市,同时也是国家重要的工业基地之一。第一个五年计划(以下简称“一五”计划)期间,包头成为重点建设地区。包头工业基地的建设,对于内蒙古自治区的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取得了宝贵经验,有必要认真总结。
一、包头工业基地建设的历史背景
包头是一个新兴的工业城市,它在一百多年的时间里,由一个边陲小城发展为国内外知名的工业城市,其原因不仅在于包头拥有丰富的资源,而且还在于历史机遇的降临。
(一)资源基础雄厚
包头北面为大青山和乌拉特山,南邻黄河,处于沃野千里的土默特平原与河套平原之间。这两大平原地势平坦,可直接利用过境黄河水进行灌溉,水热条件好,年平均日照总时数达3000~3150小时,昼夜温差大,适于甜菜、油料等经济作物的生长。早在秦汉时期,中原王朝就在这一地区设立郡县,移民垦殖。到了清朝,形成了内蒙古地区著名的农业区,这为包头的城市发展提供了农业资源的保障。包头的水资源主要是黄河水。黄河沿包头南部流过,水量丰富,水质良好。黄河多年平均径流量为256亿立方米[1],是包头工农业用水的主要来源。
包头地区矿产资源丰富,距包头北约150公里处的白云鄂博[2]拥有一个铁、稀土、铌共生、伴生多种元素的巨型矿床,丰富的铁、稀土和稀有金属等矿产资源闻名遐迩。包头地区铁矿累计查明储量为12.44亿吨,已累计探明的稀土氧化物储量达到1.24亿吨。稀土元素矿产的储量占全国稀土元素已探明储量的97%以上,居世界首位,占世界已知稀土资源总量的73%。包头地区的煤炭资源储量丰富,主要分布在大青山区和固阳盆地,有煤炭产地31处,其中中型矿床2处。累计探明储量近9亿吨。[1](pp.20~21)除此之外,包头西部地区的乌海煤矿所拥有的炼焦煤可为钢铁生产提供优质的原料。作为炼铁、炼钢所需的辅助原料矿,如石灰石、白云石、萤石、耐火黏土矿等在包头地区也是应有尽有。早在民国时期,有学者就认识到如能对包头地区的丰富资源加以利用,则对于地区经济发展有重大意义。1927年,地质学家丁道衡赴西北科学考察途中在白云鄂博发现了铁矿,他在《绥远白云鄂博铁矿报告》中提出:“本区铁矿,矿量之富,成分之高,已如前述”,“苟能于包头附近建设一钢铁企业,则对西北交通应有深切的关系,其重要又不仅在经济方面而已。”当时,西北科学考察团团长徐炳昶在《西游日记》中写道:“在茂明安旗白云鄂博山所发现的大铁矿,或将成为中国北部之汉冶萍。”[2]科学家的发现和设想,在内忧外患、战乱频仍的旧中国根本无从实现,直到新中国成立之后,他们的设想才成为现实。
(二)建设包头工业基地的构想和决策
新中国成立后,重工业是国家工业化发展的重中之重。包头因拥有丰富的铁矿资源,使其成为中央政府关注的重点。1949年12月16日,重工业部在北京召开全国钢铁工业会议,会上确定对白云鄂博进行资源勘察,并把包头列为“未来钢铁中心”之一。从1950年开始,中央和地方各部门先后多次组织地质勘查队对白云鄂博及其周围地区的矿山资源进行调查,取得了许多宝贵资料,为中央决策提供了依据。
20世纪50年代初,党和国家在制定“一五”计划时,确立了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方针,“一五”计划共安排大中型建设项目694个。其中,有156项是苏联援建的,即“156项工程”,这些项目主要配置在东北地区、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之所以如此布局,主要考虑了以下三个因素:一是钢铁厂、有色金属冶炼厂、化工企业,主要摆在矿产资源丰富或能源供应充足的地区。二是有利于经济落后地区改变面貌。三是军事上的需要。开始编制计划时,抗美援朝战争还没有结束,台湾当局还妄图“反攻大陆”,这就迫使我们不得不把新建的工业企业布置在后方地区。特别是国防工业企业,除有些造船厂必须摆在海边外,其他都没有摆在敌人飞机可以轰炸到的沿海地区。[3]因此,根据当时所掌握的资源情况和内蒙古自治区所处的战略地位以及开发条件,包头地区成为国家“一五”计划重点建设地区之一。1955年7月30日,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国务院编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其中规定:“武汉钢铁联合企业是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在华中地区开始建设的新的钢铁基地,包头钢铁联合企业是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在内蒙古自治区开始建设的新的钢铁基地,根据五年计划的要求,这两个联合企业都将建设世界上第一流的大高炉和大平炉,它们的第一期工程预计于一九六一年和一九六二年先后完成。”[4]
在计划开展包头工业建设的同时,中共中央进行了蒙绥合并[3]的工作,合并后的内蒙古自治区走上了进一步建设的新时期。1954年6月,依据当时内蒙古自治区的工业发展战略思路,内蒙古自治区主要领导人乌兰夫明确提出:“集中力量从各方面保证与支援包头工业基地的基本建设。包头工业基地的建设,是国家在内蒙古地区的一项极其重要的建设事业,也是改变内蒙古自治区面貌的重点建设之一。”[5]根据中共中央的统一部署,内蒙古自治区在制定“一五”计划时提出的基本任务是:“大力发展以互助合作为中心的农牧业生产,支援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大力支援国家重点建设,特别是包头工业基本建设;有计划地积极发展地方工业、林业、运输、邮电、商业、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积极地、稳步地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保证社会主义经济成分的比重不断增长,完成国家计划,为改变自治区经济文化的落后面貌奠定初步基础。”[6]这也成为日后内蒙古自治区集中力量支援包头工业基地建设的行动指南。
二、包头工业基地的创建
包头钢铁公司(以下简称包钢)是“156项工程”项目之一。1953年5月15日,中国政府代表李富春和苏联政府代表米高扬在莫斯科签署《关于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政府援助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发展国民经济的协定》,规定苏联援建中国建设与改建91个工业项目,其中新建大冶(今武汉钢铁公司)和包头两座钢铁联合厂。附件中还具体说明了援建内容,主要包括建厂规模、厂址选择、建厂设计、设备提供等。同年12月29日,根据上述协定,中国重工业部及中国技术进口公司与苏联黑色冶金工业部及全苏进出口公司签署《包头钢铁公司设计工作合同书》。
1953年4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重工业部钢铁工业管理局包钢筹备组”在北京成立,由重工业部钢铁工业管理局副局长杨维主持,正式开始筹备建设包钢。6月15日,包钢筹备组改名为“五四”钢铁公司筹备处。后在包头设立“五四”钢铁公司筹备处包头市办事处,由重工业部系统抽调的技术力量和从华北局、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抽调的行政管理干部组成。1954年5月1日,“五四”钢铁公司筹备处改名为“包头钢铁公司”。6月5日,经过包钢工程技术人员的反复勘查,以及中央各部门领导和技术人员的考察、论证和听取苏联专家的意见,中央人民政府财政经济委员会正式批准包钢在包头宋家壕地区建厂。1955年12月,苏联黑色冶金工业部向中国交付包钢初步设计书。1956年4月4日,中共中央批准了包钢的初步设计。
1953~1957年,包钢的建设处于前期准备阶段,首要任务是为计划中的包头钢铁联合企业建设一批基础设施,如厂房、职工宿舍、办公楼、设备仓库、道路交通等城市公用设施及生活设施。从1957年起,包钢进入大规模建设阶段,“只用了一年时间,就全部建成具备生产铸铁件10万吨,铸钢3万吨综合能力的机械总厂,为包钢自制急需的非标准设备和大批生产备件创造了条件”。[7]1959年9月,包钢一号高炉建成投产。1960年5月1日,包钢一号平炉建成投产。“到1960年末,包钢建成65孔焦炉3座、1513立方米高炉2座、500吨固定式平炉3座,白云鄂博铁矿、杂怀沟硬质粘土矿、卡布其石灰石矿、固阳白云石矿以及机修、供电、洗煤、耐火材料、铁路运输等辅助工程和一批公用设施,达到了年开采铁矿石688万吨、焦炭147万吨、生铁180万吨、钢100万吨的设计能力”。[7](pp.21~22)除包钢外,“156项工程”落户在包头的还有内蒙古第一机械制造厂、第二机械制造厂、包头第一热电厂、第二热电厂等5个项目。
三、包头工业基地的形成及影响
在建设包钢的同时,为其配套服务的煤炭、机械、建材、化工、轻工、纺织等一批地方工业项目也在包头开始建设,1956年,这些地方工业企业均建成投产。包头的工业生产力得到了很大提升。1957年,包头工业总产值达到1.82亿元,为1952年的8倍多,包头工业企业达到208家,国营企业由1952年的20家增加到60家。1960年年底,随着包钢、内蒙古第一机械制造厂、第二机械制造厂、包头第一热电厂、第二热电厂等项目的建成投产,在包头形成了一个以钢铁、机械制造、能源为主的工业基地。包头工业企业数达到了574家,工业总产值达到10.18亿元,是1957年的5.6倍(见表1)。
包头工业基地的形成对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经济等各项事业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
资料来源:根据《包头市志·卷一》(远方出版社2007年版)第18~19页、《包头国土资源》(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20~21页、《包头统计年鉴·2000》(包头市统计局2000年编印)第178页、《发展中的包头:1949~1986》(包头市统计局1987年编印)第57页中的相关数据整理而成。
第一,包头工业基地的建设带动了内蒙古自治区其他工业门类的发展,为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包钢的建成,奠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冶金工业发展的基础。为了配合包钢的建设,国家加强了在整个内蒙古地区的地质勘探工作,不仅在白云鄂博铁矿发现了大型的伴生矿——丰富的稀土资源,同时,在东部地区还发现了许多有色金属矿藏。1958年后,包头利用热电厂丰富的电力资源发展了电解铝、稀土工业,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也不失时机地上马了黄金冶炼等有色金属工业项目,从而形成了钢铁、有色金属、黄金、稀土四大产业。而且,包钢的建设还培养了一批冶金地质勘探、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科研教育队伍,为内蒙古自治区冶金工业的发展奠定了人才基础。包钢的建设也促进了内蒙古自治区煤炭工业的发展。为了给包钢供应炼焦用煤,内蒙古自治区相继建设了石拐煤矿和乌达矿务局、海勃湾煤矿,以及为辽宁等地建设配套服务的扎莱诺尔煤矿、元宝山煤矿,使内蒙古自治区的煤炭产量从1947年自治区成立时的35万吨增长到1957年的217万吨,1960年,又猛增到1188万吨。[8]在这一时期,中央不仅在包头建设第一热电厂、第二热电厂为包钢提供电力服务,而且还对包头原有的包头发电厂(现包头第三发电厂)进行了改扩建,先后安装3000千瓦、7000千瓦、5000千瓦机组各1台,提高了发电能力,改善了城市供电状况。包头第一热电厂、第二热电厂分别于1959年和1958年发电,它们也成为内蒙古自治区最早建成的高压高温发电厂。伴随着包头第一热电厂、第二热电厂的投产,电网建设也开始起步,由包头至白云鄂博和包头至呼和浩特的两条输电线路也在1958年建成投入运行,形成了最初的内蒙古自治区西部电网,为内蒙古自治区的经济建设输送着强大电力。1962年,包头地区电厂装机总容量达到了16.2万千瓦[9],占当年内蒙古自治区发电设备容量的59%,包头地区发电量为6.7亿千瓦时,占当年内蒙古自治区发电总量的76%。[4]
第二,包头的工业建设不仅改善了中国钢铁工业的布局,而且还奠定了内蒙古自治区“东林西铁”的工业布局。通过“一五”时期的建设,包钢已经初步形成了一个采矿、选矿、烧结、炼焦、炼铁、炼钢、轧钢、耐火材料、机修等系统的钢铁联合企业,各厂矿主要生产部门都采用当时冶金的先进技术装备和新技术。包钢建成后,不仅与鞍钢、武钢形成国内钢铁基地三足鼎立之势,而且还成为全国唯一的大型钢材生产厂家,这也改变了中国原有钢铁生产集中于东部地区的格局,包钢成为西部地区唯一的大型钢铁企业。“一五”时期,除了建设包头工业基地外,为了开发大兴安岭丰富的原始森林资源,中央和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开始建设以牙克石市为中心的森林工业基地,除了为包头、呼和浩特等地提供建筑材料外,还向全国提供各种林业产品。至20世纪60年代初,内蒙古自治区形成了以中西部包头为中心的重工业基地和以东部大兴安岭牙克石为中心的森林工业基地。
第三,促进了内蒙古自治区以及西北地区交通事业的发展。为了建设包钢,国家除了建设包白(包头到白云鄂博)、包石(包头到石拐)两条矿区铁路之外,还分别于1953年和1955年开工建设了集二铁路(集宁到二连浩特)和包兰铁路(包头到兰州)两条干线铁路。前者1955年建成通车,是北京连接乌兰巴托和莫斯科的国际联运干线,不仅成为连接中苏的第二条铁路大动脉,而且缩短了苏联到内蒙古自治区的运距,为包钢运输了大批建设所需的进口设备。后者1958年通车,成为西北地区的一条铁路大动脉。除了铁路建设外,内蒙古自治区还整修了京包(北京到包头)、包银(包头到银川)公路,建设包白固(包头到白云鄂博、固阳)公路,开通了包头至三盛公段的黄河水运。经过“一五”时期的建设,包头已成为西部地区的交通枢纽。
第四,包头的经济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城市化得以迅速发展。1949年,包头和平解放时,工业产品仅有煤、皮革、面粉等,工业总产值仅一千多万元,是一个以皮毛、粮食交易等商贸活动为主的城市。经过大规模建设,1952年,包头地区的国内生产总值中,第一、第二、第三产业的构成为71.4︰13.3︰15.3,1957年,这一比例变为24.4︰62.2︰13.4,第二产业的增加值达到了1.43亿元。[10]包头变成了一个工业城市。为了建设包钢,在国家的统一安排下,来自全国各地、各部门的干部、工人、复员转业军人、技术人员、青年学生怀着建设新中国、支援边疆建设的热情来到包头,成为这座城市的创业者。随着包头工业基地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源源不断的建设者来到这里,使包头城镇人口不断增长,有力地推动了包头的城市化进程。据统计,1952年,包头地区年末总人口43万人,市镇人口为18.53万人,占包头地区人口比重为43.1%。1957年,包头地区年末总人口已达80.16万人,市镇人口达到51.62万人,占包头地区人口比例为64.4%。[10](p.79)
资料来源:根据《包头市志·卷一》第354页中的相关数据整理而成。
这一时期包头人口总量的增加,迁移变动居于主导地位,无论从人口增长数量上还是在增长率上,均超过了人口的自然增长变动(见表2)。人口的迅速增长使包头城市范围由原来的旧城(现东河区)发展到新城区(现昆都仑区、青山区)。1955年11月19日,中共中央正式批准了《包头市城市规划方案》,为包头城市建设和发展指明了方向。包头市逐渐发展成为拥有4个市区(昆都仑、青山、东河、九原)、2个矿区(白云鄂博、石拐)、3个旗县(土默特右旗、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固阳县)的西部大城市。
四、包头工业基地建设的历史经验
包头工业基地自创建以来所形成的工业生产力为新中国工业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今天我们回望历史,总结包头工业建设的经验,对于西部大开发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第一,中央政府主导下的经济开发对于落后地区的发展作用巨大。包头工业基地的建设,资金、技术、设备和人员的投入巨大,单凭内蒙古自治区的力量无法解决,需要中央的统筹规划。首先,中央的资金投入对于包头工业基地的建设起到了关键作用。1949~1952年,中央对包头基本建设的投资仅为47万元,仅占同时期包头基本建设投资的10.47%。而在“一五”计划时期,中央对包头地区的投资猛增到了26960万元,占同时期包头地区基本建设投资的59.34%。“二五”计划时期,每年国家的投资都占当年包头基本建设投资的70%以上[5]。其次,中央通过调派人员和技术设备的方式支援包头工业建设。从1954年开始,中共中央华北局、重工业部就从各地、各部门抽调各级干部近千人到包钢工作,鞍钢也为包钢抽调了各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1605人,对口调给包钢200多个工种、2600多名生产一线技工,还为包钢培训了大批管理干部和技术工人。包头工业基地建设项目的各项设计、勘察也得到了全国各省市、各部门的支援,“据1959年10月份统计,全国22个省、市、自治区的40多个城市,727个单位分别从人力、技术、物资等方面对包钢建设给予了大力支援,其中属于设计方面的40个单位,设备制造的329个单位,支援材料的291个单位,供应方面的有41个单位,运输方面的26个单位。”[7](p.21)如营口机械厂加班加点为一号高炉鼓风机赶制了71台过滤设备,富拉尔基重型机械厂提前半年交付了包钢1150毫米轧钢机全套设备。上海3个机电厂承制的200多台电动机,提前半年全部交货。大连工矿车辆厂工人苦战8昼夜,为包钢加工了铁水罐和推拉煤机。北京石景山钢铁公司让出自家所需的500吨铸铁管支援包钢。[7](p.19)在全国各地的大力支援下,包括包钢在内的各工业建设项目得以顺利建成投产。
第二,提高对资源的深加工能力,创新生产技术,使企业具有可持续发展的能力,这是落后地区工业发展的关键。包头工业基地的发展壮大就是典型。包钢、内蒙古第一机械制造厂、第二机械制造厂,以及包头第一热电厂、第二热电厂等项目在建厂时期引进苏联成套生产技术设备6.3万台(套),包头糖厂引进民主德国全套技术设备557台(套),包头皮革厂也在20世纪50年代中期引进捷克斯洛伐克制鞋设备78台。1953~1960年,苏联方面还派出了24批次、200多名工程技术人员到包头指导生产,传授技术和企业管理知识。[11]在引进技术设备的同时,中央和地方还在包头建立了各种科研机构和院校,培养工业技术人才,组织各项技术攻关,创新生产技术。从1956年开始,冶金工业部在包头相继设立了包头钢铁学院、黑色冶金设计院(今包头钢铁设计研究院)、冶金建筑研究所、包头冶金研究所(今包头稀土研究院)等机构。1956年,包头市成立科学技术普及协会,到1958年,个人会员发展到2800多人,科技人员比较集中的科研、企业单位、科普小组发展到54个,这些都为企业的技术进步和人才需求奠定了基础。以包钢为例,其建设伊始就组织技术力量进行白云鄂博矿的选矿试验,対高炉结瘤、富氧喷煤等问题开展攻关,不断提高炼钢、轧钢工艺,解决了许多技术难题,创造出了许多新产品和新工艺,不仅为新中国的经济建设提供了技术装备,而且填补了许多技术空白。
包钢在初建时就注意贯彻执行中央的“以铁为主,综合利用,全面发展”的建设方针,建设包头的稀土工业。由于白云鄂博矿是多种元素的共生矿,如何选矿、提高矿产的利用效率是一个重大的技术问题。从1953年开始,中央和内蒙古自治区为综合开发包头地区矿产资源,组织了全国160多个单位、万余人进行了大量的科学实验和技术攻关。其中,主要是对白云鄂博矿山中稀土的分离、提取及冶炼开展研究,最终取得了成功,相继建立了稀土合金厂、稀土湿法冶炼厂、铌铁合金厂,后又成立了中国稀土公司。至今,形成了拥有稀土矿产1亿吨、年产3300吨产品、60~70种产品、10条生产线、工程科研生产人员5500余人的包头稀土基地。[12]包头也成为中国乃至世界上最大的稀土生产基地。
第三,包头工业基地的建设是中国共产党民族政策在内蒙古自治区的成功实践。包钢是新中国在少数民族地区兴建的第一个大型钢铁联合企业,也是中共中央发展民族地区社会经济的一项重大举措。在包头兴建现代化工矿企业涉及土地征用和资源勘探问题,这不仅要尊重当地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宗教感情,而且要培养当地的管理干部、技术人才、产业工人,让当地人民分享社会经济发展带来的好处。1956年,包钢准备开发白云鄂博矿,但这一地区也是蒙古族牧民传统放牧地,而且还有祭祀的敖包,被当地人视为神山。迁移工作遇到了难题,乌兰夫亲自做动员工作,说服了喇嘛和牧民,选择了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的白云查干作为敖包的新址,并在搬迁当天举行了隆重的仪式,工人、牧民皆大欢喜。在生产建设的同时,包头各厂矿还非常注意培养少数民族建设人才。包钢筹建时,就有不少少数民族干部加入了建设队伍。1956年下半年,包钢党委把培养少数民族职工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了《1957~1966年需要少数民族干部和工人的初步规划》,规划得到了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和冶金工业部党组的批准,自治区党委同意从1957年的蒙古族转业军人中分配给包钢一部分,并从内蒙古自治区的应届蒙古族初、高中毕业生中招收部分学徒工。1957年,包头民族干部达到800多人。1959年年底,包钢已有15个少数民族的职工2100多人,其中蒙古族职工759人。随着包头工业基地的建设,当地职工的福利水平也得到很大提高。以职工年平均工资为例,1949年仅为271元,1952年为362元,1957年增长到了782元。这也是1980年之前包头职工达到的最高工资水平。[10](p.102)
对于以包钢为首的包头工业基地建设的重大意义,乌兰夫曾做出高度评价:“加速包钢建设,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因为包钢的建成,可以与鞍钢、武钢等几大钢铁企业相配合,建立起我国工业体系的骨干,使各种类型的钢材都能够自己生产。加速包钢建设,对于内蒙古自治区也有其重大的意义。包钢可以带动自治区各方面的建设,使少数民族地区工业发展起来,工人阶级成长起来。在少数民族地区发展工业、交通,是贯彻党中央、毛泽东伟大民族政策的最重要的措施之一。”[13]总之,包头工业基地的建设和发展给我们以深刻的历史启迪。发展经济是缩小民族地区与全国发展差距、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必然要求,也是党的民族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西部大开发战略更需要借鉴成功的历史经验,只有这样才能促进民族地区更好、更快地发展。
[ 参 引 文 献 ]
[1]《包头国土资源》,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20页。
[2]《当代中国的内蒙古》,当代中国出版社1992年版,第307页。
[3]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上卷,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版,第298页。
[4]《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1953~1957》,人民出版社1955年版,第42页。
[5]《乌兰夫文选》上,中央文献出版社1999年版,第333页。
[6]《内蒙古自治区志·政府志》,方志出版社2001年版,第596页。
[7]张宇主编:《内蒙古包头钢铁基地的建设与发展》上册,内蒙古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13页。
[8]林蔚然、邓广智主编:《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发展史(1947~1988)》,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248页。
[9]《内蒙古自治区志·电力工业志》,内蒙古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第2页。
[10]《包头统计年鉴·2002》,中国统计出版社2002年版,第65、67页。
[11]《包头市志·卷五》,远方出版社2007年版,第166页。
[12]张宇主编:《内蒙古包头钢铁基地的建设与发展》下册,内蒙古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747页。
[13]《乌兰夫传(1906~1988)》,中央文献出版社2007年版,第304页。
[1][收稿日期]2014-09-20
[作者简介]王利中,历史学博士,讲师,内蒙古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010022。
[2]白云鄂博,山名,又叫白音敖包山,蒙古语意为富饶的神山,为蒙古族世代居住的游牧地。20世纪50年代始,此地的矿产资源被大规模开发,人口逐渐增多。1955年2月,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盟在此地设立办事处。1958年5月18日,经国务院批复,按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委员会的决定,成立了白云鄂博镇。1959年3月8日,经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批准,白云鄂博镇改为白云鄂博矿区,划归包头市管辖。参见张宇主编:《内蒙古包头钢铁基地的建设与发展》下册,内蒙古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640、650页。为行文方便,本文统一称为白云鄂博。
[3]1954年1月28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举行了政务会议,经讨论一致同意绥远省第一届第三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决议,将绥远省划归内蒙古自治区,撤销绥远省建制,撤销绥远省军政委员会和绥远省人民政府,并将报请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正式批准。参见《中国历史上解决民族问题的重大措施》,《人民日报》1954年2月28日。
[4]根据李德的《内蒙古工业简史》(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140、141页、《包头统计年鉴·2002》(中国统计出版社2002年版)第290页中的相关数据整理而成。
[5]根据《包头统计年鉴·2002》第119页中的相关数据整理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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